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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无聊的“杂耍”神迹

作者:卢国梁 · 2009-04-10 来源:凯风网

  “杂耍”是中国特有的民间文化现象,为部分游艺活动项目的称谓。一般而言,魔术、木偶、猴戏等是民间的主要杂耍形式。其中,杂耍魔术,表演者在街头巷尾,随便找一个场地,即可吆喝开演,博人一笑,获取经济上收益。谁都知道,“魔术魔术,全是假的;表演的手快,瞒过观者的眼睛”,如果观者稍微睁大眼睛和看得过细,杂耍魔术就会穿帮;不过,即使穿帮,观者往往笑笑而已,不会当真,“杂耍”嘛。还有,“杂耍”真正可以哄过的,只有小孩。换句话说,只有小孩会拿杂耍当真。

  说到“杂耍”魔术,是因为笔者在浏览和研究明慧网的“神迹”网文时,发现有类网文披露的“神迹”情节与“杂耍”十分类似,而且有过之而不及。笔者称其为“杂耍”神迹。唯一的区别是,杂耍魔术依靠的是表演者的“精彩”表演,可以假乱真,除了小孩,人人知其为假,表演者也不讳言,可带给人身心的愉快,且可以“复制”和重复;而“杂耍”神迹则纯粹靠作者的臆想杜撰,空口说白话,其出现的“神迹”讲得天花乱坠,想以假充真,却因不敢“复制”和实证而荒谬虚假,均为一无是处的文字垃圾,无聊、可笑之至,令人作呕,恐连小孩都哄骗不过。

  以下,笔者将这些“杂耍”神迹罗列出来,试作简要分析,但愿对痴迷者有所裨益。

  一、树自动挪位神迹。

  署名莲子的人在《梧桐树自己站起来》(附注1)讲,“我家住平房,路西有一棵梧桐树,就在我家的对面。梧桐树很高很大,半米多粗,十几米高。……下午三点多钟,西北方向乌云密布,连风带雨……我刚走到小胡同口,就看到路西的那棵大梧桐不偏不倚的歪倒在我家平房顶上……我们逃到邻居家坐了一会,也就是五点多钟,小孙女心放不下,就跑回家去看,这时就听她喊:‘爷爷快来呀,咱屋上的那棵大梧桐树没有了!’……我出去一看,那棵梧桐树真的不在我家房顶上了,它又回到它原来的位置上去了……是慈悲的师父保护了我的家啊。”

  二、穿墙而过神迹。

  署名台湾大法弟了的人在《小弟子穿墙而过的神奇经历》(附注2)讲,“2002年11月底的一个晚上,爸爸的鼾声吵得我无法入睡,我便起身从上铺跳下来,只想赶快换个安静的地方睡觉,便闭着眼就直对墙壁撞上去,发出巨大的撞击声音,整个房子也为之一震,顿时我感到一阵风呼啸而过,我的脚步竟然没有停下来,我已经到了隔壁房间……原来我们大法修炼人的身体早已被高能量物质替代了,就象一阵风穿墙而过了。”

  三、搬运物体神迹。

  一位连名都不敢署的大法弟子在《奇妙的“搬运功”》(附注3)讲,“2003年我去批发部买光盘,做洪法资料,共买十九箱,折成十三箱。送货方帮我送到长途汽车站。出城时警察检查身份证,车里包、箱全查,没查到东西……到站了,司机打开箱说:‘奇怪我把您的十几箱摆在外面,怎么没了!’我笑着说:‘在里面呢!’司机一边倒着东西一边说:‘神了!没人搬,怎么全在里面!’‘司机大哥,法里有搬运功啊……’”

  四、跳崖无恙神迹。

  一署名小文的人在《身边同修的神迹》(附注4)讲,“五位流离失所的女大法徒,在二零零四的夏天,到大邑县万家去发真相资料、挂条幅,被几个人跟踪了。到了山顶,一看是悬崖峭壁。怎么办呢?为了证实大法、救度众生的神圣使命……我们都是神在人中,都具有神通了,跳下去不会有事的……她们都请师父加持弟子,随后都闭上双眼往下跳,每个人都觉的自己象棉花团一样轻飘飘的往下降。就这样,平安落在了山脚下的小河边……天全黑下来了,五个大法徒聚在一起,她们都很激动,她们真真切切的感到大法的超常、大法的神奇。”

