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或篡改佛教教义,自称一家,佛家称其为“附佛外道”。法轮功盗用佛教名词,篡改、歪曲佛教教义,被中外佛教界拆为“附佛外道”的邪教。
盗取佛祖生日,诋毁贬低佛祖,“附佛外道”既邪又恶
李洪志对佛祖的崇拜和敬佩到了无可无不可的程度。在泰国参观佛寺时,他不仅一招一式的模仿佛祖的手势,而且对佛家的佛经故事、冒险故事、降魔故事,听得津津有味,十分认真,唯恐漏掉一个字。更令李洪志垂涎和羡慕的是在泰国信奉佛教的人那么虔诚。他感慨的对妹夫孙森伦说,“不知道还有谁能超过释迦牟尼对凡人的影响啊”。不仅如此,李洪志在泰国佛诞节参观佛寺时,还自言自语不停念叨佛祖的生日,“5月13日,5月13日。”
李洪志创立法轮功时,为了神化自己,他首先用佛祖的光环包装自己,把他的生日改成佛祖诞辰日(农历四月初八),即5月13日,又模仿佛祖的表情、手势、动作做起了“法像”。李洪志用佛祖身上的元素包装了自己后,竟然在讲法诋毁佛祖来抬高自己。“释迦牟尼叫弟子都剃了头,穿上袈裟;耶稣的弟子進了修道院。我告诉大家是因为他们传的法小,他不这样要求就度不了他。而我们今天有这么庞大的法,我们当然敢放开……全都敞开了,就看人心!”(《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李洪志在“讲法”中诋毁佛祖,与他当年在泰国时,对佛祖的崇拜判若两人。在泰国只要有佛祖释迦牟尼的佛像,他都会看佛像的动作、手势,然后自己会用心地比划,自言自语地说:“这是‘施无畏印’和‘与愿印’。”说完后,自己都很高兴,像是小孩子答对问题一样。李洪志学佛祖,剽窃、盗用佛祖身上的元素包装自己像孩子,然而,在“讲法”中即诋毁佛祖,李洪志如此“附佛外道”不仅邪而且恶。
盗取佛教术语,篡改佛教教义,“附佛外道”既邪又恶
正如陈星桥居士所说,佛法博大精深,理论体系严密,内涵丰富,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李洪志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一直打着“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的旗号,在他的《转法轮》和“经文”中剽窃、篡改了大量的佛教术语,如佛法、法轮、转法轮、法身、业力、不二法门、八万四千法门、三界、三千大千世界、圆满、如来、末法、执着等等,让局外人看起来误以为法轮功就是佛法。为此,李洪志直言不讳的声称法轮功在“附佛外道”。“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
法轮功是李洪志篡改佛教术语的大杂烩。如佛家讲的人身上的业力,不一定因为有因就能改变。佛教讲的业力是因果论的一种表达方式。有了业因,就会形成业力,但是不一定产生业果。李洪志认为“业力”是一种黑色物质,是做坏事的报应,人生病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造成的,修炼法轮功就是为了减少身上的“业力”,增加身上的白色物质“德”。当人身上的“业力”没有了,都是白色物质德了,那么就可以成为登上天堂,成为“佛道神”了。为了用他捏造的“业力说”行骗,李洪志说看病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这样就不能消除身上的“业力”,无法让身体内产生白色物质德。因此有了病不能医治,只能咬牙挺着,任病魔折磨,吃点苦,遭点罪是消业治病的最好方式。同时,修炼也不能去救助和帮助别人,救助和帮助别人是耽误了人家还债。“欠债要回是宇宙的理。”法轮功盗用佛教术语,篡改佛教教义即邪又恶。
法轮功“附佛外道”,遭到了中外佛教界的一致谴责。中外佛教界痛斥法轮功为邪教。《中国佛教协会致全国佛教界的公开信》中说,李洪志出何方宵小,窃我佛祖诞辰以作其“生日”。篡我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圆满”何义,竟成李洪志戕害生命之借口;“法轮”何辜,沦为“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工具!
打着佛法幌子,刻意贬低佛教,“附佛外道”既邪又恶
佛法是指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佛法即是佛教,主要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等理论。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法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也称为佛教。可是,李洪志打着佛法的名义,剽窃、篡改佛教的名词术语,利用佛教的影响来欺骗世人,蛊惑人心,望文生义地将佛法与佛教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用佛法包装法轮功来贬低佛教,声称佛教的理从属于“法轮大法”这个“宇宙的理”,不仅邪性十足,而且滑天下之大稽。如同他把如来说成如来佛一样,把如来和佛混为一谈。为此,李洪志把“佛法”称为“法轮大法”,刻意的贬低佛教。他在《转法轮·论语》中说“‘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这是典型的“附佛外道”。下面是李洪志歪曲佛教,诋毁佛教的讲法。
“佛教中的法不能概括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中的小小一部分。……释迦牟尼本人也没有把他法的全部传出来,只是针对当时人的接受能力传了它的一部份。”(《转法轮》)“我们去抛开宗教的框框,道家跳不出来他的太极,佛教也跳不出来他的理,所以我们抛弃宗教的讲法,我们是在讲整个宇宙的理。”(《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大法超出了佛家的范围,他有一切佛、道、神的理,也有超越他们的理,全在里面。宇宙因他而生,他规范宇宙的一切,他造就了各个层次的众生。在大法的洪传中,很多不同层次的神、佛、道都在协助我做事情。目前在众生得法中最难得法的就是宗教中的人,因为他们心中有他们信的神,有他们的佛……他们不知道宗教到了不能度人的时候了,众神都在得此法。”(《休斯顿法会讲法》,1996年10月12日)
李洪志抬高“法轮大法”来贬低佛教,而且把佛教和佛法割裂开来,而且又弄出了所谓的佛经和佛理,恬不知耻的声称佛祖释迦牟尼传的法是对原始时期的人讲的,而且被后人修改了,因而度不了人了,只有他传的“法轮大法”才能度人。李洪志在利用佛教的同时,肆意歪曲、污蔑和贬低佛教,如此“附佛外道”,让法轮功的邪恶本性和邪教嘴脸暴露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