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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火火”造谣撒谎的两面手法

作者:雅 思 · 2013-09-24 来源:凯风网

  既然网友们一致认为,以编谎播谣为主打业务的法轮功是高版本的“秦火火”,那么称之为“轮火火”再恰当不过了。至于“轮谣”创始人李洪志,被封为“李火火”,也是实至名归。关于“秦火火”与“轮火火”或“李火火”的比较,网友鱼柳、项淼、王勇、崔海、徐杰、昶冰等人均有详细分析,此不重复。笔者想补充的一点是,“轮火火”还有一种造谣邪性是“秦火火”无法企及的,那就是两面手法。说白了,就是“阴一套,阳一套”或“此一套,彼一套”。欲知其详,且听分解。

  对“轮内”是一套,对“轮外”另一套

  这可以表现在三大方面。第一,李洪志提出了“轮常有别”的宣传纲领。如:“我讲给你们的,不是讲给世人的,所以那些事情是不能讲给常人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至于说高层修炼、神呀,你就别讲了,常人很难能认识到的。……所以,不但要讲真相,而且要智慧,要智慧的去做,不要讲的过高。”(《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神神叨叨、巫觋迷信的那些东西连亲人也得瞒着:“千万不要讲高,虽然是你的亲人,你说我不想瞒他,我要全盘托出。师父不是告诉你去撒谎,我是说你不要讲高。”(《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第二,对媒体进行“常轮分工”,阴阳两面。法轮功的媒体都是谣言机器,但它有“面向常人”和“面向轮民”两套班子。大纪元、新唐人、希望之声等喜欢谈民主、自由、人权,装出一副引领人类文明的样子,故而极少讲“神迹”“教主崇拜”什么的,要讲,也是站在常人“猎奇”的角度去讲。明慧网、正见网等则是侧重对“轮民”(大多人理性缺失)实行愚化宣传,因此各种“神迹”和“颂师谀师”的马屁文章满天飞。这种媒体的分工,实际上就是宣传上的阴阳两面手法。第三,李洪志以两副面孔示人。在“轮内”,李以“通天教主”自居,动不动就训斥弟子,左一个“淘汰”,右一个“销毁”,有时候还要加上“形神全灭”、“永做地狱的鬼”等诅咒,面目狰狞可怖。可面对崇尚科学、理性的常人,李洪志则装出一副有修养、颇绅士的样子,说话谨慎,步步小心,留足余地。

  对“普众”是一套,对记者另一套

  有必要先明确概念:“普众”是“普通民众”的简称;记者由于其职业性质,身份特殊一点,故有“无冕皇帝”之称,在特定语境下不能算“普众”。“轮火火”撒谎骗人,始终奉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钟馗说服软话”的原则。比如,关于“神通功能”之有无,在“普众”面前与在记者面前,李洪志的表现迥异。我们知道,李洪志招揽信徒,当然得面向普通民众进行自我推销。其核心说辞是法轮功不是一般的气功,而是通过“修心性”达到肉体和精神双重质变,最终圆满升天。因此,“修重于炼”,“心性”至上。至于“特异功能”不过是“走向神路”中的副产品,自然能够获得。在“轮内”,李洪志吹嘘有无数法身,且皆法力无边,吹嘘自己4岁修炼,8岁具大神通。在《小传》中则胡说自己拥有“搬移、隐身、定物、思维控制”等特异功能。可面对常人,李又表示“我和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没什么两样”(1999年5月《李洪志大师悉尼会见西方媒体》),当记者提及“我在新闻媒体中得知您有特异功能”时,李这样回答:“我什么都没有,我就是讲给人道理,你就把我当作和你一样的人。”(同上)李在揽徒宣传中,强调自己肩负“救世度人”的使命,而当记者问及“人称您是乱世救世主?”时,李一改在“普众”面前的大吹牛皮,答得十分谨慎:“我从来没叫人把我当作神看,也从来没有叫人把我当作什么大师,……我说我坐在你们面前的就是一个人像俱全的人,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大师悉尼会见中文媒体》)看来,李“主佛”虽说擅长说谎,但也是看人下菜碟的。毕竟他知道,那些“神叨言”一旦被记者曝出去,丢大脸的必然是他,遭败绩的必然是他的法轮功。

