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是残害生命的犯罪行为,人们所不能容忍,但是,在法轮功内部,自焚却是屡见不鲜的“正常行为”。早在法轮功被取缔前,1400多名死亡弟子中,自焚的占相当比较;法轮功被取缔后,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1.23自焚事件”,之后谭一辉、王保涛、阎继刚等弟子自焚身亡,在人类上演了一幕幕悲剧。任何极端事件的发生,背后都有深刻的原因。弟子走上自焚路,背后原因是什么?作为法轮功修炼者,咱们可从他们的“师父”李洪志身上找到原因。
李洪志鼓吹“圆满最后说”,迫使弟子丢命也要抓住。“圆满”是弟子修炼法轮功的终极目标,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圆满”服务的,自焚也不例外。正如2003年9月29日自焚的王保涛在遗书中所说,“放下生死就可以到天国世界当‘法王’。不管我能不能达到我都要一拼……你们不会相信《转法轮》只要想看就有了,常人不会相信,老师整天都跟着我呢……”为什么弟子拼了命也要一试?这与李洪志的“圆满说”有很大关系。法轮功传播初期,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宣称,“修炼的最终目地就是得道、圆满”以及“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中什么都有”;法轮功被取缔后,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着》中又大肆鼓吹“最后的机会”,要求弟子去掉“最后的执着”,他说:“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等等。一方面是“圆满”无比美好,另一方面是“最后的机会”,既使傻子也能听明白“过了这一村没有这一店”了,更何况那些做梦都想“圆满”的弟子呢?事实正是这样,李洪志抛出《去掉最后的执着》、《忍无可忍》等“经文”时,弟子自焚的极端事件频率最密集、采取的方式更疯狂。
李洪志鼓吹“法身保护说”,迫使弟子丢命也不害怕。梳理弟子自焚相关案例,“1.23自焚事件”参与者王进东的回忆让人记忆犹新,他说:“我想人,早晚都是死,再一个我就是死了,我想师傅也不会撇下我”,反映弟子自焚前的普遍心声。弟子看来,自焚不是死亡,而是新生,即跑到“圆满”世界继续当李洪志弟子。这,显然与李洪志鼓吹的“法身保护说”有莫大关系。李洪志多次当着弟子说,“我们做这件事情也不允许走偏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他一帮到底”、“作为一个修炼人,今后的人生道路会改变的,我的法身要从新给你安排的”……没有死亡的恐惧,只有新生的喜悦,即使把命掉了,弟子也感觉不到害怕,甚至乐意去自焚。悲惨的事实只有经历过,才会感觉到无比后悔,当王进东醒悟时,一切都已经晚了。试想,如果没有李洪志“法身保护说”的教唆,王进东等弟子会淋上汽油点火吗?
李洪志鼓吹“形神全灭说”,迫使弟子丢命也要实施。生让人无比眷恋,死让人无比恐惧,求生惧死成是的本能。弟子不畏惧“圆满”而丢命,却怕走进“形神全灭”的地步,如何避免“形神全灭”成了弟子挥之不去的阴影。“1.23自焚事件”组织者薜红军坦言,弟子自焚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李洪志鼓吹的“形神全灭”在他们身上发生,“他(李洪志)讲了一个形神全灭的问题。他说一个人呢,为啥到人,就是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让你修炼,让你返回去。如果你返不回去,最后的结果就是形神全灭!”“形神全灭”究竟是什么东西,竟然让弟子如此恐惧?这要看李洪志在《欧洲法会讲法》怎么说,“要销毁那可就太可怕了!要是形神都全灭了……一层一层的在杀死的过程当中他还得还业”,为了充分激发弟子的恐惧心理,李洪志还把“形神全灭”描述成“就象那个地狱里受尽煎熬呀一样,烧红了铁板上去烙啊,反正是一切都在痛苦中还,然后层层杀死……直至灭尽,那个痛苦是最可怕的!!!”弟子把李洪志奉为神明,听了“形神全灭”的可怕,还不吓得半死,为了避免“可怕”的情况在自己身上发生,弟子即使丢命也不愿意接受“形神全灭”的煎熬。
李洪志鼓吹“护法伟大说”,迫使弟子丢命也是值得。透过弟子的遗书以及醒悟弟子的回忆,自焚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情,使他们表现出极大坚定性!“1.23自焚事件”当事人陈果的回忆,“我当时都是抱着捍卫这个法的。法就是宇宙真理嘛!……我宁可不要我、舍弃我的生命也得捍卫这个法!”陈果看来,到北京天安门前自焚是“护师护法”的“英雄”行为。除此之外,湖南常德弟子谭一辉明确表示,“我实在难以容忍了,我要勇敢地站出来作一名护法战士!”这种疯狂的行为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可以从李洪志包藏祸心的“护法伟大说”中找到答案。早在人们质疑法轮功时,李洪志发布《挖根》,教唆弟子公开走出来“护法”;法轮功被取缔后,李洪志又发布《去掉最后的执着》、《忍无可忍》等“经文”,教唆弟子站出来用极端的方式与政府对抗。不仅如此,他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等“经文”中对“走出来”的弟子高调称赞,“我们每个人哪,都在为大法……无论我们走到天安门去,还是去了中南海”、“特别是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等等。人的行为往往是他内心价值的体现,既然弟子认为自焚是“英雄”行为,他们怎么会不乐意“赴死”呢?
法轮功弟子自焚不是一例两例,而是普发性群体现象,自焚的弟子有的早已成法轮功冤魂在地狱里申诉,有的落下终生残疾悔恨不已,成为李洪志教唆自焚的“活证”。在此,不妨问问那些自焚幸存者,如果没有李洪志种种歪理邪说的教唆,他们会走上自焚的不归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