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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喜:修炼修得一场空(图)

作者:李全喜(口述)豫新(整理) · 2011-06-22 来源:凯风网

  我叫李全喜,今年41岁,河南省新蔡县人。原来在蔡州商城做服装生意,不愁吃、不愁穿,一家人生活稳定,家庭和睦。

  1996年底,我在外地进货,在一个朋友劝说下,抱着祛病健身愿望接触法轮功,渐渐迷入其中不能自拔。先后买来了《转法轮》、练功磁带及李洪志挂像,每天起早练功,是新蔡县练习法轮功较早的一批。由于我舍得花钱,一门心思练功“学法”,修炼积极,在当地有较高的威望,我曾担任县练功点负责人。在李洪志“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的蛊惑下,我也懒得做生意了,在法轮功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妻子见我整天沉迷在法轮功中,便劝我说:“练法轮功不能当饭吃,现在竞争这么激烈,生意不好好做,赚不到钱今后怎么生活啊?”可为了早日“修成正果”,妻子的话我根本听不进去,仍然我行我素。“师父”说过:“修炼就要把执著心、各种欲望去掉,生活琐事无需考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苦读李洪志“经文”,练功“弘法”,把家务、孩子、生意一古脑地抛给了妻子。妻子一人苦苦支撑,整天忙得团团转。

  记得1998年秋的一天,妻子一人去武汉进货,让我带一天孩子。少了妻子的唠叨,我难得的清净,便约了几个外地功友来县交流。我看孩子在床上睡着了,就锁上门去迎候,晚上组织功友交流,早把孩子一人在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大概第二天凌晨3时许,妻子回家,开门看到三岁多的孩子弄得浑身屎尿、满脸泪痕,心疼得大哭起来,质问我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我不耐烦地说:“你早晚会知道我修炼带给你们的好处!”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充满爱心的家搞得支离破碎,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妻子承受着生活的酸痛和精神上的煎熬。

  面对这些,迷失的我早已麻木。“师父”曾讲过:“情是三界内的一个神,任何生命只要生活在三界内,就会受情的制约;而修炼人要想走出三界外,就必须克服情的制约,代之以慈悲。”我当时认为他们吃这些苦,是在承担自己的“业力”,像“师父”说的那样“吃苦就能消业,从而转化成德”。在修炼中,我一步步地放弃了与家人的感情,变得麻木不仁。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认为是政府搞错了,便和功友“护法”,到处呼吁给法轮功平反。同年10月,我置国家三令五申于不顾,组织10多人在家聚会,并煽动、组织功友进京“护法”,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我并没有吸取教训,仍对李洪志顶礼膜拜,坚信修炼法轮功能成仙成佛,继续在家修炼法轮功,痴迷地求“圆满”。

  2003年夏季的一个晚上,我犯了胃肠病,肚子钻心地痛。我治病的方法不是像常人那样吃药打针,还是闷在后院盘腿打坐。因为我想起“师父”说的话:“悟性不好的人要多吃苦,吃苦就能消业,从而转化成德”;“一疼那业力就开始往下消,消下去之后直接转化成白色物质,这白色物质就是德。”我坐在那里纹丝不动,直到妻子收了生意回来,发现我浑身冒汗、痛得打颤,不由分说把我往医院送。事后得知,我当时是晕厥在去医院的路上,医生说再晚送一会儿就有生命危险。

  就这我还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干起了犯法的事。从2006年7月开始,为宣扬法轮功,我伙同外地人在家里秘密筹建了法轮功资料印刷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我们掌握了破网技术,经常到明慧网等网站收集法轮功资料并打印成册,向社会散发。我还私自刻制了“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印章一枚,偷偷在大街小巷墙壁上盖印戳,公开宣扬邪教。2007年3月9日我被公安机关查获,又一次受到法律的制裁。

  两次触犯法律,使我经历了人生两重天。志愿者的帮助、亲人的规劝,我的心灵受到了深刻而痛苦的变化,真正让我醒悟是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的妻子。这十多年来,她默默承受了养活一家的重担和各种压力,并用现实生动的事例,规劝我迷途知返。

  幡然醒悟后,我静下心来,想起李洪志说过:“因为你付出了,承受多大,都变成德。”我想我的付出应该是巨大的,早就应该积小“德”成大“德”了。可是练功10多年来,一是我的肠胃病并没有治好,至今还不断吃药打针;二是我的家人也没有因为“我一人修炼全家受益”,反而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由于我的“不务正业”,致使生意每年少挣几万元,十年来家庭损失几十万元。我到底收获了什么?我只能说我修炼的是一场空,是无情地虚度年华,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是无尽的悔恨。

  如今,我们夫妻二人齐心协力,又一起做起了服装生意,经营红火,女儿在县城重点中学上学,我们全家正忙碌着翻盖新房,日子过得踏实舒心。

 

 

李全喜近照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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