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叫李振彬,今年64岁,家住北京市西城区,是北京市某化工厂退休工人。就是因为她不听我劝阻,在法轮功被政府依法取缔后依旧我行我素,全然不顾继续从事法轮功邪教宣传活动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不得不与她分道扬镳。
过去,我和大家一样,每天都生活在既忙碌又幸福的家庭之中。我和前妻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因为是住在同一条胡同的邻居,所以从小在一起长大,上的是同一所小学和中学。我是1968年进入市某机械厂工作,她比我晚一年进入了市某化工厂。
工作八年后,我们在双方家长的支持下顺理成章地结为了夫妻,不到两年的时光,我们就有了爱情的结晶。有了孩子,我们夫妻俩更加恩爱,退了休的母亲为我们照料着孩子。上学后的孩子因为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在班里深得老师的喜爱。我的父母亲更是喜欢得不得了,母亲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还买各种零食给孩子吃,买漂亮的衣服给孩子穿,只要是孩子需要,哪怕是掏出自己的心肝都会毫无怨言。我看在眼里,自然是十分感激和由衷地高兴。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可谓是其乐融融。
1996年底,前妻她们厂转产,厂里的绝大部分工人都“待业”在家了。从此,前妻在家里专职料理家务。就在这时候,前妻闲来无事,无意之间从邻居口中听说到了法轮功。
前妻经不住邻居反复的引诱,说什么只要练好了法轮功,就可以一步步“上层次”,最终得以“圆满”。因为不上班了,有充足的时间,觉得反正没有事情,就跟着去了几次。
但后来,前妻不但每天参加“练功”队伍的活动,还按照她师父的要求,开始了“学法”。就这样,前妻连续反复阅读了《中国法轮功》、《转法轮》、《法轮大法义解》及师父的经文。逐渐就把修炼法轮功作为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来对待,将所有闲余的时间都用在了“学法”、“练功”上。而且,在周围功友们不断吹风的影响下,前妻就逐渐坚定了自己所走的“圆满”之路。
前妻自从有了这种精神上的追求,因而在家庭生活的料理上越来越漫不经心,觉得整天把时间浪费在忙绿于常人的杂事上不值得。所以,有时因为看《转法轮》而忘了出去买菜。有时因为和功友们学习“师父”的“经文”,而把回家做饭忘在了脑后。这让我大为不满,因而对我习练法轮功也持反对意见。母亲也在背地里对我说:“振彬天天练的什么鬼功,连她亲儿子的事也不放在心上,这样下去可不行,你得说说她。”我早就看不惯前妻练上法轮功后的不正常行为了,但碍于情感,一直没有声张。而现在看到前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与正常人相悖,并且发展得越来越厉害了,我怕她练得中了邪,就郑重地同她做了一次长谈。
这时的前妻,已经把维护“大法”,把走“圆满”之路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任凭他人如何劝阻,已经丝毫不为所动了。相反,她对我的婉言劝说极为不满,她固执地认为,自己作为“大法弟子”,要想实现“飞升”之路,就必须清除阻碍通往“圆满”路上的一切障碍。既然丈夫和公婆都反对她练法轮功,就没有必要继续在一起生活了。因此她就对我说:“我练法轮功也是为了全家好,师父说过,‘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我付出再多的辛苦你们也不理解,现在我说多了你也听不懂,如果嫌我碍事,干脆咱们就分开过,省得大家在一起都别扭。今后咱们各走各的路。”
看到她如此绝情,我大惑不解,夫妻一场也二十二年了,怎么好好的一个人,练了法轮功一下子就变得这样不近情理了呢?为了维护这个家庭,我只好败下阵来,任她自行其是了。
国家取缔法轮功后,前妻仍然没有断绝与她们功友的联系。前妻在看了李洪志鼓动法轮功人员“走出去”的经文说:“那些怕出来证实法的也就永远失去机会了”;“你们不能总是让我带着往上走,而你们自己不走……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 ;“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
看到了李洪志说的这些话,使前妻的情绪既恐慌又激动,觉得她师父的每一句话,都像是颗颗重磅炸弹,震荡着她的心。她仿佛明白了,这是师父在点化自己,现在就是到了师父考验自己的关键时刻了。自己若想“上层次”和“圆满”,就必须要按照师父“放下生死”“走出去”的要求,向世人“讲清真相”,承担起师父交给的“救度世人”的责任。否则,是不可能“圆满”的。
为此,前妻参加了功友组织的地下秘密活动,经常提心吊胆地乘夜深人静之时,到街面上去贴法轮功传单,以此来向世人讲“真相”。当时她自己还误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上“层次”,才能尽快得以“圆满”。这时,我好言劝她说:“过去你练法轮功是为了锻炼身体,我没反对。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再这样继续练下去就会走火入魔而触犯法律。”而她却对我说:“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听我们师父的话,才能得到‘师父’的拯救。如果现在放弃‘练功’,我就会从现在所处的‘层次’上‘掉下来’,到时候只有看别人‘飞升’的份,自己后悔就来不及了。”
前妻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公婆都极力反对她继续习练法轮功,由此认定,家庭就是她奔赴“圆满”路上的“魔”,必须逃离这个“魔窟”。不然,就一辈子别想“圆满”了。
在2002 年3月的一天,她偷偷跑回了自己的娘家,这一去就不回头了,任我多次上门好言相劝,均毫无效果,并多次提出分手的话语。就这样,拖了大半年了,前妻丝毫没有回心转意。见此情景,我彻底失望了。因而于2002 年11月正式与她离了婚。然而此时的前妻,非但没认识到这是自己人生之中最大的一幕悲剧,反而还认为她自己是经受住了她们师父设下的“人情关”的考验。离了婚,她自己不就又上了一个“层次”了吗,那就离“圆满”不远了。
我们俩的离婚,自然遭到了她老母亲的一顿埋怨。而已经失去理智的她却对母亲说:“你以后少管我,我们师父早就说过,我们‘大法弟子’,‘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我的那个地方,那儿才有我的父母。’”前妻这句不孝顺的话顿时让她母亲目瞪口呆。老人家当时看着自己女儿的眼神,仿佛觉得女儿已经因为练法轮功而神经错乱了。
这时的前妻,可以说是轻装上阵,全无后顾之忧。她拿出离婚时分得的部分钱,购买了电脑、打印机、纸张等物品。从法轮功媒体上下载李洪志的“新经文”等法轮功宣传材料,印制后让功友们出去散发。而她自己也经常以夜色为掩护,到胡同里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以此来向世人“讲真相”。这时的前妻,自认为已经马上就要“圆满”飞升了。
在原功友的检举揭发下,前妻的违法行为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了,她因此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反复帮助下,前妻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真的上当受骗了。然而,这个上当受骗的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了,她因此失去了疼爱自己的丈夫和幸福美满的家庭。而如今,这些已经是再也无法挽回的了。现在每当回想起自己因为修炼法轮功,给自己的家庭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时,前妻还是时常感到情感上的酸楚和心灵上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