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正念”是典型的邪教密语
从李洪志对“发正念”所下的定义看,“发正念”是典型的邪教密语。2001年12月29日《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李洪志给出了一个非修炼“法轮功”的人(修炼人)不能理解的定义:“大家知道,我们都在定点清除邪恶,也就是‘发正念’。‘发正念’这个词儿在过去是不这样叫的,过去就是神通,佛法神通,常人叫功能。那么我为什么把它叫做‘发正念’呢?因为你们是大法修炼,一切都应该是最伟大的、最纯净的,我们所做的一切事不只是你个人修炼,还要考虑到法,还要考虑到将来新的生命,同时呢,还要考虑到未来的生命形式。”在这里,李洪志将“发正念”等同于他过去所说的“神通”、“佛法神通”。等同于没有修炼“法轮功”的人(常人)所称的功能。那么“功能”是什么呢?早在2001年6月14日,李洪志在《明慧网》上发表《什么是功能》一文称:“功能也叫神通,现代人叫超能力。功能其实就是生命的本能,层次越高本能越能充分发挥出来;相反,层次越低本能越难以发挥或难以充分发挥。”按照李洪志的逻辑,“发正念”等同于“佛法神通”,等同于常人的功能,等同于现代人的超能力,等同于生命的本能。功能、超能力可能指的是特异功能,还好理解。生命的本能,是生物与生俱来的能力,怎么能够等同于神通与正念呢?候鸟迁徙、蜜蜂酿蜜、蜘蛛结网、公鸡打鸣、春蚕吐丝、飞蛾扑火这些都是动物的本能行为,怎么就成了李洪志口里的神通与正念呢?再说,人类本能,按照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学说,分为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生存本能包括性欲本能和个体生存本能;死亡本能指的是攻击破坏等毁灭性行为。当死亡本能转向机体内部时,导致个体的自责、自残甚至自杀;当死亡本能转向外部时,导致对他人的仇恨,攻击,甚至谋杀。也许,李洪志的发正念和神通指的就是死亡本能吧。难怪有那么多“大法弟子”自杀杀人。
李洪志说,“发正念”等同于佛法神通。而佛法中的“正念”与神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正念是“八证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精进、正念、正定)之一,也是三十七道品的重要内涵。《嘉义新雨杂志》第13期:正念意味着警觉、注意、记住、紧系、不忘失。正念是修行中的直接的体验,见到事物正在发生的真实状况,而不加以好恶的排斥或接纳。正念是念念分明的见闻觉知过程。正念现前,见心明性,此之谓也。
神通在佛教又称神迹、神通力。按照《楞严经》的说法,神通指的是通达事理的能力。神通包括神足通(随心游历)、天眼通(透视功能、望远功能)、天耳通(即小说中常见的“顺风耳”之类遥听功能)、他心通(心灵感应)、宿命通(感知过去未来)、漏尽通(破除执著烦恼,脱离轮回)。佛说:“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佛教对神通的看法有以下几点:一是佛教相信一切神鬼都有果报而得的神通。凡夫仙人也可以由修炼禅定而得到神通。二是佛教也并不以为神通是万能的,神通力作用虽大,却不可能破坏因果的律则。三是佛教认为神通是末学,也不执著于神通,否则便认为是坠入魔道。四是佛教唯以戒定慧教化众生,绝不以神通接引众生,也不在凡夫、居士面前显神通。若显神通,(佛、菩萨、大阿罗汉)便不能在世间住。显神通者,都是在命终之时。
李洪志将“发正念”等同于神通且执著于神通,按照佛教的说法是堕入魔道。李洪志所谓的神通,根本不是佛法神通,相反,属佛教所指的外魔邪道之流。
二、“发正念”是典型的黑巫术
巫术是指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降神仪式”和“咒语”构成巫术的主要内容。诅咒是借助语言的魔力,企图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巫术中有一类叫黑巫术,指的是以诅咒和巫蛊方式,寻求黑暗或邪恶的力量惩罚施术者的仇人。李洪志的“发正念”邪说,是典型的黑巫术。
“其实有一些在不同空间能使用功能的弟子与各界众生一直在运用功能、功力参与清除破坏大法的邪恶生命。有的大法弟子看到邪恶生命时发出法轮及大法神通除恶,也有的学员对世间的打人凶手、杀人犯用限时报应定其在日内任何时间遭报应,有效地清除了邪恶的因素,抑制了坏人。”(2001年4月24日《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大法弟子在正法中已经充分发挥着功能的作用。比如在正法中正念很纯时功能运用的很全面,而且很多弟子都能在正念中随心所用,几乎用什么有什么,如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坏人定住,只说一声‘定’,或者说‘你站在那儿别动’,过后想一下‘解’就解除了。其实对于那些没有人性的邪恶之徒……可使用意念指挥——叫其干什么,邪恶的坏人就会干什么。”(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
李洪志所谓的“法轮除恶”、“大法神通除恶”、“意念指挥坏人”等等的“发正念”,是《转法轮》一书中“四大功能”邪说的发挥和发展。从“定物”到“定人”,李洪志将《西游记》中孙悟空在蟠桃园“定住”七仙女的故事也搬到他的邪说中来,将儿戏当经文,忽悠弟子。李洪志的“限时报应”邪说是典型的现代迷信。