  对国人是一套,对老外另一套

  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经历了一个“由功到法”、“由声称不政治到高调搞政治”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李洪志对法轮功组织的性质归属采取了阴阳两面的宣传法。对国人,他起初说法轮功是气功,后来又“轻功重法”,而所谓的“法”,被他谎称为“佛法”,实际上就是利用部分国人对佛教的崇信进行“冒名顶替”。李洪志的一切宣传都是希望别人误认为法轮功是佛教功法(故有“法轮佛法”之称),或者是揉合了佛道二教的功法。可后来,李洪志冒充佛教的行径引起了宗教界的注意,立马就有人通过研究《中国法轮功》、《转法轮》等识破法轮功是“附佛外道”,痛加鞭挞,《转法轮》等宣扬歪理邪说的书籍遭禁。于是,李洪志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信徒和普通民众宣传“法轮功不是宗教”。这样有两个好处:第一,不是宗教,你就不能用宗教的标准去衡量它,它也就不需要按宗教的规范行事了;第二,不是宗教,就可以让某些“尽想好事”的人既免受宗教的戒规,又可走捷径升入天国,“修成佛道神”,李洪志所谓“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会”本质上就是迎合和诱发这种投机思想。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会见中文媒体时对记者强调“我不是宗教”,“大家知道这个宗教仪式,每天要怎么拜佛,怎么怎么做,学员什么都没有,这里边哪有宗教呢?……根本就没有宗教。”然而,法轮功被取缔后,被迫移师境外,由于西方国家大多数人信仰宗教,宗教和精神运动不仅受到保护,还能享受某些优惠,加之“宗教迫害”是现代西方的大忌(这是对中世纪宗教迫害的反弹),法轮功如果声称自己是宗教,就等于说中国政府是在“迫害宗教”,于是,此刻的法轮功就需要冒充宗教了。李洪志是这样教唆弟子的:“在西方国家,……你们有信仰,所以他们认为是宗教。为此我在这里顺便跟大家说一声,……如果政府、社会团体、行政部门、议员等说你们是宗教,不用再说我们不是宗教。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法轮功基地“龙泉寺”也注册为宗教类的非盈利公司,足见该邪教是多么的精于投机取巧。

  除此而外,李洪志在吹牛撒谎时,还有如下一些两面手法。兹简述之。

  其一,对生人是一套,对熟人另一套。比如,李写“小传”,对不知情的人神化自己,可当老战友问及“神功”时,李忙不迭摆手否认,并且很快借机逃走了。

  其二,对平民是一套,对官员另一套。比如,李洪志办班“传法”,将自己的“法力”吹得天花乱坠,可却禁止弟子对政府官员说他的“神事”:“有些学员不太理智,讲真相的时候一下子讲很高,甚至于对政府官员也神哎神的讲、我师父是谁啊,(众笑)人家就觉的你在胡言乱语。”(《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有些政府官员,你去跟他讲这些,他是搞政治的,他满脑子都是政治,根本不会相信的,那不等于是你不但没救他还往下推了一把吗?是不是?”(《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其三,对“内媒”是一套,对“外媒”另一套。比如,同样是谣言被戳穿后,法轮功对披露真相的国内媒体动辄围攻,无理取闹,迫使对方道歉;而当法轮功“希望之声”通过歪曲《世界日报》(多伦多版)的一条新闻来抹黑中国的行径被逮住后,遭到《世界日报》的强烈抗议,“希望之声”被迫发布“更正声明”,并删除谣言文章。

  综上所述,“轮火火”惯耍两面手法,此无他,因为邪教的勾当总是见不得人的,它们行邪作恶、造谣撒谎需要的不是真诚,而是奸诈。不过,任你法轮功奸似鬼,终是喝了正义力量的洗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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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