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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爱好,“神仙”竟不惜.....

作者:昶冰 · 2013-10-04 来源:凯风网

  近期,孙森伦撰写的《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一书在网上流传,并迅速引起人们关注。孙森伦,泰籍华人、李洪志二妹李萍的前夫,他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回忆了自己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生活的真实经历,再现了李洪志鲜为人知的真实故事,为人们特别是法轮功弟子认识“神仙”李洪志提供了第一手翔实的资料。

  对于《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一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在看完相关文章后忍不住拍案感叹:为了爱好,“神仙”不惜......

  为了钱财,“神仙”不惜违法

  说起钱财,人人都喜欢,特别是对于生活困难的人,那简直就是“救命粮”。李洪志公开传播法轮功之前的几年,因经济收入不高,生活十分艰辛,如何挣钱养家糊口,是他必须操心的现实问题。据孙森伦在书中介绍,李洪志为了钱来得快,曾“投机倒把”倒卖自行车,“他(李洪志)知道妹妹李君的丈夫刘家奎在自行车厂工作,就打通关系,从自行车厂悄悄地买了十几辆自行车,然后拉到李洪志老家公主岭去贩卖。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自行车全部都卖出去,并赚取了一百多元人民币,这在那时的中国大陆,可以说是一大笔钱。”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任何私自倒卖的经济活动都属于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李洪志为了追求钱财,不惜托关系找发财的资源,违背法律搞“投机倒把”,扰乱当时的经济秩序。

  《增广贤文》中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的是一个人在追求钱财时,一定要依靠合法的劳动,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劳动成果。李洪志为了贪图钱财,不惜违背法律,可见李洪志是一个贪婪的、冒险的、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更让人气愤的是,李洪志在无数次违法图财的实践中还创造出“李氏发财经”——“现在这社会,脸皮厚,才吃得够;脸皮薄,吃不着”,以无耻为荣可见是李洪志的经验之谈。李洪志后来传播法轮功,频频编造各种谣言获取利益,把他的经验之谈发挥到极致!可见人的本性决定一切。

  为了美食,“神仙”不惜撒谎

  美食,是人类在实践中形成有着丰富内涵的独特文化。人类既是美食的创造者,也是美食的享受者。自称“神仙”的李洪志在他妹夫眼中是一位美食爱好者,特别喜欢吃泰国的烤肉和喝啤酒,“泰国烤肉,是李洪志最爱吃的泰国食物,每次吃好多盘,如果边喝啤酒,边吃烤肉,那么烤肉服务员则是忙不过来。之后只要我有空闲,就会买啤酒给他喝,但经常被李美歌出来制止,不给李洪志喝......且都要生李洪志的气,她认为她爸爸不听她的话。李洪志说这次算了,下次不喝了。”可以看出,李洪志对于烤肉和啤酒几乎到了上瘾的地步,见到烤肉不吃就心慌,喝起啤酒来就控制不住。

  李洪志爱好美食,这是人的本性,非议完全没有必要。但是,通过李洪志爱好美食的具体细节,我们看到“神仙”是一个爱撒谎的人,并且欺骗的对象是亲生女儿。李美歌一直希望李洪志成为一名真正的气功师,好赚更多的钱,因此极力劝阻李洪志戒酒,可李洪志每次都以“下不为例”欺骗女儿,为贪图美食找借口。一个连自己女儿都反复欺骗的李洪志,他还有谁不敢欺骗,其后来传播法轮功屡屡骗人不正是他撒谎本性的延伸吗?

  为了娱乐,“神仙”不惜身份

  人妖表演在泰国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娱乐项目,这些“美女”其实都是男儿身,很多人只是因为家庭贫困,从小就服用药物或是做手术,把自己的男子汉的身躯,变成像女孩子一样柔美,但是身体还是男性。观看人妖表演,其实是欣赏一种悲剧,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初到泰国的李洪志,见到人妖表演就激动,非要看上一回不可,为此他不顾女儿李美歌强烈反对,硬是强迫李美歌陪他看了一回人妖表演(主要是怕同行的李美歌走丢),事后还当着女儿的面大谈观后感,“真的很美啊!身材比一般的女孩子的好多了,而且皮肤一点都不粗糙,如果没有人告诉的话,他一点都不会相信他们是男人的。不可思议,不可思议,看上去就像真的女人一样,而且还更漂亮一些呢。”

  作为父亲,李洪志理应对女儿李美歌负起教育引导之责,在实际生活中尊重女儿的感受。李洪志为了欣赏人妖表演,把父亲的身份忘到九霄云外,完全不顾女儿的感受。不仅如此,还当着女儿的面谈观后感,把好色的本性暴露无遗。可以看出,李洪志是极端自私的人,为了满足欲望把身份忘到脑后。自私的人见到利益就忘记一切,以至于后来传播法轮功期间,李洪志称母亲为“魔”,并扬言“除魔”,他同样忘记了儿子的身份。

  孙森伦以亲见亲闻写出的《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一书,还介绍了很多李洪志鲜为人知的往事,这些往事是李洪志传播法轮功以来一直回避的重点。对“神仙” 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多看看,或许能够知道所谓的“神仙”究竟是一个什么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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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