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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火火”在“轮谣公司”中的三重身份

作者:霜 刃 · 2013-09-05 来源:凯风网

  有网友认为李洪志是“高版本的‘秦火火’”(参见凯风网8月28日鱼柳文),那我们干脆就称他为“李火火”。“秦火火”依托从事网络营销的尔玛公司即“尔玛(中国)互动营销公司”开辟自己的造谣业务,“李火火”则是掌管着“法轮功造谣公司”(简称“轮谣公司”),领导和策划公司的业务。“轮谣公司”既是有限公司,也是无限公司,因为它造谣有术但效果有限,但它造谣时突破人类道德底线时却是无限的,即没有最卑劣只有更卑劣,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你看那大法媒体上,哪天不在造谣撒谎?也难怪,这是人家的“主打业务”嘛。教主“李火火”作为该公司的一号人物,在其中兼有三重身份。

   第一重身份:造假创始人

  “李火火”说自己是法轮功创始人,这一点无甚异议。既然法轮功是造假功,李洪志也就是造假创始人。这当然不能凭空乱说的,得有事实依据。

  先说生日造假。一个人的出生日,本不能由自己决定。可“李火火”硬是将1952年7月7日的生日改成了1951年5月13日,这天是农历四月初八,是释迦牟尼的生辰,其居心何在,还用得着说吗?说什么是被别人弄错的,这两个日期无论是读音还是字形,可能弄错吗?再有,李洪志亲笔填写的职工报告表咋也会“错”成“1952.7.7”(扫描件略)呢?

  次说履历造假。“李火火”在《小传》中谎称自己曾受教于佛、道二教的全觉法师、真道子等4位高人,8岁就“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圣辉法师斥之为“装神弄鬼”“不知道惭愧”。针对“四岁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的谎言,圣辉法师质问道:“你去打听打听,四岁有没有接受过独传大法?四岁在干什么?”(《圣辉法师访谈文字实录》)

  再说“法像”造假。“李火火”需要可视的权威形象来唬人骗钱,于是就想到了搞个打坐莲花的“法像”,以便证明自己确实是祥光罩顶的“主佛”。李的“法像”出笼于1992年,技术上的炮制者是早期弟子宋丙辰,他将李的照片拼凑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背后的“佛光”,制版印成了李洪志打坐莲花,佛光四射的“法像”。据李早期的合作者赵杰民揭露,自从有了这张“法像”,李洪志就吹开了大牛:“我的功能超过释迦牟尼几十万倍,另外我的法身遍地都是……”可笑的是,“主佛”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

  要当教主,当然得神化自己。“李火火”造假有术,确实不大不小的“火”了一把。然而上述造假糗事被揭露之日,就是“伪佛”真面目裸呈之时。

  第二重身份:造假示范人

  有必要区分一下,上述造假行为限用于教主自身,“李火火”是不允许弟子仿效的,不算示范,故而称“创始人”而不称“示范人”。

  “李火火”的造假示范是全方位的,其中最具诱惑性的是“神通功能”、“法身保护”。李吹牛说:“修炼是可以出特异功能的。现在世界上有六种功能被公认了,还不止这些,我说真正的功能有上万种。人坐在那里,不动手不动脚,就可以做人家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情……”(《转法轮·气功就是修炼》)“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在《转法轮》中,“李火火”编造了体现他“法身神通”的故事:一是北京女学员骑自行车被轿车撞了头,不疼不出血不起包,可“轿车被撞进一个大坑”;二是吉林学员被两辆轿车夹在中间,眼看要撞上却瞬间化解;三是北京学员遇上吉普车急速倒车却安然无恙,当即悟出“是老师在保护我呢”; 四是长春学员被高楼垂直而下的铁管直戳而下却没事人似的,并在瞬间看到头顶有法轮旋转。(参见《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

