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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是如何粗暴对待信徒的

作者:骆志军 · 2009-04-07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青少年时代就是一个非常蛮横无礼的人。据李洪志在长春市建设广场居住时的邻居王大妈介绍:“李宏志(李洪志)这人性格暴躁,为人蛮横,就说我们家二小子吧,当时是1977年,有一天我在楼上听到楼下传来孩子的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便跑下楼来看,只见20多岁的李洪志正飞起一脚把我们八岁的孩子踢出一米远,我就质问他为什么打小孩子,当时李洪志说‘小孩子碍我的事就得打’,还扬言要连我一起打。”李洪志的另一位邻居小石则控诉说,有次他正在楼下磨刀玩,李宏志(李洪志)见了问他磨刀干什么,他随口答了一句“不干什么”,李洪志转身就走,不一会竟带来5个年轻力壮的人,没等小石反应过来,就把他围在中间暴打一顿,然后拂袖而去。还有一位邻居杨大爷评价道:李宏志(李洪志)一贯横行霸道,是远近闻名的打架大王,还曾因为手持菜刀与人打架而被派出所审查处理过①。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打当上了法轮功教主之后,李洪志这一蛮横粗俗本色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没表现在直接打人上,而表现在了粗暴对待信徒上。

  ——用世所公认的贬义词进行直接谩骂

  “那些假冒学员的败类……多数说自己是学员、已经圆满了等等鬼话。……那些跑到劳教所装神弄鬼的小丑……人渣、骗子搞丑剧。”(《去掉最后的执著》)

  “近来香港一个神志不清的败类打着我法身叫其如何如何做自心生魔的鬼话……接连不断的干着坏事。”(《精进要旨二》之《排除干扰》)

  ——在根本无法兑现承诺或者不合己意时粗暴地使用拒绝性语言

  在《在长春讲法答疑》中,有弟子要求:“我经常搬家,您的法身会帮我清理房屋吗?”李大师气急败坏地回答:“我不是来给你清理房子的。”

  《在延吉讲法答疑》中,有弟子小心翼翼地问:“我因个子矮烦恼,请问能长高吗?”李大师勃然大怒:“怎么什么都来问我呀?……个子矮……别来找我,上医院去做什么美容手术去。”有弟子试探性地问:“炼法轮大法之前进行按摩?”李洪志兜头一盆冷水:“按摩什么呀?……你还按摩什么?我们教你什么你就炼什么,没教你的你千万别往里头乱加这些……乱七八糟信息,假气功信息。”一位学员求教修炼中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打嗝产生的气从嘴里咽下去还是吐出去?”李大师毫无耐心地呵斥道:“你打嗝的气你咽它干啥?吐出去。”真是吼声如雷,令弟子胆颤心惊。

  在《在广州讲法答疑》中有弟子问:“法轮大法学员是否可以学刮痧?”李大师忍无可忍,“骂语连珠”:“修炼法轮大法你搞这个东西干什么?你自己刮还是给别人刮?我告诉大家,那是巫术,过去在我们东北跳大神才干这个事的。跳大神,疯疯颠颠的,跳大神是附体,他才干这个事。”

  ——在弟子触犯法轮功戒律时粗野地使用训斥性语言

  出于邪教的残忍本性和功利心理,法轮功对残疾人是不屑一顾的。《在济南讲法答疑》中有弟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如何关心照顾残疾人?”李大师气不打一处来:“常人中的事你还来问我干什么呀?你如何照顾你父母也要问我吗?如何看孩子也要问我吗?……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

  《在广州讲法答疑》中,有弟子好奇地问:“大师能否讲您的恋爱经过?”李大师如同审查特务一般连珠炮般地追问:“你不是来学法的,你是来干什么的?你还想知道什么?”吓得提问者噤若寒蝉。

  ——在弟子冒犯师父神威时使用轻蔑性语言

  为了在弟子面前装作一副平等待人、不计尊卑的样子,李大师曾经说:“说我李洪志好,我不在意,说我坏,我也不在意”。(1995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有的弟子竟然信以为真,企图和师父平起平坐。

  有的弟子想像师父一样拥有显示神通的本领。在《在延吉讲法答疑》中,有弟子不知天高地厚地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用自己的功能?”李大师居高临下地回答:“你还惦记着用功能,用功能干什么?做什么事?那个执著心怎么还没有去?”意谓你们弟子也配拥有自己的功能么?