1、“发正念”的目的:从2001年6月10日起,李洪志要求“全世界大法弟子将每周一次在固定时间内共同发正念清除三界内破坏大法的邪恶”。
“现在你们发正念时,一立掌,邪恶的生命马上就逃走了,发出的功都得到处去找那些邪恶,天上地下到处去找它,哪儿有,就消除它,邪恶已经不敢轻易露面,已经没有能力再组织大面积邪恶生命向大法弟子进攻了,是大法弟子已经占据主动了,发正念时在到处消除它们,直至全部除尽。”(2001年12月29日《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
2、“发正念”的方式和咒语:2001年6月12日,明慧编辑部发表发正念两种手印:单手立掌和莲花手印,咒语:“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灭地,现世现报”。
3、“发正念”的作用:“在各种迫害中,为了制止迫害,都可以用正念反制恶人,包括用拳脚打学员者。正念强会使其拳脚打在自己身上,或使恶警、坏人互相行恶,也可以使痛伤全部转到行凶的恶人、恶警那去,……念出即刻见效。”(2004年2月15日《正念制止行恶》)
“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著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001年4月24日《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现在你们发正念时,一立掌,邪恶的生命马上就逃走了。”(《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话》)
“其实真能静下来的时候,那一念就是以惊天动地,无所不能了,一下子简直把你所覆盖范围之内一切都定位,制住一样。”(《威力无限,能量巨大》)
“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全面讲话真相,正念消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因为你就是大法的一员,坚不可摧;正一切不正的,被转化与救度的只能是被邪恶蒙蔽的众生,清除的是邪恶的生命与邪恶的旧势力,从中圆满的是大法弟子与树立大法的威德。”(2001年6月23日《大法坚不可摧》)
从李洪志“发正念”的内容和真实目的看,“发正念”是儿戏与巫术的混合物,是典型的现代迷信,是李洪志防范“弟子”被转化的一种手段。
三、“发正念”是精神控制的邪招
李洪志为什么如此重视“发正念”?其实“发正念”是套在大法弟子头上的一道“紧箍咒”,是李洪志精神控制信徒的又一个邪招。
精神控制是指在人清醒的情况下,明显影响甚至控制他的想法、情绪、认识等意识活动的行为和手段。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是邪教组织的一个基本特征。那么,李洪志是如何通过“发正念”来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呢?
1、统一时间,李洪志称之为“定点发正念”。2001年6月10日起,李洪志要求“全世界大法弟子将每周一次,在固定时间内共同发正念清除三界内破坏大法的邪恶”。固定时间为每周日上午5点、6点、7点,每次5分钟。
2、统一动作和咒语。2001年6月12日,明慧编辑部发表“发正念”两种手印:单手立掌和莲花手印。咒语为“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天地,现世现报。”
3、统一目标。从所谓的法会讲法和李洪志在《明慧网》上发表的“经文”看,李洪志有计划推出“发正念”的目标。李洪志说:“大法弟子发正念的目标大家都清楚了,主要是清理控制人类对大法行恶、迫害大法弟子、迫害世人的邪恶生命,救度人类与众生,清除给正法造成阻碍而做的,所以至关重要的。每个大法弟子都不能忽视这件事,也不能以任何借口忽视发正念,因为清理不好自己你身体就做不好,你清理不好,你自己也会干扰别人。”(2003年4月20日《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为了减少对大法以至于大法弟子的迫害,所以我才叫弟子们发正念,清除它们对正法有意的破坏,从而减少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不应该承受的,同时救度众生,圆满大法弟子的世界。”(2001年7月17日《正念的作用》)
“为了彻底清除邪恶的一切因素,大法弟子从现在开始,在发正念中全面清理这些旧势力的黑手,就是要清除它们了。它们在具体干着旧势力要干的一切,清除它们之后,才能救度更多的众生,全面由我的法身还有真正维护大法的正神来管。”(2003年6月22日《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话》)
“为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在发正念中除具体锁定的目标外,直指这些黑手,彻底消除它们。同时要求大家在发正念时,要思想更加集中,更加纯净、平稳,调动更大的能力,解体所有黑手、烂鬼,消除这些在另外空间里的最后干扰。”(2004年3月16日《正念除黑手》)
4、统一动作要领。针对学员发正念时昏昏欲睡,不得要领,2002年10月13日李洪志的《正念》一文,对发正念的动作要领做出统一规定。
李洪志就是通过统一时间、统一目标、统一动作要领等途径,统一“大法弟子”的精神和意志,从而达到从精神上控制住“大法弟子”,为其所使、为其所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