  五、手铐自动脱落神迹。

  在《湖北黄梅县派出所警察见证大法神奇》(附注5)一文中,一弟子将手铐自动脱落的神迹吹得神乎其神,“在拘留室中,心里想:我是大法弟子,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于是请师父加持脱铐。正念一出,就见手铐自动脱落,该弟子正准备走,手铐弄出响声,惊动值班人员,于是把该大法弟子用手铐重新铐上。不久该弟子又请师父正念加持,脱铐回家,手铐又应声而脱,该大法弟子堂堂正正从派出所中走了出去。”

  六、手机灵性神迹。

  一大法弟子在《有灵性的手机》(附注6)中讲,“菜还没上来,我们仍旧聊天,突然饭桌上,我放在手机袋中的手机响起来,但不是我设定的来电音乐。我取出一看,原来手机正在大声播放着大法乐曲《护法神》……我觉的太不可思议了,要知道我的手机待机时是自动锁定的,要播放必须要开机,找到存储卡的音乐文件才能播放的,而现在竟然自己响起来……我一下子明白了手机自动播放《护法神》原来在清除另外空间的邪魔!”

  对于明慧网刊载的忽悠、糊弄人的“杂耍”神迹故事,普通人都知道它的虚假性,有人会嘲笑作者的无知无耻;更多的人会不屑一顾。但对于深受大法教义毒害的痴迷者而言,这些“神迹”会深深地锲刻在心里,因其表演味十足,表面上实用性特强,或多或少会引起痴迷者“照此办理”的冲动,及对此类神迹的向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志愿者,笔者愿作一些理性探讨,以期教育痴迷者。

  其一,“杂耍”神迹不过是中国神话传说故事的翻板。

  举个例子,在中国神志小说《聊斋志异》中讲了《崂山道士》的事,描写一名为王七的人想学习成仙术,师从崂山道士,“抵家,自诩遇仙,坚壁所不能阻,妻不信。王效其作为,去墙数尺,奔而入;头触硬壁,蓦然而踣。妻扶视之,额上坟起如巨卵焉。”这个故事在中国民间深入人心,不过故事阐述的重点不在穿墙术的真伪,而是说明一个人如果不脚踏实地,光想借外力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道理。还有所谓的搬运物体也好,树自动挪位也好,在中国民间和神话传说里都可以找到“原型”,这里不赘述。

  在法轮功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称:“李洪志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在《转法轮》里,李洪志讲,如“我可以做这件事情,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116-117)。

  综合分析,“杂耍”神迹其实完全是李洪志在曲解佛教、道家,吸收神怪小说的一些糟粕性东西后杜撰的一种虚幻“能力”。可以这样说,中国封建迷信思想和神话传说为痴迷者杜撰“杂耍”神迹提供了营养,李洪志则是“杂耍”神迹的直接鼓吹者和作俑者。

  由于受迷信思想和神传文化的长期熏陶,痴迷者对拥有“神出鬼没”的本领充满向往,尽管大家也知道这种东西可能是子虚乌有,但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理使得痴迷者对此等“神迹”充满幻想,并编造出“杂耍”神迹进行自我夸耀并吹捧李洪志,达到心理满足的阴暗目的。

  不过,穿墙术、搬运物体等“杂耍”手段,千百年来,除了见于神话传说和小说外,在正式的历史记载中从来就没有,也无人敢于声明“拥有”。难道说,我们的先人对这么好、这么功利性强的“技艺”就没有人想到拥有和发扬光大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些所谓的“神迹”从来就没有过。是李洪志出于从精神上诱骗和控制痴迷者,才将这些糟粕“利用”起来,才有了这些乌七八糟的“杂耍”神迹;明慧网登这种明知即荒诞虚假又无聊的东西,其目的也是这样。