  有的弟子想和师父称兄道弟。在《在济南讲法答疑》中,有弟子问:“我们真正的母亲是谁,她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吗?”李大师天威震怒地吆喝说:真是“想入非非,你们怎么能和我并论呢?!”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他声色俱厉地责骂弟子说:“不管你是谁,今天我度不了你你就是地狱的鬼!”

  ——在无法满足弟子的“求知欲”时使用嘲讽性、羞辱性语言

  骂弟子没脑子。有弟子问:“除法轮世界外,更高层次还有多少世界?”李大师讥刺地说:“你的脑子得用在修炼上啊!我告诉你多的无计其数。你能不能查出你身体有多少分子啊?”(《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骂弟子想入非非。有弟子问:“法轮世界是原有的还是新的?”李大师以骂作答:“你太想入非非了。”(《在济南讲法答疑》)有弟子问:“《转法轮》述及月球为远古人类建造,老师能否微示当时建造原因及目地?”李大师还是以骂作答:“它离我讲法的目地太远了。你在求知识,想入非非。”(《瑞士法会讲法》)

  故作惊人之语嘲讽弟子。有弟子非常礼貌、无比虔诚地问:“请师父讲一下修炼的起源好吗?”李大师却以这样的口气嘲笑说:“哇,你想知道的这个事情可够大的。”(《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令提问者无地自容。

  ——对弟子的质疑和反问使用霸道性、歧视性语言

  许多法轮功学员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并不信服,他们时常当面质疑、责问和责难李洪志,李洪志以“宇宙主佛”蛮不讲理的架势一律骂得他们狗血喷头。

  明明是有理在手,却被骂愚不可及,弟子责问:“您说要去掉一切执著心,但您为普度众生这本身不就是执著心吗?”李骂:“这人糊涂啊!”弟子反问:“李老师您如果是佛,您就不可以说,一切法都是邪的?”李骂:你“这人被那个附体支配的他的脑袋不知道说啥好了。主意识不清的人是度不了的。”(《在广州讲法答疑》)

  明明是渴求解惑,却被骂闭上你嘴。弟子问:“每一次新的宇宙被极高极高的大觉者们从新组建之后,‘真、善、忍’这个特性是变化了吗?”李大师答:“这样的问题你们不要再提,连想也不能想。”(《北美首届法会讲法》)弟子问:“您的‘为谁而存在’的经文,是为宇宙真理而存在,还是为先天的纯真而存在?”李大师答:“你又跟我抠起字眼来了。”(《瑞士法会讲法》)有弟子直接追问:“有些传大法普度众生的大觉者,为什么自古以来没听人提到过呢?”李大师蛮横无理地回答:“能一一都讲吗?不该你知道的就不让你知道呗。”(《在济南讲法答疑》)有弟子满腹狐疑地要求:“如何为我们显现一下您的法轮和法身?”李大师恼羞成怒地发出封口令:“你还要看什么?!那是叫常人看的吗?!你的心发出这么不好的执著心,……象炼功人提的问题吗?”(《在郑州讲法答疑》)

  上引李大师的“法语”可谓句句皆粗野无理。而这不仅是蛮横卑鄙的行为,也是侵犯人格权的表现。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而使用侮辱性语言,就会构成对被侮辱者人格权的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李洪志以教主身份辱骂弟子,对信徒们的心灵伤害更惨更重,可惜法轮功痴迷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正是二者的恶性互动,构成了在法轮功组织内部毫无人格权利可言的可悲结果。

  附注:①http://www.kaiwind.com/lsw/200806/t811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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