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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徒为何不畏法

作者:曲梅 · 2014-06-30 来源:凯风网

  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了一起全能神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件,六名该邪教成员在麦当劳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在遭到拒绝后,竟当众施暴,残忍地将被害人殴打致死,情节恶劣、手段发指!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面对记者“你害怕法律吗”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称“我不怕法律,我信神”。该嫌犯称“当事女子是邪灵,就是要将其打死”。

  类似于张立冬这种不畏法度的邪教徒,不再是个案,而是有一定的普遍性。无论是全能神邪教教徒,还是法轮功等邪教教徒,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对“教主”的话言听计从,把法律不放在眼里,为了所谓的传教和“护法”,可以随意践踏人间法律。

  为什么邪教教徒不畏法?原因有三点。

  ——盲目崇拜,失去是非观。

  为了控制信徒,所有邪教“教主”都会进行自我神化,营造神秘氛围,令信徒产生盲目崇拜心理,从而对“教主”的话言听计从,把“教主”的话当成“神谕”,“教主”的话就是最大的“法”。其结果是,这样的信徒,已经没有了是非判断,一切唯“教主”马首是瞻。

  全能神幕后教主赵维山,不过是黑龙江阿城的一个物理教师,但他却摇身一变,把自己吹成神的化身,只有听他的话,才能够“得福”。那些盲目崇拜“教主”的教徒,沉迷于“天天喝神的话”,完全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没有了是非观,只听“教主”的话。“教主”说,那些不配合传教的人是“邪灵”,必须除之。于是教徒们言听计从,不问是非,向那些阻碍全能神的无辜者下毒手。而法律早就被这帮痴迷者们忘得一干二净。招远6名邪教徒就是这类教徒的典型。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也同样喜欢自我神化,以达到令弟子盲目崇拜的目的。他自称四岁时接受佛家独传大法,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能隐身、定物、控制思维等等。他还自称是宇宙中地位最高的神,是“主佛”。在李洪志的反复洗脑下,法轮功弟子对其深信不疑,盲目崇拜,不问是非,唯李“主佛”马首是瞻。李洪志说的话就是他们心目中最大的“法”。李洪志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他继而在《美国讲法》中说:“人人重德,要法律干什么?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世界其它地区也是这样,人类的道德水准很高的时候,没有那些法律,哪有法律呀?”李洪志极力否定法律的作用,其目的就是要在弟子思想中灌输他的邪教观,要弟子以他的“大法”为法、以他的话为法。在清除弟子的法律意识后,李洪志进而蛊惑弟子:“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者忌》)法轮功弟子为了修“心性”、“上层次”,实现“圆满”,竟然对阻碍自己练功的亲人痛下杀手。2012年1月13日凌晨,湖南省浏阳市法轮功练习者李远根为“除魔”将阻止自己练功的小姨子活活掐死。在其“除魔”过程中,根本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心里只记得“师父”的“去情”“除魔”说。这哪里还有一点是非观念?

  ——恐惧惩罚,失去理智心。

  有些教徒慑于“教主”的威协恐吓,进而失去理智,干出违法的事情来。邪教利用威协恐吓的手段来控制人是其惯常做法。

  全能神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该邪教教义中,有这样关键的一条:“凡有心志的神选民……都应在神面前立下誓言,绝对服从神家的安排。”这里所谓的“神家”,即“组织”。它诱骗、威胁人入教,把那些妨碍的人称为“恶魔”“邪灵”,要求教徒除之。慑于这种威协,一些邪教徒失去理智心,不畏法度畏“神谕”。 2011年1月,河南省兰考县全能神信徒李桂荣因认为女儿是小“魔鬼”,妨碍其“交通”,而将熟睡的女儿用剪刀刺死;2011年4月,江苏省徐州市全能神信徒王玉芳因感觉女儿 “魔鬼缠身”,是“邪灵”,竟将女儿用菜刀活活砍死。

  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将很多种宗教中的负面信息汇集起来,致使许多信徒认为他具有超能力,进而对他产生敬畏心理。为了实现对教徒的完全控制,他也采取了威胁的办法,他自称有超能力,凡不按其说的做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慑于其淫威,1995年,那些跟随他的信徒失去理智,干出震惊全球的犯罪事情来,在东京地铁站释放沙林毒气,毒杀12人、致5000多人受伤。

  此外,法轮功邪教、太阳圣殿教、天堂之门教等诸多邪教都曾通过威吓的办法使其信徒失去理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干出种种违法犯罪的事情来。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坚信“神”佑,失去判断力。

  邪教徒不畏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相信自己会得到神的庇佑,会得到无所不能的“教主”的保护,即使犯了法,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甚至还天真地认为,那正是“神”对自己的考验。所以当他们在干一些伤天害理的违法犯罪事情时,明知犯罪,却还照干不误,这实际上是受到邪教歪理邪说的洗脑,已经失去判断力,成了完全听命于教主的木偶人。

  法轮功邪教信徒天真地以为自己不管干什么事情,“师父”都知道,遇到危险也会得到的“师父”的庇佑。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我是可以彻底把操纵与利用邪恶生命的神与邪恶生命一起清理掉的。不管多高层次,不管多大的、谁操纵、谁利用的、谁安排的,我都可以一把抓在手里毁掉。师父坐在这儿就是一个常人,你就把我当作常人。可是师父在另外所有空间的身体,巨大无比,一个比一个大,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他在《转法轮》这样神吹自己的法力:“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由于只相信“师父”的话,所以便失去了自主性,“师父”要其干违法的事也照干不误。结果,一些法轮功分子便在李洪志的唆使下,冲击围攻政府、违法搞插播破坏通信广播设备、制造假案造谣诬蔑中国政府等。可惜,“师父”在许多关键时候,“法身”显不了灵,反而做起了缩头乌龟,并不能为弟子提供任何保护。那些违法犯罪者照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5月28日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徒杀人案发生后,中央电视台记者到看守所采访了犯罪嫌疑人张立冬。当记者问其身陷囹圄的感受时,他说:“我感觉很好!”令人难以理解。不过在张立冬看来,他是在执行全能神的“神谕”,他认为做得对,也一定会得到神的庇佑。这种完全被全能神牵着鼻子走失去自主性的人,真是既可恨又可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什么人,只要他违法犯罪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邪教徒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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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伊 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