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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经得起“围观”吗

作者:陆 扬 · 2014-04-15 来源:凯风网

  3月26日,法轮功重要媒体大纪元发表了一份《和解声明》,一时闹腾得沸沸扬扬。没想到大纪元在4月3日下午却偷偷删除了《和解声明》。笔者倒想探讨一番,这份“声明”经得起围观吗?

  “声明”暴露健忘,经不起围观。围观的网友指出,大纪元等法轮功网站无视知识产权保护,经常盗版、盗播或未经授权发布他人作品。自诩为“主佛”的李洪志已过花甲之年,记忆力衰退了,脑子不好使,因此十分有必要来一曲《蔡鸣凤在大街思前想后》。先想一想2012年,法轮功因盗播《鹿鼎记》、《雪山飞狐》等国产电视剧,惹上官司坐在被告席上。若追本溯源,“主佛”连佛教的法轮、法身等都敢盗用,确实太明目张胆了,其脸贴上“轮之初,性本盗”标签也不过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现在终于栽了跟头,该医治“健忘症”了。

  “声明”暴露无知,经不起围观。早知今日要道歉,轮媒何不当初好好学习美国版权法。马季先生在2006年12月20日逝世。美国版权法规定:“目前在美国作家死后70年内拥有版权。”因此马季先生《相声艺术漫谈》的版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众所周知“主佛”是藐视人类法律的,他在《美国讲法》中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他还在《欧洲讲法》中说:“你们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因为政府的法令是人定出来的,人在定法律的时候都是想要治人发出这颗心制定的,或者是为了维护和得到权力和选票而违心制定的,所以它是无善念的。”不过,说归说,“主佛”也不得不遵守人的法律。他在美国开车违章,照样按照美国的交通法规交了罚款。

  除了暴露法律上的无知外,轮媒新闻知识的贫乏也暴露无遗。据《波士顿环球报》网站报道,大纪元英文版都称不上是制作精美的商业产品,更像是经验不足的产物。它严重依赖其他通讯社的报道,话题沉闷、易引争议,这与故事短小精悍、图片生动活泼的新闻主流走向背道而驰。《波士顿环球报》网站指出,并非所有的大纪元工作人员具有传统的新闻工作履历。因此眼下须急补法律和新闻常识课。

  “声明”暴露谎言,经不起围观。细心的网友发现,大纪元的所谓道歉只是糊弄人的花招,一是这则声明发在其繁体版的一个角落,若非专门查找很难看到;二是大纪元并没有兑现承诺。其实网友不必大惊小怪。因为联想“主佛”在1999年发表的《我的一点声明》,就会知道撒谎是“主佛”及其轮媒的惯用伎俩。“主佛”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说:“关于学员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况一事,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离开了。”事实是,“主佛”是在发生“四·二五”非法聚集事件的前三天,就乘飞机从纽约飞到北京。24日13时30分,李洪志乘飞机离境赴港,在那里遥控指挥“四·二五”非法聚集事件,直到27日晚22时15分,才从香港飞往澳大利亚,前后在中国境内一共逗留了5天零5个小时。

  “主佛”撒谎,轮媒也不例外。大纪元讳言其所有者并在公司性质上造假 。不过《波士顿环球报》网站强调,大纪元美国版主编约翰·纳尼亚、波士顿编辑马丁·福克斯以及观点编辑史蒂芬·格雷戈里都是法轮功练习者。 虽然大纪元一再否认大纪元是从属于法轮功的报纸,但是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在接受《波士顿环球报》采访时说,他们相信大纪元就是法轮功的出版物。纸终究包不上火。一旦网民群体性围观,大纪元就不得不偷偷删除让他们丢丑的《和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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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