   师父“放样”了,徒儿们当然会照葫芦画瓢了。于是就有了以下这些“大法神迹”:㈠韩姓大法徒父子开三轮遇上大卡车,误踩油门造成二车剧烈相撞,“只听一声巨响,拖挂将三轮车驾驶室右半侧挤压成了饼状。驾驶室报废了,而他父子二人则安然无恙”。(《善待大法 神佑平安》)㈡一个名叫“东云”的人“走街串户卖鱼”时,被“马路两边开过来两辆小轿车”“夹在中间”,眼看就要出大事,“两辆小轿车就急停住了,竟未撞着我”,当事人“内心很感激,谢谢李师父的救命之恩”。(《明真相 三退保平安》)某女青年,突然间被“两台东风大货车一下子……夹在了中间,眼看就要撞上了”,可“就在这一瞬间两台东风大货车在贴近她身边停住了,没有出现问题”,原因是她“明白了法轮功真相”,“有法轮大法保护才平安无事的”。(《我要将“法轮大法好”告诉所有的朋友》)㈢某建筑工“自述”,“上百斤重的装灰的大铁兜子从高空冲着我砸下来……可我摸摸我的头没事……真是捡了一条命。”于是悟到“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呀!”(《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另一“明真相“的常人,被“一个大木头从楞垛上滚下来”砸着,居然“一点感觉也没有”。(《明真相,得福报》)可惜的是,这些故事虽然神奇,却无可查证。

  不难看出,这些“神迹”与李教主的“示范”何其相似乃尔!

  第三重身份:造假教唆犯

  如果说“带头人”是以自身的造假行为暗示弟子效仿,那么教唆犯就是直接对弟子作造假、撒谎的指导、指令。

  首先,“李火火”要求弟子撒谎时要有所隐瞒:“虽然是你的亲人,你说我不想瞒他,我要全盘托出。师父不是告诉你去撒谎,我是说你不要讲高。”(《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年11月21日)这实际上是教唆弟子即使对亲人也要有所遮瞒,不能“全盘托出”,所谓“师父不是告诉你去撒谎”显然是此地无银、欲盖弥彰,纯属心虚之辞。

  其次,“李火火”要求弟子隐瞒有关师父的真实信息:“那你就不要跟他去讲师父是度人的,你就讲迫害就完了。”(《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有些学员不太理智……对政府官员也神哎神的讲、我师父是谁啊,(众笑)人家就觉的你在胡言乱语。”(《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真有趣,法轮功自吹是“高德大法”,其教主应该是“高德师父”,“度人”是慈悲行善的大好事,为什么不让弟子跟世人讲“师父真相”呢?为什么一提到“师父是谁”就会让别人觉得是在“胡言乱语”呢?无他,李洪志自知名声很臭,一旦将自己的牌子挂出去,就没人信了。

  再次,“李火火”要求弟子撒谎时做好伪装。比如搞邪教宣传不要亮出法轮功的牌子,在(《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上,李叮嘱弟子宣传“神韵”要有所隐瞒:“不需要非得告诉人家神韵艺术团是法轮功的,大张旗鼓的去搞那个。”针对弟子在推销大纪元时“什么事情先把法轮功摆在前面”,李洪志训斥道:“为什么老拿着去说?”太好笑了,法轮功那么“好”,为什么就不敢公开亮牌呢?

  又次,“李火火”要求弟子尽量将丑态和真相遮掩起来。请听大法经文中的轮家秘语:“弟子:您说过美国是以前的明朝,明朝人多是修道的,与今日的美国弟子向美国政府讲清真相的情况,可否请师父多加指点。师:不能这样说……一定不能讲高。你们知道的都是神应该知道的,是我讲给你们的,不是讲给世人的,所以那些事情是不能讲给常人的。……你非得让他知道那么高的理干什么?”(《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讲真相的时候绝不能讲高。当前你们讲真相中只要讲到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啊,恶党对中国民众人权的践踏、对信仰自由的践踏啊……这就足矣了。”(《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却原来,李洪志自知他那些“轮内痴语”骗得了脑残的弟子、骗不了理性的常人,于是就让弟子遮起丑态、“只讲”子虚乌有的“迫害”。

  综上所述,“李火火”作为“轮谣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十分“称职”。上梁不正下梁歪,有如此以造假播谎为生的教主在,法轮功想不成为邪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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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