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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诱骗他女儿抛弃母女情

作者:刘清源(口述) 鱼柳 (整理) · 2009-03-16 来源:凯风网
   题记:本文的主人公向笔者讲述了她女儿的故事,应主人公之要求文中采用了化名。她反复强调,要笔者把她女儿痴迷法轮功,为了所谓的“圆满”,失去理智抛弃亲情的这段经历告诉世人,希望仍在痴迷法轮功的人们警醒。为了叙述的方便,笔者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形式。

  我叫刘清源,今年68岁,河南省郑州市人。我女儿刘宏芳是从1998年开始习练法轮功的,两年前她终于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彻底从法轮功的泥潭中解脱出来。“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都是本着美好、善良的向往走进法轮功群体的,我的女儿宏芳也是如此。想当年,她对李洪志所说的:“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等,深信不疑,把他所说的一切都当成了真理。人心向善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当向善的心被利用来做坏事做傻事,而对象又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时,这种善所带来的恶果的苦涩滋味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现如今,每每触及到外孙女小丽那漠然、悲伤的眼神,沉甸甸的回忆就会像刀割一般撕扯着我的心。

  有一个爱哭的小姑娘,她天真而善良。她会因为电视节目里小女孩找不到妈妈的剧情而伤心流泪;她曾经把一只刚生下就死去的小猫咪放在被窝里暖了一夜,希望能把它暖过来,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小猫咪并没有活过来,她又泪水涟涟地伤心了半天。还有一个爱哭的小姑娘,她天真而美丽。有一天,她在院子里和一个比她大一些女孩玩耍时发生争执,大些的女孩打了她一下,这时她的妈妈恰好路过看到,妈妈居然再三请求大些的女孩再打自己的女儿几下,大些的女孩害怕地拍了一下这个小姑娘就跑开了。这个小姑娘眼含着泪,一脸惊恐和不解地望着妈妈,她怎么也不明白,妈妈怎么会让别人欺负自己呢;有一天,因为饥饿,她去妈妈的“功友”家里找到已经离家出走三天三夜的妈妈,想让妈妈回家给她做饭吃,而耽误了妈妈“学法”,妈妈喝令她跪在地上,然后朝她那粉嫩粉嫩的小脸上狠狠地煽了两巴掌,这个小姑娘眼里含着泪水,大气也不敢出,捂着脸,哽咽着离去了;还有一天,妈妈要去北京“弘法”,她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扑向妈妈,可妈妈头也不回地离她而去了。直到后来,每当妈妈走出家门时,这个小姑娘都会眼泪巴巴地望着妈妈,畏畏缩缩地问道:“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她害怕再一次被母亲抛弃。

  第一个小姑娘是我的女儿刘宏芳。第二个小姑娘是我的外孙女小丽,她的母亲,那个连对自己亲生女儿都穷凶极恶的人就是我的女儿刘宏芳。

  为什么同一个人的前后的善与恶会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呢?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难道我的女儿不爱自己的女儿吗?不,小丽是宏芳最最疼爱的心肝宝贝儿。可是,当初她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呢?因为,她的心灵曾被李洪志歪理邪说毒害、控制、摧残。

  当年,宏芳被李洪志“真善忍”的幌子所吸引,自认为里面的内容解决了自己所有的苦闷和迷惑,找到了解脱的法门,并给自己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圆满”。她遵照李洪志的“法”,要求自己要在内心深处要放下一切不属于“法”的东西。为此,她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节假日都用在“学法”、“弘法”上,渐渐地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有一个“业力说”。李洪志书中说“德”是白色物质,“业力”是黑色物质,它们都一团一团的存在于另外空间,人用肉眼是看不到的。人在以前做过坏事才会产生“业力”才会造成生病或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而“德”对修炼人而言可以“长功”、“上层次”以至最后“圆满飞升”,所以修炼人要“消业”,要“守德”。宏芳对此深信不疑,她要求自己不打人,不骂人,受到伤害要能忍。她理解:受到伤害等于别人给她“德”,而她伤害别人等于给自己增加“业力”。她不但这样要求自己,还经常对亲朋好友宣传这些东西,甚至还对幼小的女儿做了“启蒙教育”。别的家长都教育孩子“长大了要上大学”,可宏芳却教育孩子“长大了要修炼”。久而久之,小丽终于记住了“长大了要修炼”这句话。对那一次纵容、教唆别的女孩欺负小丽的事,事后,宏芳是这样解释的:女儿挨了打,那是因为她失了“德”。既然长大了让女儿修炼,那么从小就要对她负责,不能让她增加“业力”。正是因为爱女儿,她才会坚持让别的女孩多打自己的女儿几下。女儿挨的打越多,则“德”就越多,她才越放心。

