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号晚上9点多,在山东省招远市一家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邪教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等六人多次向受害人吴某某索要电话号码未果,将其殴打致死。此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公众的极大愤慨。全能神邪教组织早已经罪行累累,这一次它又欠下新的血债。山东招远“5.28”案充分暴露了全能神“邪、残、恶、贪”的邪恶面目。
1、“邪”:邪气十足。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等人为发展组织成员,在麦当劳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拒绝后,对其进行殴打致其死亡,人们觉得很不可思议,觉的莫名其妙,这真是太“邪”了。其实向陌生人索要电话号码是全能神”组织发展成员的第一招,也是全能神组织拉人入教习惯性动作。全能神组织发起人叫赵维山,原本就是邪教“呼喊派”的追随者。赵维山故意神化一个年轻女子杨向斌,称其为“女基督”,也称之为全能神、“实际神”、“东方闪电”;称自己为“大祭司”,为“全权”,成为总头目。其实杨是一个高考落榜后精神分裂的女子,后成为赵维山的情妇。全能神成员之间都是单线联系,用的都是虚假的身份信息,聚会地点也是临时通知的,内部还会使用一整套的“暗语”,比如用“奶粉”来指代宣传品。全能神成员进行“传教”时,会在夜深人静之时悄悄前去“说教”,传教方式诡秘,组织方式怪异,联系方式单向,无不暴露出其“邪”之本性。
2、“残”:残酷不仁。全能神组织打着基督教旗号,散布世界末日谣言,口口声声鼓吹“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在山东招远制造的“5.28”杀人血案中,一个年轻的母亲、善良的公民,在光天化日之下凭白无故地被全能神组织活活打死,在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中张立冬家客厅的记事板上,满是“残杀、虐杀、杀牲口、打狗”等文字,可见全能神邪教组织“残”之本性。诸如此类恶性案件已频频发生。例如,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河南唐河县“全能神护法队”曾在12天内制造8起抢劫、殴打案件,受害人被打断四肢、割去耳朵。2010年期间,河南一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失踪,后被发现死于一处柴垛处,脚心印有闪电标志。经当地调查,遇害儿童一名家属曾被发展成全能神成员,但意图脱教,该教遂实施了报复惩戒行动。2012年12月发生在河南光山的校园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闵拥军,受到同村一名60多岁全能神女信徒的影响,闯入校园,砍伤了23名小学生。参与全能神的成员,入教之前都要写下“保证书”,语言很偏激。比如“要是不信教,就要天打雷劈,或者一天如果不跟多少人传教,就不得好死之类的。”为发展教徒和传教,除拉关系、爱心感化、送钱送物外,女色诱惑、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都是全能神教成员常用的手段。全能神邪教专设“护法队”,为了发展他们邪教组织成员,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是反对他的,不同意他的,不顺从它的,就采取消灭的手段,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
3、“恶”:罪孽深重。山东招远“5.28”招远命案中,被害人吴某某平时为人热情随和,与丈夫感情很好,有个7岁的儿子,原本有个美好幸福的家庭。而这种幸福被全能神邪教恶狠狠地毁灭了。犯罪嫌疑人事后多次面对社会公众,表现出无比的“淡定”和“冷漠”,没有丝毫的悔罪和内疚,甚至直言杀人后“感觉很好”。全能神邪教人员经常在偏远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及部分城市地区,用登门宣传、走街串巷、上街打横幅、发传单和利用扩音器等方式煽动人们入教,并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等言论。一些信众因信奉所谓的全能神、“传教度人”,奉献钱财,有工不做,有田不种,有家不归,导致家庭不和,甚至倾家荡产,邪教组织“恶”之及令人发指。
4、“贪”:大肆敛财。被蒙蔽的群众除了刚入教时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以外,要求成员每半年上交一次“奉献款”,每次不少于50元,有职务的每次不少于200元,上不封顶。全能神邪教组织还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来满足教主的旨意,宣扬“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有时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向成员销售分文不值的“圣水”“圣物”,以此从中牟利。例如,2013年武汉发现了一保管家庭,从墙上暗洞中查获大量资金及黄金手饰。江苏、黑龙江发现的奉献款就有420万余元。“奉献款”由专人保管,层层上交,一部分作为日常的活动经费,一部分要奉养所谓的全能神及组织的核心成员。最后由资金组汇总后向境外转移,最终落入赵维山手中。全能神组织“贪”之本性已经大白天下。
山东招远“5.28”案警示人们:全能神邪教组织已成为继“法轮功”之后政治目的明显、发展手段卑劣、组织体系严密、活动方式诡秘、暴力倾向突出、现实和潜在危害严重的邪教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擦亮双眼,远离邪教,崇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