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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造假门”原因探析

作者:卢国梁 · 2011-07-01 来源:凯风网

  明慧网又曝造假丑闻!

  2010年3月4日,明慧网“恶报”专栏刊出《湖北省后湖农场政法委书记倪体军遭恶报》,称:“湖北省后湖农场政法委书记倪体军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父亲出车祸死亡,他本人的右腿也被撞断。”偏偏这事传到了较真的倪体军耳朵里,他对明慧网的造谣非常愤慨,遂制作视频《是“恶报”还是谎言》加以驳斥,实证所谓倪父亲死亡,倪体军本人右腿被撞断都是虚假的恶意中伤。这一视频6月11日在凯风网刊发后,被热心的网友在海外中文论坛转帖。

  6月22日前后,做贼心虚的明慧网悄悄删除了造假文章,且站内再也搜索不到倪体军的任何信息(见凯风网《明慧网做贼心虚再撤造谣文章(图)》)。

  据笔者了解,这已是明慧网近年第二次干这种先诽谤后灰溜溜地删稿的自取其辱之事了。2010年的见忍法师“被恶报”也曾闹得沸扬扬。去年3月19日,明慧网在“恶报”专栏刊《诽谤大法的黄梅五祖寺方丈遭恶报》一文,称“见忍参加了中共X党组织的‘两会’后,两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在别人的搀扶下走路。”

  见忍法师是中国重要的佛教胜地五祖寺的第七十四任方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湖北省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与世界佛教界保持良好关系;他还致力于慈善事业,知名度很高,口碑佳。仅因为不苟同“大法”,法轮功居然炮制“恶报”消息强加,给见忍及五祖寺声誉造成严重伤害。2010年4月21日,见忍法师发表“郑重声明”,要求明慧网“立即删除虚假信息,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强调“将保留依法追究‘明慧网’及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世界佛教界人士、信众及普通人从道义上支持见忍,对明慧网公然造假进行谴责。硬扛一个多月后,2010年6月初,明慧网偷偷摸摸地从后台删除了《诽谤大法的黄梅五祖寺方丈遭恶报》一文。

  上面列举的仅是明慧网变相承认造假的,而明慧网不反应的造假恶报网文,则不胜枚举。举一例:2010年2月18日,明慧网刊《洪湖市邪党村支书遭现世报》,称石当村书记黄先军“遭现世现报,他的孙子在家放鞭炮,引燃棉被,全家被烧光……如今黄先军一家人寄居在村委会”。事实是,黄先军家的两层楼房完好无损;他家的儿子才17岁,读高中,根本没有孙子,不存在失火遭灾,寄居村委会的情节。接受媒体采访时,黄先军对明慧网的卑鄙伎俩很生气。

  笔者作不完全统计,至2011年6月27日,明慧网仅在“天人之间”下“因果”之“恶报”栏目,就发表3500多篇。而这些“恶报”消息,基本上都是违背真实准则而“造”出来的。从以上例子可知,明慧网造假、说谎已经超越了偶然现象和无意行为的界线,成为一种主动、习惯性造假,折射出法轮功的群体性丑态。笔者看来,这种习惯性造假在“大法”内部已根深蒂固,是无法解开的死结。以下略作剖析。

  其一,李洪志的无“良”造就。李自称“宇宙主佛”,是“真善忍”和超道德的化身。实际上,口是心非的李却是仇恨和“恶报”的总设计师,毫无善良可言。对中国政府、对不认同“大法”的人和组织,他统统指斥为“邪恶势力”、“旧势力”。在《走向圆满》(2000年6月),李称,“邪恶即将被除尽;人世间的败类也将得到应有的报应”;在《大法坚不可摧》(2001年6月),李称,“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

  李的弦外之音很明显,“恶报”大量涌现,对象尽是常人和对“大法”不敬之人。作为弟子,必须要找到“大量出现”的“恶报”,否则就是“不精进”,甚至被指斥为“旧势力”。李之仇恨在每次的“讲法”中都被提及,弟子找不到“恶报”事例,岂不是辜负“师父”?于是乎,无“良”的“师父”带出无“良”的徒弟。至于是否有人被恶报,被“恶报”者的真实情况如何,那就不是明慧网所关心的。于是,想“上层次”、想“被眷顾”的弟子便争相恐后地按李的要求制造“恶报”事例。

  其二,明慧网的无“德”促成。这里的德指新闻道德。明慧网公然宣称是弟子最可信赖的“第四媒体”;李经常给明慧网打气加油,《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讲,“明慧网反映大法弟子修炼情况和被迫害的情况,特别是能拿到第一手材料,这方面其它网站还做不到,这就更显的明慧网的举足轻重”,“明慧网确实很重要,从中国拿到的第一手资人料是绝对真实可靠的”。这话曾迷惑了不少常人或弟子。既然宣称是媒体,新闻道德便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事实是,号称是真正媒体的明慧网却无视真实、新鲜的基本道德规范,公然唆使弟子采取一切手法造假。明慧网第五届法会《征稿启事》称稿件“不需要详细的地名和人名,及具体迫害细节”,而且“可以使用化名并注明是‘化名’”;鼓励写没有人物、地点、情节的三无文章,也就等于赤裸裸地唆使弟子变着法子造假。还有,2009年12月明慧网编辑部发表免责“声明”称,“明慧网审编文章,不负责调查作者背景”,“只看文章的观点和内容是否对讲真相、修炼、证实法起正面作用”,实际上一种逃避责任的做派。同时承认,明慧编辑对网文真实性的审核,完全是聋子的耳朵一摆设。这是明慧网习惯性造假的现实原因。

