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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谣”的三大决定因素

作者:张小翔 · 2013-09-13 来源:凯风网

  在法轮功铺天盖地的媒体上,漫天尽是谎,遍地都是谣,说法轮功是世界上最大的造谣者一点都不夸张。那么,在当今多元化的社会里,法轮功为何选择以造谣作为其生存的唯一方式呢?笔者以为,无穷无尽的“轮谣”是由三大因素所决定的。

  一、“轮谣”由李洪志与法轮功的观念决定

  观念是实践当中形成的各种认识的集合体。可以说,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是根据各自的观念进行活动,李洪志和法轮功也不例外。

  一是政治观念。李洪志起初竭力强调不参与政治,在《修炼不是政治》、《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不政治》等“经文”中指出,“这一点每个大法弟子在修炼中都是明确的,那就更不能把常人的政治混于正法当中。”而后来其政治野心暴露后,就进入了厚颜无耻的《再论政治》,说什么政治能够揭露“迫害”,政治能够帮助讲清“真相”,政治能够“救度众生”,于是开始了“堂堂正正”的“讲政治”。可以看出,法轮功的政治观念本身就是用谣言堆砌而成的,这决定了法轮功的“讲政治”就是造谣。

  二是经济观念。空手套白狼,始终是李洪志坚持的经济观念。在“传功”之初,他就利用各种谎言神化自己,“发功”帮人“治病”骗取病人报酬,在家里设“公德箱”索取信徒“捐赠”,以“出书”为名向弟子们“集资”,他的“画像”、“徵章”什么的统统都要拿钱来换,赚得不亦乐乎。后来在国内遭依法取缔,李洪志流落美国寻找生存空间,为获得幕后金主的赏赐,就充当了反华势力的“急先锋”,在污蔑中国政府上不遗余力。总之,利欲熏心的法轮功为了有“奶酪”糊口,别说造谣了,更卑鄙的事也干得出来。

  三是道德观念。在道德方面,首先李洪志本身就是个无德之人:打架斗殴,根本是小菜一碟;嫖娼性侵,完全是家常便饭;造谣生事,连“活摘”、“三退”这样的题材都想得出来,真不愧是好手中的好手、专家中的专家。在他的影响和带领下,整个法轮功组织也是乌烟瘴气,道德沦丧,借“修炼”之名搞淫乱者有之,借“修炼”之名敛财者有之,借“修炼”之名害命者有之,什么“真善忍”、“做好人”,全都名存实亡。在弟子们眼中,李洪志让他们造谣,他们就可以不分是非地造谣,而且造的谣越多、越有“创意”、越有“杀伤力”,他们离“圆满”就越近。

  四是法制观念。法律对于国家和社会之必要,人所共知,无须多言。但李洪志偏偏认为,“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并怂恿弟子可以不遵守“人间法律”。特别是法轮功1996年被中国气功协会开除以后,李洪志开始带头破坏国家法律,组织聚众围攻、导衅闹事。对于那些安分守己的弟子,李洪志说“我为那些在魔难的严重考验面前不能走出来的、以各种借口掩盖自己怕心的人而感到痛心”,并威胁“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还配当大法弟子吗?无论他们怎么在家里所谓的坚持学法炼功,都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弟子们迫于压力只得遵从,跟着造谣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二、“轮谣”由李洪志与法轮功的品格决定

  高尚的品格成就高尚的事业,低劣的品格带来无耻的作为。鉴于李洪志和法轮功低劣的品格,注定了他们必然以造谣为业,而且无所不用其极。

  首先,李洪志公然唆使弟子作假。他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讲法》中说,“人的思想有一个弱点,大家在长期讲真相中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是先入为主。(笑)一个什么认识他接受了,人就会用这个认识来衡量其后者。”这话意图是什么呢?就是明确告诉弟子,法轮功造谣的关键在于“快”、“早”,把谣言在第一时间内制造出来并传播,先行一步引起他人关注,从而成为别人衡量的标尺。同时他还表示,“媒体的声誉没什么可影响的,媒体就是媒体,它不是什么真理,倒是大法弟子对这些事情别太执著。”自己不要脸了,让弟子也不要脸,公然叫嚣着跟他一起造谣。

  其次,法轮功可为任何理由造谣。法轮功有些谣言有着明确的目标,如为了报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的“一箭之仇”,可以打出“天灭中共”的旗子,可以对北京奥运泼污水,可以对汶川地震落井下石,可以将一件很小的失窃、抢劫案件上升为政治事件,总之只要对中国政府不利的,它逮到什么就干什么。有些谣言只为发泄心头怨气,如造谣某某政法干部遭“恶报”死亡,某某村支部书记车祸瘫痪,某某中共党员身患绝症,反正就见不得别人开心快乐,非要制造一些不合谐的因素出来。还有些谣言也无明确目的,纯粹是出于惯性,为了造谣而造谣,如拿猪讲预言、拿虫卵造事,不管于己是否有利,只求引起混乱,便心满意足。

  最后,法轮功有抵死不认的“勇气”。俗话说:“好汉做事好汉当”。可法轮功没兴趣做好汉,当起癞皮狗来倒“勇气”十足。谣言被揭穿以后,如果能毁灭证据,就第一时间在网上把虚假信息删除掉,然后故作清白地发布声明。如果谣造得太大已经收不回来了,就千方百计寻找新的“证据”,厚着脸皮狡辩以支撑它的谣言。如果碰上罪证坐实、无路可退,它就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充耳不闻,我行我素,继续干它的下作勾当。可以说,法轮功就是凭着它这种抵死不认罪的“勇气”,在社会的阴暗处一直苟延残喘着。

  三、“轮谣”由李洪志与法轮功的能力决定

  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讲,以造谣来打击对手、发泄怨气,不但是最无耻的行径,也是最没有能力的表现,一般只适用于那些处于弱势且又一肚子坏水的家伙。

  因此,对于李洪志与法轮功这样屡屡造谣,有着太多太多的疑惑。就拿李洪志来说吧,他贵为“宇宙主佛”,可以呼风唤雨,蛇妖在他面前也不堪一击,整个地球都可以轻轻松松的攥在手心里,还能有什么办不到的事?如果要整整对手,只要从他“数都数不清”的法身里派出一两个,就保证完成任务了。又或者,施展一下他的“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还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犯得着冒着天怒人怨的风险,要去造谣诬蔑别人吗?

  还有法轮功弟子们,根本不用这么费事在网上折腾这编造那的,只要发一发“正念”就万事大吉。李洪志不是说过吗,“大法弟子在正法中已经充分发挥着功能的作用。比如在正法中正念很纯时功能运用的很全面,而且很多弟子都能在正念中随心所用,几乎用什么有什么,如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坏人定住,只说一声‘定’,或者说‘你站在那儿别动’,过后想一下‘解’就解除了。其实对于那些没有人性的邪恶之徒……可使用意念指挥——叫其干什么,邪恶的坏人就会干什么。”(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既如此,就照做呗!

  李洪志和众弟子舍长而取短、舍利而取害,无不印证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根本没有任何神通。换而言之,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执著于造谣而死不悔改了——无能之人只会干无能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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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