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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侵权类谣言”浅析

作者:雅 思 · 2013-10-18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无论在造谣的胆量、伎俩和品种上,都可以说是独步当今,无可匹敌的。谣言未必皆侵权,比如自吹自擂的“神迹”,只要不涉及他人或损害他人,就不属于“侵权类谣言”。“侵权类谣言”应该算是“轮谣公司”的“高档”产品,颇有研究分析的价值,兹试对它作简析。

  据笔者有限的视野,法轮功的“侵权类谣言”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

   ——“放大歪曲”类

  此类谣言,人与事都有个“影子”,却被法轮功恶意放大、歪曲了。例如关于“梁勤侠事件”的“轮谣”。原《农民日报》四川记者站女记者梁勤侠,性格刚烈,一度与上司发生矛盾后留下绝命书,想用自杀的方式向站长讨还清白。这本是一桩普通的维权事件,到了法轮功媒体阿波罗新闻网上,就成了“中共掩盖真相四川女记者梁勤侠真名退出中共”(2009年7月13日)。法轮功先是将此事放大为“中国的记者没有话语权,不能为老百姓说话”,同时还歪曲事情的性质、编造事实:“梁勤侠近日以真名声明退出中共,……她感到失望,因此对中共失去信心,决定声明退出中共。”这纯属信口雌黄。网友巴山雪找到梁勤侠求证,梁断然予以否认:“我从小学到初中至大学压根就没有入团入党,既然没有入团入党怎么会有退出中共之说呢?其它的话语也是那一伙人胡编乱造的,作为一名记者,我怎么会说出那种不讲原则的话呢?”看着梁长大的孙桂兰女士提供的证词是梁勤侠“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梁曾经就读的陕西省西京大学学生科的李老师也证明,在校表现不错的梁勤侠“没有申请入党的档案”。梁勤侠现在供职的《西部开发报》四川记者站刘主任也证实,“做事认真,工作积极”的梁勤侠“个人档案上并没入党的记录”。不是党员(连团员也不是),如何退党?阿波罗新闻网的无耻谣言一方面陷梁勤侠于不义,一方面又泼污中共掩盖梁“真名退党”的真相。只要谁耳朵根子软一点,轻信了谣言,就中了法轮功的离间计。将一件子虚乌有的事弄得像是真的,污人清白,挑拨党群关系,真是下作得可以。

  ——“转引改装”类

  2009年4月1日,《世界日报》多伦多版刊登了该报记者就中国大陆留学生回流一事,对中关村驻多伦多主任李立维的专访稿。4月3日,法轮功网站“希望之声”、“看中国”、“人间净土”等媒体,在未经该报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转载此文。这且罢了。法轮功媒体还对人家的原始信息做了两处手脚。一是篡改原标题。将原题《中关村驻多主任李立维:留学生优势渐缩回国越早越好》恶意篡改为《世界日报:中国政府号召留学生争做商业间谍》,给读者造成这样的假象:“中国政府号召留学生争做商业间谍”是《世界日报》的观点或结论。 二是添加定性语。原文第一段末尾写道:“中关村科技园区驻多伦多联络处主任李立维表示,其实留学生只要愿意从初级工作做起,就不必担心回国找不到工作。”法轮功媒体转载时在其后添加了“而初级工作就是充当商业间谍”一句。另外,在原文末尾还另加一段:“说穿了,这就是中国政府号召留学生争作商业间谍!”这两处“加工”,效果很明显:让读者误以为所有标题及内容均出自《世界日报》。如此下三烂的手法,遭到了李立维先生的怒斥。4月23日,李再次接受《世界日报》电话专访,他斥责法轮功媒体“手段卑劣下流,完全与一个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相违背”,并愤愤地表示:“如果对自己的祖籍国有什么意见,可以自己站出来说,何必要改动人家的东西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迫于诉讼压力,5月11日,自知理亏的“希望之声”发布“更正声明”,承认“在世界日报的原文里,李立维并未号召中国留学生当商业间谍。我们对此失误表示遗憾。”“看中国”也悄悄删除了该报导的网页。真不要脸,明明是蓄意造假,却谎称技术性“失误”。法轮功媒体如此不遵守新闻道德,有什么资格侈谈新闻自由?其媒体从业者如此道德不值地大搞“下三烂”,有什么资格侈谈“讲真相”?法轮功媒体为搞欺骗宣传,竟然强奸他人之意,进行无耻捏造和恶意篡改,甚至不惜让别人代它背黑锅,“真”在哪里?“善”又在何方?