  其二,“杂耍”神迹不敢面对简单、科学的“实证”。

  据笔者观察,“杂耍”神迹的首要特点是表演性强,几种不会造成生命或是身体伤害可随时随地进行相似“情景”示范。树自动挪位、搬动物体、手铐自动脱落、手机自动播放乐曲等“杂耍”神迹,场景相对简单,情节也不复杂,“道具”随处可见;能够很容易复制或还原出网文中叙述的情况;判断真伪也直截了当。不像病愈、落水获救等法轮功连篇累牍“报道”的各类神迹,时间和空间都复杂,且有一定时效性,进行类似“实景”考证相对困难。因此,只需当事人或有自告奋勇的痴迷者敢于站出来“发正念”,请求李洪志给予“加持”,是否真如文中所云“神迹”就立等可判了。退一步讲,如果当事人认为,普通人可能影响李教主加持“神通”的效果,完全可由大法弟子自已组织“实证”,请持中立立场的第三方见证即可。

  在笔者看来,这是痴迷者自行判断所谓法轮“神迹”真伪的最好办法!如果大法弟子有兴趣,人人皆可以复制相似的场景,进行实地“表演”,以检验这些神迹的真真假假。笔者还愿意出资资助这种“实证”!弟子们也可以将“实证”的结果发到明慧网或其他任何论坛,当然前提条件是大法弟子必须秉承人类真实、诚信的基本理念。

  事实上,这种“实证”是法轮功组织和杜撰此类“神迹”的弟子们万万不敢面对的,在科学的实证面前,“杂耍”神迹会体无完肤,荒唐虚假得无处遁形。人们只要问津津乐道的当事人一个问题,你再演示一遍我看看?一些就真相大白。不过,明慧网对这类网文进行了“技术”处理,文中隐去了当事人的任何有效信息,普通人永远找不到当事人“实证”和对质。许是害怕简单的“实证”戳穿其假,甚至是内部弟子的质疑,除了手铐脱落神迹外,刊载在明慧网的“杂耍”神迹几乎都是唯一的,没有“姊妹篇”,这与动物神迹、识字神迹满天飞的情形形成鲜明的对照。

  其三,明慧网的“告诫”可反证“杂耍神迹”之假。

  有两种“杂耍”神迹非常危险,如进行实证,当事人或造成身体伤害,这就是跳崖无恙和穿墙而过神迹。在《五位大法徒跳崖,安然无恙》文中,明慧网罕见地加上了编者注“每个大法弟子的修炼状态不同,不可随意效仿”。这是法轮功色厉内荏、掩盖其假的惯用手法,也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按法轮功“真善忍”的宇宙特性和教义要求,按法轮功宣称的普遍获益原则,面对弟子们在做好三件事中要求加持“神通”,李洪志作为唯一掌握弟子生杀予夺的“教主”,绝对不会厚此薄彼;不会管一部分人,不管一部分人。顺着这样的逻辑分析,凡是大法弟子为“三件事”跳崖,李洪志不会置之不理,因为他宣称他有无数个法身,也随时随地“帮助”弟子;既然会管弟子,搞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编者注”,岂不是多此一举。所以,明慧网的“编者注”,一方面,变相承认了李洪志加持的神迹并不存在;一方面则是法轮功的“免责”条款。它明确告之弟子,“神迹”和“神通”都是有条件的,如果有弟子步后尘真“跳崖”了,出了人身安全事故完全是因为弟子们的修炼达不到师父的要求,不是李大师不加持,这就将责任推得一干而净。这也就等于告诉大法弟子,师父加持的“杂耍”神迹通通都是假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杂耍”神迹本质上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普通人只会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从无人当真。痴迷者要是迷信它,不过是捏着鼻子哄眼睛;如果将上述神迹作“样板”来杂耍,恐惧真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撞上南墙起大包了;严重如跳崖杂耍者,会闹出人命的,而且李洪志会以当事人“修炼状态不够”金蝉脱壳,将诱骗弟子的责任一推了之。痴迷者切记切记!

  附注:
  1、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0/196895.html
  2、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1/43667.html
  3、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194495.html
  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5/187757.html
  5、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7/150298.html
  6、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1/196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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