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大法弟子”们“杀”声一片,先有丛学龙为“圆满”杀亲姐,后有李远根为“除魔”杀小姨子,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暴行之昭彰令人侧目。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让“好人”对亲人痛下杀手?是什么让原本善良的人高举屠刀呢?
在以“师”为本、以“法”为本的法轮功组织中,任何一个问题恐怕都可以在李洪志杜撰的所谓“经文”中找到答案,弟子的杀人亦是如此。遍翻李洪志的各色“经文”,“杀”字经出现的频率颇高,成为弟子们杀人作恶的最主要依据:
——“杀”是“众神”“正法”的手段:“特别是近期,众神对旧势力正在全面的捕杀,见到就打下地狱,见不到也到处找它们,要彻底清除。”(《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
——“杀”是弟子助人“圆满”的捷径:“你们有一部份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上讲法》)
——“杀”是“常人”了结“业债”的方式:“作为常人来讲一定是这样的,人做了什么都得还,那杀生的就要来生被人杀或者是下地狱。”(《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杀”是弟子“除魔”的重要手段:“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忍无可忍》)“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
可见,在李洪志的一系列论述中,“杀”这个行为早已没有了人类伦理的束缚,成为弟子“修炼”过程中的必修课。在这样的铺垫下,弟子们或为“圆满”杀人,或为“除魔”杀人,或为“护法”杀人,有的弟子挥刀杀人甚至到了处之泰然的程度,令人瞠目。当然,有些弟子对于“杀”字还是心有忌惮的,为了打消弟子的疑虑,李洪志又设法为弟子之“杀”进行了精神解锁:
——弟子之“杀”可以被“圆容”:“大法弟子也有的在历史上当过强盗,甚至杀人放火的事情。当然作为大法弟子,你修炼了,师父都能把它圆容善解,都能解决掉。”(《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弟子之“杀”可以去“执着”:“我说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呢?!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吗?”(《瑞士法会讲法》
——弟子之“杀”可以壮大未来的“果位”:“只要你修炼,就不能杀生,可是大法在更高境界中他是圆容的,法又体现出了在佛那个境界中的道理。我讲了,你们伤害的部份生命将圆满在你们未来的世界里作为众生。”(《新加坡法会讲法》)
——弟子之“杀”可以无视“常人”:“至于说人算什么呢?比微生物、细菌都不如的。人走道踩死了细菌,谁认为那是杀生啊?是吧?不好了的,象那个大便一样,象个粪球一样,扔掉了。”(《新加坡法会讲法》)
李洪志一方面他将“杀”字描绘成有助于弟子“修炼”的手段,另一方面又通过鼓吹“去执着”、“圆容”的方式消除了弟子杀人的恐惧,将“杀”这一暴戾的行为描述为“杀”的有理、“杀”的有据、“杀”的有功,最终将弟子们导向了一条杀人的不归路。那么,李洪志又为何大唱“杀”字经呢?
一是为操纵弟子行为,加强精神控制。在上述李洪志“杀”字经的整理中,最为触目惊心的论述莫过于关于去掉“怕杀生”“执着”的论述了。李洪志一直向弟子宣扬“去情”、“去执着”,这实际是一个清除弟子正确思想、灌输邪教思想的过程。如果真的培养出一批去掉“怕杀生”“执着”的弟子,那无异于培养了一批没有人情只听命于“师父”的杀人机器,这对于想实现不可告人目地的李洪志而言恐怕大有裨益。
二是为诱导弟子入伙,做自我神化粉饰。李洪志的“杀”字经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肆宣扬“常人”杀人会“下地狱”,要“还债”,会被“层层杀死”;另一方面则是向弟子强调“作为大法弟子就不存在这问题”,“师父都能把它圆容善解,都能解决掉”。这种先做恐吓后做抚慰的做法,不过是想让弟子相信,“常人”命不长久,“大法”的千秋万代“,师父”的英明伟大。
三是为弟子鼓气壮胆,诱导弟子敌视社会。1999年以后,法轮功组织遭到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李洪志自己也成了丧家之犬逃亡海外,“大法”内部一片颓败之气。为了振作“大法”的颓败之气,李洪志不得不拿出“主佛”的威严,以“杀”字立威,说什么“众神对旧势力正在全面的捕杀”,以此来做色厉内荏的叫嚣。与此同时,他又将“常人”贬斥为“细菌”、“粪球”,暗示弟子杀人“不是不慈悲”,希冀诱导部分极度痴迷的弟子对“垃圾常人”痛下杀手,报复社会。
李洪志为了一己私利大肆宣扬“杀”字经,可谓机关算尽,可在“杀”字经蛊惑下发生的一幕幕杀人惨案却恰恰证明了他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丛学龙杀姐将法轮功“真、善、忍”的伪善悉数曝光,李远根杀人被判刑更充分证明了“主佛”“圆容”能力的不堪,“师父”的“伟大”和“神通”再次露出了马脚,而弟子杀人背后的元凶,舍李其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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