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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吉生:李洪志唆使我们习练者违法犯罪

作者:崔吉生 · 2013-10-25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打着“追求真善忍”、“做好人”的幌子,吸引了部分善良的人们,我就是其中之一,然而,据我的亲身体会来看,李洪志教我们的做人准则完全违背真善忍。

  李洪志教习练者做虚假的“好人”。他讲的“一举四德”,就是当别人打你的时候,你若不还手,你就能得“德”,而“德”就是李洪志说的白色物质,修炼法轮功的人积攒的“德”多了,就能上层次,离“升天圆满”的距离就近了一步。为此,有的练功人遇到与别人争执的时候,一般是忍,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表面上看来是“忍”了,而实际上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德”,自己得到了“德”,而别人就是去了“德”。所以说,李洪志讲的这种做好人,实际是以“自己有利”做前提的,是自私的。

  李洪志唆使习练者伤害亲人。李洪志不仅教我们习练者做虚假的好人,而且还唆使我们做真正的恶人。他唆使练法轮功的人放弃亲情,所以像我一样的习练者,为了放情伤害亲人。练法轮功以后,对家人不管不问,好像他们与自己一点关系没有,甚至对亲人的关心看成是自己修炼“圆满”的障碍。

  李洪志唆使习练者违法犯罪。李洪志告诉我们习练者人间的法律是机械地制约人的,而“法轮大法”才是至高无上的法,所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以后,我们习练者根本不当回事,觉得我们习练者不必遵守国家法律。如我就多次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事实说明,国家法律还是高于“法轮大法”的。

  背景资料:崔吉生,山东省牟平市人,1997年开始接触法轮功。1999年妻子无法容忍他的冷漠与其离婚。2000年因散发大量的法轮功宣传品,受到法律制裁。2004年,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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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