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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你怎么看法轮功?

作者:胡 琦 · 2012-11-14 来源:凯风网

  如何看待“1·23”自焚事件,用时下流行的话语来询问:元芳,此事你怎么看?

  “自焚”对于当事人来说,“梦”醒了

  刘云芳说,“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策划“1·23”自焚让我遗恨终生》)陈果说,“我恨透了李洪志,恨透了法轮功。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害了我”,并希望“那些法轮功练习者尽快警醒过来,不要再痴迷了,练这个功的结果就是害人、害己、害国家。我希望他们尽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身心的摧残和人性的复苏》)郝惠君的妹妹(陈果的小姨)崔莉公开介绍自己曾经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特邀代表的身份在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议上发言揭穿法轮功在“1·23自焚事件”上的谎言和法轮功戕害生命的事实。王进东的女儿王娟也以该身份在会议上发言说,“我们一家人都曾痴迷法轮功。然而,法轮功总部却公开否认自焚人员是法轮功练习者,说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策划的。我作为王进东的女儿,可以用事实告诉大家,我父亲当时为了所谓的‘圆满’,轻信了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所谓的‘放下生死、抛弃执着’的鬼话,参与了自焚事件,结果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王娟:我们一家在“1·23”自焚事件前后的经历》)“自焚”事件亲历者的血泪控诉,显得悲凉却也充满着良知,乌云能够蔽日,但阳光终归照耀大地。

  “自焚”对于习练者来说,“伤”到了

  李洪志在“经文”里要求习练者“放下生死”、“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否则,就没有“去掉执著”,不能成“神”,不能“圆满”了。2000年9月26日,李洪志在《严肃的教诲》一文中强调:“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被蛊惑的习练者们朝着“师父”的教唆在前行的时候,却成了“犯事”的。自焚事件发生当天,李洪志授意发言人张尔平在大纪元辩解到“法轮功的基本原则是‘真、善、忍’,而且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教导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行为,包括自杀”,“新华社报道的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而后,心虚的法轮功总部又绞尽脑汁撰文《“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公布所谓的12大“疑点”,企图引导弟子转移注意力,把责任推给中国政府。如果说,进京“护法”的弟子被民警劝阻和“自焚”事件部分成员被成功解救是政府和群众阻碍习练者走向“圆满”,那么,请问李洪志这个“宇宙主佛”有没有用“法身”、“神通”等特异功能帮助消除幸存者的痛苦,有没有让其他在事件中丧生而成的“神”来弘扬大法呢?法轮功一再撇清自己和“自焚”者的关系,并且用污秽不堪的语句和颠倒黑白的栽赃来混淆视听,蛊惑习练者。这种敢做而不敢当的行为令习练者很“伤心”。

  “自焚”对于旁观者来说,明白了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焚”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都及时做出了表态,反响强烈。花开花落,整整十二年的轮回,事件的真相早已水落石出。“自焚”事件的组织者王进东通过《愚昧·死亡·新生》、《法轮功是愚昧的代名词》等文章反思着自己愚昧的行为。另一组织者薛红军得知法轮功集团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时,激动得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幸存者得到转化,过上平静的生活,但是年仅12岁的刘思影却因抢救无效死亡,死前的话仍让人揪心:“我想回家,我要找妈妈!我还想老师、同学,我要上学。”这笔账应该算在李洪志头上。“冤有头,债有主”,可李洪志就偏偏不认这个帐。就李洪志漏洞百出,利益熏心的“法理”尚且不说,他多年苦心经营的法轮功给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却是显而易见的。看看“自焚”事件中王进东那张变相扭曲的脸,听听郝惠君“我和女儿跟李洪志、‘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了”哽咽的声音,再想想陈果用两只伤残的手夹着笔写字、盯着中央音乐学院被套发呆的感受。回想过往岁月,有多少学员因为痴迷“练功”而使家庭支离破碎,远离幸福;有多少痴迷习练者因拒医拒药,等待“师父”“点化”而不治身亡,又有多少所谓的“大法弟子”为追求“白日飞升”而自杀、自残。每一名受害者的现身说法,每一例习练者的幡然醒悟,每一起血腥的“圆满”现场都是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严正声讨和强烈谴责。

  “1·23”自焚事件,它是一个悲剧,一个让世人惋惜的悲剧;它是一个噩梦,亲身感受让当事人及时顿悟;它是一把钥匙,以血泪教训打开习练者痴迷扭曲的心灵;它更是一面镜子,时刻警示后人。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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