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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不敢出来辩论

作者:昶 冰 · 2011-01-18 来源:凯风网

  据凯风网记者厉洁1月12日报道,《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的邮箱去年底收到一份“神韵晚会”的宣传刊物,又在BOUCHERVILLE牛排屋遇见一位法裔女士差点上神韵广告的当。出于职业责任感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崇,12月31日,周撰文《真的不会假,假的真不了!》,对“神韵”的真面目予以揭露。当日下午,周便收到写有“反法轮功者,将会万劫不复”的恐吓信。周直面恐吓,1月7日再次撰文《面对真理,不容扭曲》,斥责法轮功的卑劣行径,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蒙特利尔市举行公众辩论会,并要求一星期内作出回复。

  公众辩论会,对李洪志来讲是做免费广告宣传法轮功的绝好机会,他不应错过。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仍未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媒体公开作出回应。14日,周锦兴再次向李洪志发出邀请。事实表明,李洪志拒绝“公众辩论”,放弃了十分难得的机会。

  一心想把法轮功做大的“李教主”为何放弃这次可遇不可求的机会呢?笔者站在李洪志的角度推敲,认为有四个原因迫使他不得不拒绝“公众辩论”的邀请。

  一、才疏学浅,怕无知成笑柄

  据资料显示,李洪志初中毕业。从他本人手写的《李洪志个人简历》可以看出他上学的真实情况。就算“李教主”天生聪慧,勤奋好学,手不释卷,了悟宇宙人生真理,那也不会在讲法中违背常识,漏洞百出,成为人们的笑料。网友田明在《李洪志歪理邪说中的常识性错误》一文中列举了他违背常识性错误30条。网友洪流的《“法轮功”泯灭人性的六个言论》一文,揭露了李洪志的无知、无情。特别是他在《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现场答弟子问时,说:“唉,(众笑)你也叫我师父,我就回答你。(众笑,鼓掌)其实我没有说美国是大清,我说的美国是大明,(众笑)法国是清。”弟子当场几乎笑掉大牙,回答其他问题也是东扯葫芦西扯瓜,洋相百出。

  如此水平、如此学识,哄哄那些“以法为师”的弟子还差不多,与学识俱佳的周社长进行公众辩论,无异于自揭其短、自献其丑、自取其辱。更何况“宇宙主佛”与常人辩论是万人瞩目的事情,岂不成了滑稽小丑当众表演,成为全天下人的笑柄。

  据此,李洪志反复掂量,摸着心口问天天不语,想想还是拒绝“公众辩论”为妥!

  二、肉体凡胎,怕神迹被表演

  李洪志自称法轮功是“宇宙大法”,还授意明慧网发布了诸多“神迹”为证,有治病的、有“白日飞升”的、有“发正念”定“特务”的、有高空坠地平安无事的……,等等。仔细一看这些“神迹”都是无具体时间、无具体地点、无具体当事人的“三无”产品。公众辩论会上,正是李洪志表演“神迹”,为法轮功做宣传的大舞台。如果李洪志真有什么“神功”,自然不怕表演“神迹”,甚至可以通过现场表演让更多的人知道、相信并修炼法轮功,李洪志也不愁弟子“数量不足”了。

  问题是,李洪志1984年7月因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住院手术的治疗病历仍在,那张从北京飞香港的登机卡仍在,腰上的手机仍在;封莉莉、韩振国、柳济南的冤魂还未散去;拒医拒药死亡、为“白日飞升”而自杀的弟子的亲属责难未止,梦醒后的弟子控诉法轮功害人不浅的文字尚在,等等。事实表明,李洪志也是一个吃五谷杂粮的肉体凡胎,所谓的“神功”是他自己吹的,所谓的“神迹”是他教唆弟子瞎编的。如果公众要求“李大师”当场表演“神迹”,恐怕他只能找个地洞钻进去,避免被人当猴耍。

  要命的“神迹”让李洪志连续几天寝食难安,反复揣摩,还是拒绝“公众辩论”为妙!

  上述两个原因,李洪志可以再次耍耍无赖,用什么“常人不知道高深的大法”、“有些‘神迹’不能表演”等等“理由”推诿塞责。但是,还有两个原因足够让李洪志承受不起。笔者用原因三、原因四略作综述。

  三、弟子瞩目,怕轮心被冲散

  李洪志参加“公众辩论”会,真正关注他的不是常人,而是对他充满膜拜的大法弟子,可谓弟子瞩目,翘首以待,期望“师父”化解他们内心的迷惘与困惑。如果辩论胜利,让弟子及其观众心服口服,弟子将更会“以法为师”,甘做他的精神奴隶,奋不顾身地搞“项目”,好求得早日“圆满”。同时,李洪志再也犯不着为“数量不足堵住了‘圆满’的通道”、大纪元发广告人手不够而操心了。事实上,李洪志那套“圆满说”、“层次说”、“业力说”、“威德说”、“向内找”、“旧势力”等是根本站不住脚,一驳就倒的谬论。公众辩论,只能让加在弟子身上的精神枷锁被打破,使弟子更加迷惘,轮心涣散。还有部分弟子迷途知返,远离法轮功,远离李洪志,使他渐成孤家寡人。

  李洪志离开了弟子,就像鱼儿离开了水,鸟儿失去了林,成为犹斗的困兽。那时不仅没有了弟子口口声声“师尊”的虚荣,更没有了弟子辛辛苦苦搞“项目”带来的经济收益。这样的“大师”当着也没劲,何必呢?

  李洪志左右权衡,哪怕放弃这次宣传法轮功的绝好机会,也不敢参加“公众辩论”!

  四、原形毕露,怕责任被追究

  正如周社长在《面对真理  不容扭曲》中所说:“应以辩论追求真理,真相只会愈辩愈明……”既然是辩论,就得用事实说话,用道理服人,否则就是胡搅蛮缠,泼皮无赖。李洪志数百万字计的“经文”是事实,弟子花钱买书(像章、护身符)让李洪志赚钱过亿是事实,数以千计的弟子拒医拒药死亡是事实,数以百计的弟子追求“白日飞升”自杀是事实,公开闹事、强行推票、乱发广告、极力诬陷是事实……这些事实,李洪志敢坦诚吗?在事实面前,李洪志必将原形毕露,那些上当受骗的弟子会迅速醒悟。那些受过法轮功伤害的公众以法律为武器,直指李洪志。届时,李洪志不仅会把通过欺骗获得的钱财赔偿精光,身陷囫囵、身首异处也未尝可知。

  李洪志思前想后,宁可当缩头王八由人骂、让人笑,也不敢参加“公众辩论”!

  “公众辩论”如同李洪志手中的一根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还容易出现骨刺伤着喉头的情况。为了万全之际,李洪志拒绝“公众辩论”也就成了必然。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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