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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爱梅:练功害得我家破人亡

作者:马爱梅 · 2011-05-26 来源:凯风网

  我叫马爱梅,女,今年44岁,河南省汝南县人。丈夫踏实能干,每天早起晚归在街上蹬三轮车拉人拉货,一天也能挣几十块钱,不但能供我们吃饱穿暖,逢年过节体贴的丈夫还给我买件新衣裳,我在家里缝缝洗洗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感觉到小日子过得挺知足的。特别是随着儿子慢慢长大,我和丈夫通过辛勤劳作也少有积蓄,就用攒的钱又买了一辆新三轮车,让丈夫拉人拉货的时候能省些力气,我就用原来的三轮车改装成一个手推车,在街上摆摊卖水烙馍,两个人干活总比一个人强,我们的日子过的也是越来越好。我和丈夫还商量着等到儿子上小学了,要把原来的三间老平房扒了,再盖四间宽敞明亮的新房子。

  1998年2月的一天,我在街上卖水烙馍时,遇见了一个摆摊卖小百货的。她是我娘家邻居,我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长大后听说她去外地打工了,就一直没有见过面,没想到在街上又遇见了,我们都很高兴。闲下来的时候,我经常找她聊天。有几次,我去找她的时候,看见她在看一本叫《转法轮》的书,而且看得还很着迷,就问她《转法轮》是啥书,她说这书可好了,能够教人练功,练起来可以积善行德,练好了还可以“圆满升天”,她还说练这个功对全家人都有好处。我听了很是感兴趣,就让她也给我弄一本看看。没想到第二天,她就给我拿了十来本,还让我送给亲戚朋友,说练得人越多,积的善行越多,越能早日获得“圆满”。世上还有这样神奇的书,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就按照书上的方法练习起来,没想到一练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对李洪志所说的“白日飞升”、“圆满升天”、“天国世界”等深信不疑。

  自从练上法轮功后,我再也不上街出摊了,每天用大量的时间诵读“经文”,还经常外出和功友会功、交流体会。练法轮功的时间越久,我对法轮功越痴迷,对“师父”的话言听计从,不敢有一丝一毫的违背,潜心修炼。我坚信“师父”的“法身”会保佑我,还能救度我的家人,给家人带来幸福,幻想自己和亲人早日进入“天国世界”。丈夫对我练法轮功非常反感,常常劝我要好好做生意,好好照顾家和孩子。那时的我一点也听不进去,和丈夫常常发生激烈的争吵,和睦温馨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平静,打架争吵成了家常便饭。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非常不理解,这么好的功怎么能不让练呢?我就自己在家偷偷的练。丈夫见我还不放弃,非常的着急,动员了公公婆婆和娘家人一起来劝我,可是我一点也听不进去。那时的我不但痴迷而且有些疯狂了,不但自己偷偷地练,还常常出去会功友、散发传单。

  2001年5月,我年仅十岁的儿子由于无人看管,年幼无知的他到邻居家去玩,把手伸到了轧面条机里面,右手除大拇指外四个手指全部被轧掉了,听到这个噩耗我一下子就晕了过去。儿子出事后,丈夫非常苦恼,每天都借酒消愁,整个人瘦的都没有了人形,生意更是无心打理,每天都在家唉声叹气。

  反邪教志愿者了解到我的情况后,主动来到我家做我的思想工作。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终于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明白过来以后,看着瘦得脱了相的丈夫和残疾的儿子,我的心都碎了。在我的坚持下,丈夫到医院做了全面检查,不到四十岁的他得了肝癌,并且已到了晚期。一切都无法挽回了,几个月后,2002年8月丈夫永远离开了我们。

  丈夫去世后,我和年幼的儿子相依为命,在我练法轮功后,我对儿子几乎没有关心过,现在他的学业完全荒废了,并且染上了网瘾,再加上右手残疾,他感到特别自卑,从不和别人交流。现在儿子已将近二十岁了,整天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游荡。我和丈夫本该有更多恩爱的日子,儿子也应该有属于他自己的生活,可是这一切全毁在了李洪志的手里。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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