  ——“盗名欺世”类

  “盗名”是法轮功用得极多的一种造谣手法。具体说来,又可分成几个小类。一是盗用名人的名义造谣。比如盗用在文艺界有重大影响的孟伟哉、刘绍棠、欧阳山、程代熙、魏传统等人的名义,发表攻击中共的言论,还说他们都主动退了党。可事实是一个没退,孟伟哉先生还专门发表辟谣声明予以谴责。二是盗用普通民众的名义造谣。比如,多个法轮功“签名造假”案,都声称有多少多少乡邻、同事集体签名,要求释放某人、停止对某人的“迫害”,典型的有“谭玉蕊征签案”和“戴美霞征签案。”(详见凯风网相关文章)。再比如,“尹克祥夫妇退党造假案”,法轮功媒体刊载造假新闻,称尹与妻子时孟容发表公开退党声明,还有退党证书编号“0510204935216521”。殊不料,尹克祥闻言发表声明:我们从未向任何人、任何组织发表过所谓“三退声明”,也从未听说过所谓的“半岛退党服务中心”,我的妻子时孟容甚至现在还不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何来退党之说。尹克祥为此发出了“李洪志,还我清白!”的口号。三是盗用法轮功人员亲友的名义造谣。成都市双流县棠湖中学高三学生刘丽娟就痛斥过法轮功的这一无耻行径:“明慧网在今年(2009年)2月10日和14日以我的名义发表的所谓《控告状》,我本人根本不知情,我从未写过什么《控告状》,也从未委托哪一个组织或个人代我写,明慧网刊登的《控告状》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盗用我的名义杜撰的文章,内容与事实毫不相符。……我对他们的这些做法感到十分反感。”(刘丽娟《明慧网盗用我的名义发“控告状”》,凯风网2009-07-20)四是盗用已经转化的前法轮功习练者的名义造谣。如,明慧网2009年4月29日刊发了署名“明春华”的《从新走回修炼之路》,文章称:“03年我从劳教所出来,满脑子装的都是邪悟的东西。……眼看我要错过这万古机缘,伟大慈悲的师父仍不想放弃我,于2008年12月安排同修到我家来跟我交流……刹时间,我明白过来了……师父,我错了……弟子唯有尽快归正,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经网友走访,原法轮功习练者明春华看后异常激动,声称“这是假的,是明慧网造的假。我一点也不知情。……是冒用我的名义将文章发到明慧网上,是有意诬陷我。这是侵犯我的人权和名誉权。” 总之,法轮功盗名造谣的用心在于瞒天过海,欺骗舆论,误导世人。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暴露出法轮功的恶品邪性。它这样做,直接侵犯了被盗名者的知情权、名誉权等。

  法轮功的“侵权谣言”,远不止上述数例中所说的。上帝想让谁灭亡,就让他先疯狂。法轮功肆无忌惮地造谣撒谎,试图“谣翻中国”;可中国越来越繁荣强大,法轮功却在国际上四处碰壁,成了过街老鼠。纵观法轮功的“侵权类谣言”,可以发现该邪教的几个“邪性”。

  邪性一:藐视人类法律

  法律是社会健康和公民权利的保障,然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却藐视法律,为所欲为。该邪教炮制“侵权谣言”事件,显然是目无法纪。比如,转载别人的文章,可以适度删节,却不可以随意篡改。法轮功在“改装”《世界日报》(多伦多版)新闻时,根本没有考虑这样做是否触犯了法律。其实根子在李洪志。李多次强调法律只能管常人,管不了大法弟子,法轮功媒体从业人员当然奉为圣旨。可国际正义媒体哪买“伪佛”的账,照样要求“神仙媒体”赔礼道歉,打烊收摊。

  邪性二:践踏新闻道德

  新闻道德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为调整人际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倡和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知道,“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线,也是新闻道德的基石,一个“造谣侵权”的个人或组织怎么可能做道德的守护神呢?以“尹克祥夫妇退党造假案”为例,尹的妻子时孟容一直都是党员,可法轮功偏偏谎称她与丈夫一同退党,这不是信口胡编是什么。既然允许胡编,那还需要什么面对面采访、实地采访和秘密暗访呢?那还需要什么弄清事实、核对细节呢?

  邪性三:无视他人权利

  在以上几个“侵权类谣言”中,当事人的名誉权无一不受到严重伤害。叛国逆族的法轮功为了诋毁中国政府,无所不用其极,除了恶意中伤、毒语诽谤外,竟然动用下三烂手法,陷无辜者于不义,不惜让别人替它们背黑锅、担骂名。举例说,法轮功编造村民替大法弟子签名喊冤,那些列于假名单的人就会被乡亲们唾骂,他们的名誉权大大受损,知情权则完全被剥夺。瞧,整天叫喊人权被剥夺、必须维权的法轮功,居然如此无视他人权利,不是自掴耳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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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