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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习练者为何频频自焚

作者:成 心 · 2013-11-26 来源:凯风网

   自焚,在法轮功群体里接连发生。如1999年7月3日,27岁的常浩驰和50岁的李进忠确信自己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在村外空地上相对而坐,自焚而死。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7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还有2003年9月29日,河南省济源市法轮功痴迷者王保涛在该市世纪广场为圆满自焚身亡,等等。那么,法轮功习练者为何频频自焚?

  李洪志在法轮功群体里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一个痴迷者都要听命于他。而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充斥诱导痴迷者放弃生命的内容。

  ---李洪志宣传肉体无用

  李洪志宣扬元神不灭,他说:“我们在高层次上看,人死了,元神不灭”(《转法轮》);“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在这个宇宙当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受李洪志肉体无用论的影响,法轮功痴迷者用自焚等方式放弃肉体,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残害生命,因为他们相信“元神”不灭,相反认为是脱去肉皮,走向圆满。

  ——李洪志诱导痴迷者放下对肉体的执着

  李洪志把习练者珍惜生命看成是对肉体的执着。而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执着是修炼的障碍,一个修炼人若有执著心,就不能上层次,更无法圆满。所以法轮功痴迷者就会不断地放弃自己对生命的爱护即执着,甚至李洪志还提出放下执着,特别是对人体的执着,就能圆满,也就是诱导痴迷者放弃生命。他说:“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为此,部分痴迷者为了圆满升天不惜焚烧自己的身体,如参与2001年北京自焚的刘思影,年仅12岁,她却说自己只要忍受了自焚的疼痛,就能进入天国。这是李洪志放下肉体执着走向圆满的歪理邪说诱导下的惨剧。

  ——李洪志诱惑痴迷者圆满升天

  李洪志描绘了无比美好的天国世界,他说:“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使人相无存的”。(《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既然圆满后的“法轮世界”要什么有什么,那么对于生活不如意的修炼者来说,“圆满”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因而,为了“圆满”他们就会不顾人间的一切,用自焚换取进入美好天国,他们也在所不惜。

  正是由于有李洪志这些歪理邪说的诱惑,法轮功痴迷者才不断出现为圆满自焚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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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