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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志强:荒唐的往事

作者:董志强 · 2013-04-12 来源:凯风网

  我叫董志强,是一名中学教师,家在四川省双流县。每当看到母亲的照片,最是会让我潸然泪下,想起当初那段荒唐的经历,自己都觉得可笑。

  1997年,法轮功传到我们老家,当时出于好奇我也加入其中。当我读了李洪志的《转法轮》后,觉得李洪志讲的放下人的“执着”,走向“高层次”,甚至“圆满”等很有吸引力。并且,我觉得李洪志讲的“真善忍”、“做好人”很符合我的做人准则。于是心想即使自己修不成,做个好人也好。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痴迷其中。

  那时我孩子很小,刚会走路,但我经常读《转法轮》给孩子听,因为我相信李洪志说的,孩子的慧根好,让孩子“学法”可以使他自小就超越“常人”。可是,孩子小根本就不愿听。记得大约是1997年10月的一天,当时我正给孩子读《转法轮》,孩子特别不想听,一把将我手的《转法轮》给撕坏了。我当时吓坏了,打了孩子两巴掌,不知为何的孩子怯怯地躲在了角落。而我一边小心翼翼地把撕掉的部分粘上,一边嘟囔孩子,孩子吓得一直躲在那不敢动。直到妻子回来,孩子哇一声哭了,从那以后孩子一直几天晚上睡觉不安。而我不但不心疼孩子,相反告诉妻子说,孩子破坏了“大法”,受到了惩罚。现在想想多无知,要不是妻子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孩子才慢慢安静下来,孩子还不知会出现什么问题。

  自那以后,孩子再也不愿意跟我亲近,总是远远地躲着我,而我倒觉得很清静。随着孩子与我越来越生疏,我和妻子的感情也越来越淡。当时受李洪志放下情欲的影响,我不敢跟妻子好,甚至分居。本来我把孩子吓着了,妻子就很有意见,而我对她很冷淡,妻子很是不理解,质问过我好几次。我告诉她自己是“修炼人”,不能有“常人”的感情,“常人”的感情那是“执着”,有了“执着”就会降低“层次”。为此,我们夫妻感情越来越差。

  1998年春天,妻子忍无可忍,提出与我离婚。当时我一门心思就想修炼“成仙”,对妻子的怨恨根本不放在心上,听妻子说要离婚,我从心里高兴,甚至还主动告诉妻子离婚后我什么也不要,把我们单位分的房子让给妻子和孩子,自己到外地去。但善良的妻子始终没有跟我办手续,而我不但不感激妻子,还多次催促妻子跟自己离婚。现在想想,那时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做好人”,可是为什么“做好人”还伤害别人特别是亲人呢?对待妻子孩子,我无视他们的存在,在我修炼法轮功的近三年的时间里,让他们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而受伤害的远不止妻子、孩子,还有我的父母。

  1999年3月,患有肺气肿的老母亲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老父亲为了不耽误我的工作时间,没让我伺候老母亲。其实,我在学校当教师,而当时中学是不上晚自习的,本该晚上去医院陪护母亲。可我觉得母亲之所以生病是“业力”所致,所以就劝母亲跟着我一起练法轮功,这样才能好起来,医院根本治不了她的病。当时母亲没有答应我,一是她身体很虚弱,二是她也不想练,因为我妻子经常告诉我母亲,我修炼法轮功变得没有感情的情况。母亲不听我的规劝,我就诅咒母亲,说要是她不跟着我“练功”,身体就会越来越差,并且积攒的“业力”就会越来越多,将来会得更大的病。父亲听了我的话,气得不行,把我赶出了医院,不让我再靠近母亲。

  1999年6月,母亲带着对我的牵挂走的。直到母亲去世,我也没尽一点孝道。母亲去世后不长时间,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2000年初,在社会志愿者帮助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愚蠢,一步步走出了法轮功的泥潭。走出法轮功以后,我始终不愿再提那段荒唐的往事。但是,那段荒唐的往事却给我留下了沉痛的教训。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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