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5年10月16日,美国“Westfair Online”网站发布报道《“龙泉寺”上诉败诉》(Dragon Springs Buddhist loses appellate court decision)。报道称,美国环保组织之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在美国老巢“龙泉寺”提起环境诉讼,但被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10月9日,美国上诉法院撤销该驳回决定,要求对该案恢复审理。

▲原文报道
美国上诉法院推翻了白原市(White Plains)一名联邦法官的裁决,该裁决曾驳回一宗由公民针对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龙泉寺佛学公司”提起的环境诉讼。
据悉,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于9月16日撤销了以上驳回决定,并于10月9日要求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恢复审理此案。
“法轮功”邪教组织在美国老巢“龙泉寺”位于在纽约卡德巴克维尔(Cuddebackville),占地面积393英亩(约2386亩),是头目李洪志逃匿美国之后建立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基地,亦是“神韵艺术团”总部所在地。

美国纽约州环保组织纽约中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委员会(Mid-New York Environmental and Sustainability Promotion Committee, Inc.,Nyenvironcom)和居住在“龙泉寺”附近的三名业主依据美国联邦《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对“龙泉寺”提起诉讼。
他们指控“龙泉寺”因非法施工项目和不合格的污水处理设施,向外排放含有大量粪便的废水和雨水。据悉,被污染的水随后流入巴舍尔溪(Basher Kill)、内弗辛克河(Neversink River),最终流入特拉华河(Delaware River)。他们要求法院责令“龙泉寺”停止污染并清理场地。

▲“法轮功”龙泉寺所污染的巴舍尔溪
美国《清洁水法》赋予公民享有监督环境法的权力,但在提起诉讼前必须提前60天通知涉嫌污染者及政府环保监管机构,说明拟起诉意向,通知中须列明涉嫌违规的详情及责任方。
“龙泉寺”则辩称,该通知缺乏充分信息: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与地点、责任人及具体违反的标准。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肯尼斯·M·卡拉斯(Kenneth M Karas)认同了“龙泉寺”方面说辞,并于2024年9月驳回了此案。随后纽约中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三名业主对该判决提出上诉。
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裁定,纽约中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三名业主确实已提供足够充分的起诉意向通知。
上诉法官指出,国会本意并非让“60天的通知”成为公民监督环境法的权力的负担,公民无法对被告财产了然于心,因此只需清楚表达诉求即可。他们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供足够信息,以便监管机构决定是否介入;并让被告了解自身可能面临的指控。
纽约中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三名业主提供了九次具体检测结果、日期和检测地点,他们确定了污染物从“龙泉寺”流出的位置。
法官们表示,“龙泉寺”方面辩称对所受指控感到困惑无法令人信服,但60天通知已经包含足够信息,足以让“龙泉寺”自查违规行为,使其遵守法规,并避免昂贵的诉讼。上诉法院法官总结道:“这就足够了,这就是60天通知要求的目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