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西南地区遭遇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青海玉树地区又发生了“7·1”级的震灾,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族人民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众志成城,奉献爱心,使灾区人民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然而,号称“追求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却幸灾乐祸地说三道四,千方百计地进行恶毒攻击,挑拨灾民和民众对政府不满。从今年2月份开始法轮功媒体每天都有几十篇有关云南旱灾的报导和攻击性的评论,光“大纪元”一家媒体就发表了包括《上下五千年历史真貌:法轮大法洪传和正法时期》系列评论、《愈演愈烈的中国天灾》、《天灾考问中国人什么?》、《世博投入4千亿旱灾捐款受质疑》、《任百鸣:西南百年大旱是上天的再次谴告》等相关文章近80篇。文章以“天怒”、“天谴”、“天灭中共”等邪说蛊惑民众,还与世博联系起来添油加醋说:“政府既然能为举办世博拿出那么多的钱撑面子,这说明政府根本就不缺钱”,“救灾是政府的责任,群众捐的那一部份钱根本不可能给西南人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帮助,更不能补了政府职责的缺”,煽动群众不要参与救灾的捐款活动。
法轮功在这次灾难面前毫无善念的丑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纵观法轮功在大灾面前的表现,其毫无善念竟然是一贯的。
2003年,在“非典”疫情袭击中华大地的时候,法轮功媒体人为地制造恐怖气氛,为了破坏抗击“非典”,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甚至赤膊上阵,他在《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中针对当时来势凶猛的“非典”煽动说:“这是第一次清除……告诉大家,它还没有达到高峰。其实真正可怕的还没有开始呢……那个大清除来的更可怕,看着吧,今年是一个很热闹的年哪,有很多事情要发生。”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特大地震以后的第五天,纽约华人社团在法拉盛图书馆门前为四川震灾进行街头募捐的时候,纽约的法轮功前来干扰,说捐款都将被中国政府侵吞,根本不会用在救灾上。他们甚至幸灾乐祸、敲锣打鼓地搞庆祝活动,法轮功泯灭人性的表演引发了令人痛心的“法拉盛事件”。不但如此,任百鸣、张杰连、袁红冰、杨森、柯天明等一小撮人物在《大纪元》上抛出一系列文章,对中国政府的抗震救灾百般挑剔和无端指责。这些“法轮功”或“法轮功”的代言人们却对汶川地震的遇难同胞冷若冰霜,对伤者的生命漠然视之,对救援人员大公无私的品格冷嘲热讽,对他们勇于牺牲的精神百般挑剔,谣言四起,唯恐天下不乱。
2009年6月,法轮功御用媒体拿“日食”造谣,大纪元在《日食六现示天意大劫将至救人急》的文章中说“今年7月22日即将发生的横扫中部长江流域的日全食,以其时间之长被称为日全食的‘巨无霸’……如果对照各宗教和古今中外先知们的预言就会明白这是神用最强烈的黑色天象信号向世人发出的警告:人类的大劫难就在眼前!……神的大审判即将开始,人类的大淘汰就在眼前!”
……大灾面前法轮功的丑态数不胜数。
法轮功在大灾面前毫无善念的丑行究竟是谁的指使?考察一下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言论真相尽显。
首先看李洪志的“天谴论”。李洪志宣扬天灾是人类违背老天意志所致。他在《旱灾与冤屈》中说:“如果世间发生违背天理道义之事,就会出现天垂异象、地现灾兆……如果天子违纲悖纪,号令不顺,人心虚哗愦乱,刑罚妄加,欺师灭祖,滥杀无辜,则烈日高照,大旱连年”;“天要报应人的时候,人就认为是自然现象……如果那一个民族,那一个地区,或者那一个人做了坏事,紧接着会有特殊的现象出现。人的灾难,人的一切都是人自己搞出来的……大面积的人有了业力怎么办?那就会出现地震、火灾、水灾,甚至于瘟疫和战争”(《欧洲讲法》)。他在《善者,追求美好》文称:“人们也看到了,中共从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人类天灾人祸不断,大雪灾、大地震、水灾、矿难、瘟疫、旱灾等等”,借闹旱灾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所致。
在此我们姑且认同李大师的“天谴论”,就是说谁违背天意就要遭天谴——遇到天灾人祸,那么,假如“迫害”法轮功的中国,违背“天意”大该受惩罚;可有恩于法轮功的美国,2001年11日发生人祸“9·11”恐怖事件,实不应该,也无法解释。为此看来,李大师的“天谴论”与迷信的“谶语”报应实属异途同归。
再看李洪志“消业论”。李洪志扬言天灾是“业力”所致,承受“灾难”就能“消业还债”。他说:“一个地区‘业力’大就会发生地震、洪水以及瘟疫等。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南京大屠杀、东南亚海啸、非典中的死难者都是他们的‘业力’造成的,‘业力’所致”(《转法轮(卷二)》;“宇宙有个理叫做什么呢?叫做不失不得,得就得失。那么你要想给人去消业,那么人就得承受这个业力。如果你要不给他消,他会越积攒越多,多了它叫十恶不赦。十恶不赦之后就要销毁,这个生命就要销毁了,不能再让他生存了,完全销毁。那么你要给他消业从而保护人类哪,人就得承受还业力的痛苦。怎么痛苦啊?承受天灾、人祸和疾病。”(《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为什么人会有痛苦呢?人在世上活着就会造业,有的人业力大,有的人业力小,有的人就是要死前痛苦,痛苦中会还掉一生造下的很多业,来生就会有好的生活。”
为此看来,承受天灾、人祸和疾病等痛苦就能“消业”,来生就会过好生活。而救灾济贫就成了阻拦人“消业”、破坏人“圆满”的忤逆。那么,法轮功人员在大灾面前按照李大师的要求,袖手旁观甚至幸灾乐祸理所当然。
最后看李洪志的“反理说”。李洪志宣扬三界(人类社会)本来就是反着造的,没有正理。他说:“三界与宇宙的一切是反的,所以法理也给这一层提供了适合于常人生存的反过来的理”(《转法轮》);“我一直在讲,大法弟子看问题一定要反过来看……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世人认为的香的那边是臭的,人认为的好事可能在那边都是坏事”(《2008年纽约讲法》);“你看着那件事情是好事,可是你做的话,说不定就是个坏事;你看到那件事情是坏事的时候,你如果管了,说不定又是个好事。为什么呢?因为你看不到它其中的因缘关系。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你为社会尽了点义务、做点好事,仅此而已。那不是修炼人要做的,那只是常人中的一个好人而已,不能圆满。”(2008年5月《纽约法会讲法》)
为此,在李洪志的“反理说”诱导下,常人认为自然灾害是坏事,法轮功就认为自然灾害是在给人类“消业”;常人认为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是做好事,而法轮功认为是做“坏事”,做常人认为的“好事”是不能“圆满”的。
正是有了李洪志“天谴论”、“消业论”、“反理说”等等诱导,法轮功媒体以及他的追随者们在人类灾难面前,麻木冷漠甚至幸灾乐祸,毫无善念,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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