  为了修炼,宏芳经常离家出走,小丽放学后没地方吃饭,经常东一口、西一口,饥一顿、饱一顿,尝尽了辛酸和磨难。记得那一次,小丽挨了她妈妈的那两巴掌打以后扑到我的怀里痛哭流泣。我们老俩口气坏了,跑过去责问宏芳:“为什么这样虐待孩子?”想不到宏芳却是一脸的满不在乎,她言之凿凿地我们说:“师父说了,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老伴气愤地说:“为了修炼你连亲自女儿都不管了,你是什么母亲?!”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儿,等我修成了,把你们都度到我的世界里去当众生,到时候我会补偿你们的!我现在必须修去这名利情,修出慈悲心。”正是因为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奉若神明,为了使自己在修炼上够格,最终走上“圆满”,她才能狠下心对小丽下那样的毒手!才能忍心置亲生女儿于不顾!再往后,我们发现,对女儿苦口婆心的劝说或是严厉谴责根本不起作用,她的麻木不仁令我们无可奈何。对她,我们实在无能为力,我们只能给予小丽更多的关爱,以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

  1999年7月22日,国家取缔法轮功以后,宏芳认为考验自己的机会来了,“圆满”的时机已到。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李洪志在讲法中还说:“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要达到圆满的境界,对你没有真正的考验,那算数吗?一个人一个去考验还不如来这么一下子。其实我觉得去的人太少了,才去一万人,零头还不够呢!”宏芳不听我们的劝阻,遵照李洪志的“旨意”,与“功友”们一起进京“弘法”,期盼着在那儿“白日飞升”,可梦幻破灭,他们被相继带回,异地关押。就是那一次去北京“弘法”,宏芳居然狠下心抛下了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扑向妈妈的亲生女儿。那一刻,我们对宏芳彻底绝望了。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尚且如此绝情,我们怎么又能指望她什么呢?如今,每当回忆起那一幕,宏芳都追悔莫及,忍不住泪流满面,直到今天,她才对我们道出她当初铁石心肠的外壳下涌动的些许良知:“当抛下小丽转过身那一刻,我心如刀绞,泪流不止。听着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心几乎要碎了,心中涌起了一丝怜悯、愧疚和动摇。我不敢回头,一边朝前走,一边在心里不停地对自己说着一句话:‘修炼太残酷了,太残酷了,必须让我用这种方式舍下母女情吗?’一路上,我依旧以泪洗面,一旁的‘功友’规劝我说:‘哭吧,哭吧,流出来的都是业力。’我用李洪志中说的话给自己打气:‘修炼就得在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想着这些,尽管我五内俱焚,可是我还是不愿背叛大法、背叛‘师父’,认为只有舍下亲情才能对得起千辛万苦来救我们的‘师父’。于是,我硬起心肠,头也不回地离女儿而去了。这件事,让‘功友’们很是叹服,纷纷称赞我过了这一关。”

  在女儿修炼法轮功的8个年头里,为了早日能离开“地球这个垃圾站”,回到李洪志为她描绘得有声、有色、美妙无比的“天国世界”,她不折不扣地执行着李洪志的每一道命令。这些年,目睹宏芳的所作所为,我时常想:李洪志究竟让她做的是什么样的好人呀!一个唯利是图连自已亲生女儿都不管不问的“好人”?一个极端自私连自己亲生女儿都要抛弃的“好人”?一个做什么事都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的“好人”?

  扬柳吐绿,春回大地。2007年8月,宏芳终于从沉睡了8年的噩梦中醒来。如今,外孙女小丽已经14岁了,对宏芳,她远不像其他的女孩儿那样对妈妈亲昵,甚至疏远、畏惧她。她更愿意去亲近打小就照顾她的姥爷、姥姥。她内向孤僻,不像其他的小朋友那样天真活泼,也不爱和其他的小朋友玩耍,终日郁郁寡欢。是宏芳,亲手扼杀了原本属于亲生女儿的幸福童年。今后,不知道要付出多少母爱她才能唤回母女亲情,更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岁月她才能抹平小丽心灵上的创伤,而刻在宏芳心灵上的创伤呢?恐怕今生今世都难以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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