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继加拿大无线电视台Radio-Canada金牌访谈节目《调查》于2008年10月30日播出的关于法轮功人员扰乱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唐人街社会秩序的报道一经播出即在加拿大引起广泛关注,而报道的主角——法轮功人员,因被揭了老底,颜面扫尽,气急败坏至极,以中伤诽谤为由向魁北克报业评议会信息伦理委员会对该节目的记者索薇·米勒女士和导演里昂·拉夫拉姆先生提起诉讼。由于报道客观真实,2009年4月,委员会最终驳回了法轮功协会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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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对加拿大无线电视台记者索薇·米勒女士和导演里昂·拉夫拉姆先生提出上诉。该协会指责此二人于2008年10月30日在节目《调查》中播出的题为《唐人街的不安》的报道明显不利于法轮功及其参与者。
申诉人首先从几个方面表现了对报道准确性的不满。他们称对报道将法轮功的修炼形容为一种奇怪的、神秘的和可疑的活动深感遗憾。在他们看来,该报道是耸人听闻的,并包含了一些针对他们的毫无根据的谴责,既不能让观众了解法轮功的修炼,也没有表现法轮功人员在中国受到的迫害。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还认为该报道给观众留下的印象是法轮功是一项总是躲避着媒体的不敢见人的活动。
在对该投诉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之后,魁北克报业评议会信息伦理委员会一致决定驳回协会对报道不准确性的起诉,并认为该报道以谨慎的态度呈现了事实本身,角度完全正当合理。只是就记者准则层面,委员会认为节目制作组应该在报道中提及法轮功协会在该报道准备过程中的配合以及其拒绝在摄像机前接受采访的理由。这样,报道则会显得更加公允。
加拿大法轮功协会认为加拿大无线电视台可能收取了中国政府好处。他们认为,是中国政府促成了这个对法轮功完全不利的报道的播出。由于这一说法毫无依据,委员会无法裁定加拿大无线电台已经丧失了其编辑报道的独立性。
最终,委员会驳回了加拿大法轮功协会对加拿大无线电视台记者索薇·米勒,导演里昂·拉夫拉米的诉讼请求。
法轮功丑恶嘴脸在2008年10月30日的报道《唐人街的不安》中被揭露得淋漓尽致,以至法轮功颜面扫地,受到大众的谴责和唾弃。为了挽回颜面,法轮功人员才发起这场诉讼,然而却被诉讼委员会驳回,相信这是对法轮功的一次彻底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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