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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员李远根“除魔”杀人被判死缓

作者:黄鼓群 · 2012-07-05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2012年7月5日消息,通讯员:黄鼓群】2012年1月13日凌晨,湖南省浏阳市小河乡打鼓石大道旁惊现一具燃烧的无头女尸,一时间震惊浏阳城乡。浏阳市警方迅速行动,78小时后侦破此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凶手竟然是与死者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亲姐夫。

  凶手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要残忍地杀死小姨子?

  经查,凶手叫李远根,又名李齐争,男,出生于1969年1月17日,高小文化,原藉安徽省安庆市人。1992年在湖南省浏阳市工业园打工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陈晓苗。两人结婚后,他将户口迁入湖南省浏阳市小河乡打鼓石村当上门女婿,长期居住在岳父家中。他本是一个憨厚的农民,为人忠诚老实,工作勤劳肯干,孝顺老人,尊重妻子,颇受岳父母喜爱。

  1998年,李远根经人介绍开始练习法轮功,从此深陷其中,对李洪志“法身”保护、“圆满”、“真善忍”等邪说深信不疑。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李远根仍痴心不改,曾因散发法轮功反宣资料先后3次被治安拘留。10多年来,他将大部分时间花在“学法”、“弘法”上,家中的责任田很少顾及,致使满田稗草,收成大为减少。农闲季节他不外出打工赚钱,捧着一本《转法轮》日夜死读。岳父母生病在床,他也置之不理,说这是“业力”所致,还鼓动岳父母练功“消业”,不许他们吃药看医生。渐渐地,原本和谐融洽的家庭开始出现裂痕。对此,家人忧心忡忡,岳父母好言相劝,要他放弃法轮功,可他无动于衷。妻子见多次劝告无效,赌气与他分居。

  李远根的小姨子叫陈晓茗,为了自己的姐姐,多次阻止和举报李远根的违法行为。为此,李远根对小姨子怀恨在心。李远根供述:“我觉得法轮功是一个神奇的传世之宝。陈晓茗说法轮功是伪科学,阻止我学法轮功。1999年,国家不准许修炼法轮功,她又千方百计来阻止我‘弘法’,还把我的大法书籍一把火烧掉了。由于她举报,我被公安机关抓过3次。最近我们几个功友在一起‘学法’,出外散发法轮功传单,又是她举报,使我们拘留。师父说过:‘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我认为陈晓茗是一个破坏‘大法’的‘魔’,所以要杀死她。”

  2012年6月1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因陈晓茗多次阻止和举报李远根的非法行为,被告人李远根认为陈晓茗是“破坏大法”的“魔”,根据李洪志“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的邪说,2012年1月8日深夜2时,乘家人熟睡后,窜入陈晓茗住房,掐住熟睡中的陈晓茗的脖子,致使陈晓茗窒息而死。然后,将尸体用雨衣包裹、用电线捆扎、用摩托车运到离作案现场5公里的打鼓石路旁抛于灌木丛中,盖上树叶等垃圾后,逃离抛尸点。1月9日晚上,被告人李远根来到抛尸点,解开尸体,搜走被害人陈晓茗身上的头发夹、假金项链、假金戒指,丢入河潭中,以防认出被害人。1月12日晚上,被告人李远根带着菜刀和汽油又来到抛尸点,将被害人陈晓茗的身体与头颅切开,用汽油淋在尸体上燃烧,其目的是给破案制造难点。

  法院认为,李远根在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继续违法修炼,不思悔改,扰乱社会,经治安处罚和教育后仍痴迷法轮功,以“除魔”为借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李远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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