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丹,今年48岁,是鞍山市一所重点小学的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理应好好工作教书育人,可是我却走了一大段弯路。
那是1999年初,由于种种原因,我离婚了。形单影只的我非常苦闷寂寞,结果受人蛊惑迷恋上了法轮功,以为练这个功就能排解心中的忧愁。那时,我的脑海里想的就是练功上层次,得圆满,整天不是打坐就是学《转法轮》,书也不好好教了,上课只是应付,下课铃一响转身就走。可对学《转法轮》却很痴迷,还给自己订了一个学习计划,每天背40页,背不下来绝不吃饭。我不但自己学,还让刚5岁才学识字的女儿和我一起学。这样强化学习了一段时间,我对《转法轮》能倒背如流,自己暗自庆幸成了真正的大法弟子。
1999年7月,国家以邪教取缔了法轮功,我的心里一直想不通,不但为李洪志喊冤叫屈,还先后两次放弃工作到北京护法。为了表示我对法轮功信仰的坚定和对师父的忠心,我竟荒唐地把参加工作后获得的所有奖励及荣誉证书撕了烧掉,以为这样就能脱离红尘,就能“圆满”了。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极大,由于没了这些证明,以至于到现在,我都快50岁了,连个“副高”职称还没评上。
为了“护法”,我把刚5岁的女儿托付给她患有肺结核病的爷爷看护,也不怕传染给孩子。那时,我就像个疯子,啥也不顾了,以为自己是在为捍卫“真理”而斗争,感到非常的悲壮。临上北京前的那一幕至今让我难忘,叫我心疼。那天,懂事的小女儿知道我要上北京,便早早躲出去了。我上了出租车一回头,就看见她猫在对面楼的拐角探出一个小脑袋默默地与我告别。我眼含泪水在心里说,孩子,别恨妈!我走后,听她爷爷奶奶说,她整天就念叨两个字:北京。因为妈妈在那里呀!
为了所谓的“护法”,我绝过食,割过腕,扰乱过社会治安。家人和朋友劝我别再练了,可我不但不听,反而对劝我关心我的人产生了“逆反”心理,觉得他们都是假惺惺的,实际上是瞧不起我。为了摆脱对自己继续练功的干扰,我决定辞职到北京打工。于是,我向学校递交了辞职报告,学校没有批准我,而是把报告呈给了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领导又将报告呈给了区委。区委副书记接到我的辞职报告后,非常重视,亲自找我谈话,他对我说,你的辞职报告我收到了,就先放在我这里吧,换个环境调整心情也好,随时欢迎你回来。听了书记的话,我感到一阵心酸,感到社会和组织并没有抛弃我。
要说我真正认清李洪志和法轮功的丑恶嘴脸,使自己猛醒,还要从一起意外车祸说起。那是2001年的春节前夕,我从北京坐大客车回鞍山过年。途经盘锦,大客突然起火自燃,人们纷纷挤向前边的车门逃命,有的砸碎车窗玻璃跳车而出。我的座位靠后,可我并没有太惊慌,我心想我是大法弟子,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何况师父还保佑着我呢。可是,大火并没有因为我是大法弟子而不伤害我。结果,我的头发烧焦了,眉毛烧没了,脸部及手全被烧伤了,疼痛难忍,我成了4名烧伤最重的乘客之一,被赶来的工作人员被送到当地医院救治。我的头上脸上全被缠上了纱布,眼前漆黑一片,我的身心只有疼痛和恐惧。五十多名乘客大都平安无事,只有我这个虔诚的大法弟子被烧成了重伤,还险些丢了性命。法轮功的法力哪里去了?李洪志这不是在骗人吗!我这才认识到上了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当,我两年多甚至用生命追求的“圆满”不过是一个大骗局。我悔恨自己的无知和愚昧。这时候才感到真正关心我爱护我的是这个社会和亲人。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想起了一句老话:不撞南墙不回头。我感到这句话好像是对我说的。由于我的固执和无知才上了李洪志的当。今后我不能再这样稀里糊涂地活下去了,我要不撞南墙也回头,从新开始我的人生。于是,在医院里,我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心情也开朗多了,伤势恢复得也快。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出院后,我立即申请返回学校上班,领导考虑我的特殊情况,对我格外关照,立即同意了。回到学校,我努力工作,认真教课,我要把被法轮功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现在,我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一个人走了弯路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错再错,只要迷途知返,告别昨天,心向阳光,融入社会,那他的生命也一样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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