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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红:大疑大悟走出邪教迷途(图)

作者:陈小红(口述)李耕(整理) · 2013-07-30 来源:凯风网

  我叫陈小红,1961年出生,担任过福州市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曾弃职抛家,“奉献”过自己所有的积蓄,痴迷于法轮功十五年,也因追求“圆满”,经历过一段荒唐的修炼岁月(见《凯风网》2011年10月14日《陈小红:我当副站长那几年》)。 

  佛教中有个观点叫:小疑小悟,大疑大悟。只有把“疑”悟透了,才能转迷开悟,回归于真正的“信”。痴迷法轮功的那些年,我就经历了那段痛苦的比较—-怀疑—-深思—-醒悟化解迷思的过程,最终我走出法轮功精神控制的阴影。

  “正法正念”的反思

  早些年,因为我相信世间有佛的存在,认为佛法才具说服力。刚开始法轮功是以“气功”的形式出现,还真吸引不了我。当李洪志标榜“法轮大法”是最高“佛法”时,就开始对李洪志刮目相看。李洪志说“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随着每天的学习(洗脑)、练功,已经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成了不折不扣的“大法”迷徒。

  见我对佛教感兴趣,心理矫治人员开导我学点佛教知识。渐渐地我在佛学中进行比较与鉴别,悟出其中一些佛理。比如,“正法”、“正念”属于佛教术语,符合八正道的法,是正法;“正念”是“八正道”的内容之一,是指对佛法的真正思维意念。细究推之却发现李洪志的“正法”、“正念”与佛教的上述主旨大相径庭,李洪志的“正法”、“正念”是要信徒听命于他的“旨意”,其目的是要摧毁阻碍“大法”的一切“邪魔”。自己正是受“正法正念”的鼓惑,才不惜以身试法,摊上大事。

  2000年元旦之前,李洪志鼓动全国的习练者要再一次大规模进京聚集,进行“正法、护法”,说“正法”的对象是“除恶”。于是,我上了天安门广场,而且十分张狂,挂标语,喊口号。2001年后我又听从李洪志 “发正念”、“讲真相”的指令,三番五次地四处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最终因扰乱社会秩序而受到法律制裁,成了李洪志“正法正念”的马前卒和牺牲品。

  对我影响很大的还有对“4.25事件”的分析。佛法教人真诚,佛家讲“持戒”,守规矩就是持戒。持戒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守法”。在这起震惊中外的中南海非法聚集事件中,李洪志一不“真诚”,二不“持戒”。 开始时李洪志否认事先知情,当我认定他在中国境内停留5天的铁一般的事实后,让我意识到他在说谎。煸动一万多人大规模围聚中南海,也掩盖不住所谓“永远不参与政治”的虚假外衣和违法行为,只是蒙骗了我们这些一心“圆满”的“精进”弟子。

  “法身法力”的醒悟

  佛教讲佛有三身:法身、报身和应(化)身。佛是觉悟的人,法身是他的觉性。一个人如果觉悟了宇宙万法的真相,即缘起性空的法理,由此法理聚集所成之身就叫“法身”,所以法身是无形无相的。李洪志望文生义,竟把“法身”说成是人在丹田部位产生的一种实体,由法和功构成,是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生命体,这充分说明了他的无知和无能。

  修练法轮功的那些年,我还真以为“大师”有“无数的法身”、“法力无边”。只要自己虔诚,“全人类我都能管”的“师父”,会用他的“法身”无时无刻护佑着“弟子”。特别是“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会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结果,几件事让我对“大师”的“法身”产生了疑惑和失望。

  1998年7月4日,海南省8名法轮功骨干“弘法”途中发生车祸,说是“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李洪志,关键时刻怎地就不“显灵”救人于危难之中呢?况且这些人还都是虔诚的“弟子”,海南站的“骨干”呵!可后面的事更让我吃惊,“神通广大”的李大师全然不知8人中有一人还活着,竟说“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不同世界里了。”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包含了“大师”的多少欺骗、谎言和冷酷!

  不久,婆婆的不幸去世,更让我从虚幻的“法身法力”的梦境中醒悟过来。我的婆婆70多岁,是被我拉入法轮功的。婆婆患有便血,我相信李洪志的“功法”,不让家人带她上医院治疗。2007年婆婆被查出肠癌晚期,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开始我还以为婆婆“层次”不高,可细想婆婆是跟我一起“练功”的,天天跪在李洪志像前烧香膜拜,到头来,也未能幸免于难,所谓“法身法力”不过是骗人的把术。如今悔不当初,听信“法身”妄言,害了自己也害了可怜的婆婆。

  “宇宙主佛”的反省

  李洪志宣称他从来不讲他自己,可是“法轮功”练习者人人都知道,他经常鼓吹他自己。李洪志自称“不在法中”,是宇宙主宰者,是主佛,又自称是释迦牟尼转世,又是弥勒佛下世。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的预言中说“口中常说十方皆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主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李洪志的言行竟与《楞言经》有如此般的惊人巧合,我深感震惊。

  最典型的事例是李洪志改生日。李洪志将自己原出生时间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是释迦弁尼生日)的事实公布于众后,我还以为这是谣传,因为李洪志的那幅“打坐莲花佛”,是我顶礼膜拜“法像”长供于正墙上。不久李洪志在国外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坦言”相称,说“我改了生日,我确实改了。因为文化大革命把我的生日搞错了”。听了这番话,我反觉得他讲得光明磊落,内心还充满崇敬。后来查实李洪志的父母的出生年月是1951年7月,这才明白李洪志说的肯定是谎言,所谓“主佛”,原来是“假佛”。

  自称是“佛”的李洪志所作所为是否符合“真、善、忍”呢?《转法轮》这本书里,有一个“蛇妖斗法”的经典故事,说是李洪志用强大的一种功叫“化功”,把一个修成人形“破坏我传大法”的蛇精给“彻底销毁”了。故事中提到的贵州辅导站站长后来申明,这个故事是李洪志叫他做的一个托。这说明“李洪志的托”-—不真,“彻底销毁”-—不善,“破坏我传大法“--(不忍)。我不敢想象自己曾视若神佛的“师父”,竟然是这样一个“口中好言灾祥变异”的卑鄙小人!

  在佛教戒律里包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就是不欺骗人、不挑拨是非、不恶语伤人、不花言巧语。我曾做好要为“大法”献身的准备,因为听信了法轮功媒体所说的大量的“恶人”、“恶行”、“迫害”、“报应”等传言。可帮教人员把我当做朋友,视如姐妹,已转化的学员也是个个红光满面。这样的反差让我诧异,让我清醒,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一个人的界定,不是看他说的如何,而要看他做的如何,这是贯穿于世间与出世间的。

  而今我从邪教的阴影中走出来已有3年多了,很多时候刻意地想把那段经历忘却。每当我碰到那些还在痴迷于邪教的“功友”时,往往又从他们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我,让我深埋在心底里的那份创伤,如同被掀开的伤疤那样有着无以名状的痛楚。我想以自己苦涩万千的醒悟历程与用泪水和创痛换来的良知,劝进“功友们”及早走出邪教的桎梏,回归自我,回归社会。

   

  走出邪教迷思的陈小红(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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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