  其三,“作者”无“真”凑数。“无真”,即睁开眼睛说瞎话。大家会想,李鼓吹恶报,明慧网教唆造假,“真善忍”为标准的弟子可以自觉抵制,不写这种下三烂文字呀。但长期浸淫在封闭的圈子里面,身边的人都造假,当事人如不造假会被“师父”惩罚,反而会遭身边人嘲笑,于是假戏真做成为惯例,无“真”成为当然。笔者曾与湖北武汉一个胡姓的法轮功转化者聊天,她告诉我,明慧网会定期通过《明慧周刊》或保密邮件约稿,要求各地的习练者将练功体会、身边的“恶报”情况等告诉明慧网,有些“保密级别”高的约稿还直接要求一些习练者造假。因为文化程度的原因,起先她不愿写,后来有人威胁,不写是对“师父”的不敬,要遭“报应”。她只好在周围找些可能不会惹麻烦的人,拼凑了“被恶报”之事,通过协调人发明慧网登出。

  其四,法轮功组织的“无耻”总成。有人认为,很多“恶报”事例是“作者”的个人行为,与“法轮功”和明慧网无关。事实是,每个典型造假案例的背后,都折射出法轮功组织的有目的造假和说谎。目的显而易见:编造恶报网文或可短期见效,从精神上更紧密地控制痴迷者,恫吓住反对“大法”者。

  廖元华“遭酷刑”的报道是典型的例子,可证法轮功组织之“无耻”。2004年8月19日,明慧网发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对廖元华的非人折磨》;9月2日,再刊《湖北大法弟子廖元华在范家台监狱所受酷刑示范》,讲的是廖元华在监狱受到了非人折磨。湖北公安机关后破获此案调查使真相大白:几篇报道都是完全的造谣诬蔑。新华社2004年12月27日发《看看法轮功的造假嘴脸》,将法轮功组织、明慧网、协调人及“当事人”相互勾连造假,编造谎言之事揭示得清清楚楚。当事人廖元华说,“痴迷在法轮功中的我,行为的唯一标准,就是李洪志怎么要求,我就怎么做,分不清是非,失去了自我。”

  以上揭示出明慧网的“恶报”网文造假是一种惯性和必然,是欲罢不能的行为。那么,明慧网的持续造假和说谎能够持久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笔者想起了一个伊索寓言,叫“说谎的放羊娃”或“狼来了”。大意是,有个放羊娃,每天都上山放羊。一天,他觉得无聊,就想了个捉弄大家的主意。他向山下正在种田的农夫们喊:“狼来了!救命啊!”农夫们听到喊声急忙拿着工具往山上跑,并喊:“不要怕,孩子,我们帮你打恶狼!”等到他们赶到山上一看,连狼的影子也没有!放羊娃却大笑:“你们上当了!”第二天,放羊娃故伎重演,善良的农夫们又冲上来,可还是没有见到狼的影子。放羊娃笑得直不起腰:“你们又上当了!哈哈!”……大伙儿对放羊娃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谎十分生气,从此再也不相信他的话了。过了几天,狼真的来了,一下子闯进了羊群。放羊娃害怕极了,拼命地喊:“狼来了!快救命呀!狼真的来了!”农夫们以为他又在说谎,都不理睬和帮助他,结果放羊娃的羊都被狼咬死了。这个故事寓意简单明了:习惯性说谎和作假必然会透支他人的信任,其结果是被人所抛弃,“聪明”反害己。

  而明慧网现在干的就是“放羊娃”的事,它以第四媒体、法轮功的官方网站自居,反复鼓吹“真实”、“第一手资料”,欺骗常人和弟子。而实际上,为了恫吓反对者而习惯性反复造假,刚开始或有点效果,而这种以牺牲真实性为代价的短视行为,跟放羊娃的惯性说谎一样,透支了“信用”,最终必然会失去他人信任,失去“网友”和读者。关于这一点,廖元华造假事件的主要协调人史丽萍的说法很有说服力,“我再也不会看什么明慧网了,造假太多。我上当受骗了,而且这个跟头摔得让我震惊。”

  总之,明慧网习惯性造假,必然透支其在弟子中吹起的“公信”;网友的打假让世人认清明慧网的真面目。久而久之,当“信誉”无限降低、真相大白后,明慧网会如同说谎的放羊娃一样,吆喝的声音再大也无人理睬,下场一定是被抛弃到历史的垃圾堆。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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