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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对自己和对弟子的要求不一致

作者:路 虎 · 2009-10-15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吸引了不少不明真相的习练者,然而,随着其邪教教义的传播,其不真不善不忍的真面目越来越暴露无遗,笔者仅就李洪志对自己和对弟子的要求不一致举三例事实,就足以揭露其骗人的真相。

   一、“大难”临头,李洪志要求弟子“放下生死走出来”,自己却抱头鼠窜躲起来

  1999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随着揭批“法轮功”活动的不断深入,“法轮功”组织迅速土崩瓦解。面对四面楚歌的形势,李洪志心惊胆战,魂飞魄散。他在竭力表白自己并不想与政府对抗之后,潜逃美国消失了一年多时间。在找到后台老板之后,才又跳出来开始向弟子们发号施令。

  面对大难,李洪志拔腿先逃,扔下弟子不管,这说明他本人根本做不到为了“法轮功”而“放下生死之念”。

  李洪志面对弟子们的质疑,为自己的行为编造出如下堂而皇之的理由:一是说他去做“宇宙正法”的大事了,他只用一年时间就几乎消除了所有的“邪恶”,还说自己的身体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二是说他要给弟子们留下“树立威德,实现圆满的机会”。

  而对弟子呢,他要求弟子“放下生死走出来”弘法,否则就不能圆满。以至有的痴迷者走出来对抗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有的为法轮功放弃了生命。

   二、弟子遇到磨难责任全在自己,“师父”却没有半点责任。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倒行逆施,必然招致正义力量的坚决反对和严厉打击,而“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教唆下做出的种种违背自然科学的行为,也必然会使他们自己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损伤。李洪志在其“经文”中把“法轮功”邪教组织受到的打击和弟子身心受到的损伤都叫做“魔难”,他在阐述造成这种“魔难”的原因时,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李洪志说“魔难”之所以产生,一是因为“邪恶”的“迫害”;二是因为大法弟子的“执著”,而在这两个原因当中,最主要的是后者。

  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一年之后,李洪志发布了题为《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在这篇经文中,李洪志就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失败归咎于弟子的“执著”,他说:“在过去一年中,学员自身的业力及对法的认识不足,在魔难中还有放不下的执著,在痛苦的过关中不能用正念对待等等,都是被邪恶加重迫害的主要原因,也是邪恶真正破坏法的根本借口。”

  他还说“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他还说“其实邪恶所干的一切,都是在你们还没放下的执著与怕心中下手”。

  这就是说,法轮功失败的责任不在于他李洪志,而在于弟子的“执著”,因为弟子自身有执着,所以才有“磨难”,也即被“迫害”,只要放下“执著”,就不会有毫发之损。这实际上是用“执着”推卸了邪教法轮功给习练着带来的痛苦的责任。反过来说,用“执着”推卸了李洪志不能让弟子“消业”、“圆满”的责任。

   三、让弟子放下一切“执著”,而李洪志自己却不肯放下半点执着

  首先,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放下种种的“执著”,他说,执着于名利情就圆满不了。其理由是只有放下各种“执著”,才能“得道”、“圆满”。因而,弟子们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圆满”而放弃一切的“身体执着”、“亲情执着”、“生死执着”,等等。

  而李洪志自己却样样执着也没放,他传播邪教法轮功是因为执着钱财;有病执着于求医;逃逸国外时执着于亲情,携妻带女;面对中国政府的依法打击,执着于偷生,依附于西方主子旗下,苟延残喘,等等,说明放弃执着只是李洪志对弟子的要求,对他自己是不适合的。

  并且当法轮功习练者为放弃执着,有病不医治导致死亡或者为放下生死出现生命危险后,李洪志不但不承认这些放弃了执着的弟子是精进的弟子、封他们为圆满的弟子,相反,连个弟子的身份都不认可。如2001年河南开封弟子,为放下最后的执着走向圆满,在天安门自焚后,李洪志不但不承认他们圆满了,还把他们的大法弟子身份给除掉了,不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

  李洪志之所以对自己和对弟子的要求不一致,原因在于他是利用邪教法轮功骗人的,若是对自己和对弟子的要求一致了,那不就成了自己骗自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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