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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李洪志的七大狂言

作者:李湘宝 · 2009-03-1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原本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由于当时全国气功热,李洪志趁机将自己学得的“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和泰国的舞蹈动作拼凑成后来的“法轮功”。他凭借自己欺骗和控心的伎俩,蒙骗了大批“法轮功”习练者,聚敛了巨额钱财。随着其钱财日丰、信徒日众,其私欲也日益膨胀。说什么“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全世界的人我都能管”、“了悟宇宙真理”、“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等诸多痴人狂言。笔者在此择其影响较大的七大狂言予以理论。

  狂言之一:宇宙之中我最大

  1999年3月,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讲法》时说:“这宇宙中我的年龄最大,你们谁也没有我大。”2002年3月,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时说:“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

  对此狂言,笔者从两个方面予以理论:一是请问李洪志现在还承认自己是人否?如果李洪志现在还承认自己是人,那么他必定要承认生他养他的父母。也就是说,李洪志与父亲比谁的年龄大?与母亲比谁的年龄大?其生母卢淑珍都站出来说“小来(李洪志的乳名)是在胡说,瞎编、骗人!”这是不言而喻的。再说,其家族中的其他叔伯也有许多年龄超过李洪志的,辈份比李洪志小年龄比李洪志大的就先不说。还有其家族之外比李洪志年龄大的人可说是数不胜数。“宇宙中我的年龄最大”——这只能说明李洪志狂!二是请问李洪志是否跟师学过艺?如果李洪志承认自己从过师,那他必定要守尊师之道。据李洪志早期弟子及合作伙伴李晶超、刘玉清等证实,李洪志于1988年先后跟随李卫东学习佛家的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和跟随于光生学习道教的九宫八卦功。同班学习的师兄弟们人证俱在,这是不争的事实,李洪志想否定也否定不了。再说,李洪志还在自己的简历中写道:“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家修炼法门,8岁时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这不仅说明李洪志有师父,而且至少有3个师父;不仅有佛家师父,而且有道家师父。李洪志在美国还对记者说过:“上次地球爆炸是我师爷定的,之后的一次是我师父定的,这次爆炸是由我来定。”这也明确告诉世人,李洪志不仅有师父,而且有师爷。在此,我们不去讨论其推迟“地球爆炸”的“师父”、“师爷”等是否确有其人,既然李洪志自己承认有师父、师爷,那么,他就永远不能说“谁也没有我大”的大话。他说了,就是对师辈的不敬,对祖辈的不孝。李洪志既有现实中的师父,又有他自己承认的“师父”、“师爷”,却仍然吹嘘“宇宙中我最大”、“谁也没有我大”,这就是典型的目中无人。

   狂言之二:全人类我都能管

  1996年8月,李洪志在《悉尼法会讲法》时说:“我有无数的法身,我的法身不能用数字来计算……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

  对此狂言,笔者从三个方面予以理论:一是从“明慧网”自曝内乱理论之。“明慧网”2003年4月8日文、同年10月11日文、2004年6月6日文、同年7月3日文、11月20日文、12月8日文、2005年10月22日文、2006年12月28日文、2007年3月31日文、同年11月25日文等,反映出“大法阵营”的诸多乱象。因版面问题,笔者在此不一一罗列原文的详细内容,但可归纳为:集资敛财、渔色淫乱、自立门户、毁师谤法等几个方面。这就有力说明,李洪志连已经被洗过脑的“大法阵营”都管不好,还谈什么“全人类都能管”,纯属痴人说梦。二是从新西兰“大法弟子”随桂英写给李洪志的信理论之。随桂英在写给李洪志的亲笔信中反映“大法阵营”存在诸如“学法留于形式、学会负责人彼此不协调、讲真相缺乏理性、财务不透明、认人唯钱”等八个方面的问题,这也有力地证明李洪志管理不了旗下的“大法徒”。三是从李洪志的哀叹理论之。李洪志自己在《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中也自叹力不从心:“你们所有给我写的信、反映的情况,我看了真是难受。”

  由此可见,李洪志狂称“多少人都能管”、“全人类的人都能管”,不能说明别的,只能说明其与二战纳粹头子希特勒“征服世界”、日本奥姆真理教头目麻原彰幌欲建立“奥姆帝国”具有同样的政治野心。

   狂言之三:弟子跑到月球上去都保护得了

  1996年8月,李洪志在《悉尼法会讲法》时说:“有人说,你在国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保护得了你。”

  对此狂言,笔者从两个方面予以理论:一是从“大法徒”在李洪志身边干事被摔死予以理论之。众所周知,2008年5月3日,“法轮功”骨干柳济南在美国新泽西州希望山“法轮功”基地建设工地干活时被摔死。据知情人士透露,希望山工地工伤与死人的事件发生过多起,但都被“法轮功佛学会”隐瞒了。由此可见,在李洪志眼皮子底下为“法轮功”卖命都因“保护”不力遭不测而摔死,那么,远离李洪志的“法轮功”痴迷者跳楼、自焚等极端行为就更不可能得到李洪志的“保护”而只有一命呜呼了!二是从李洪志自己寻求庇护予以理论之。1999年7月24日,李洪志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播放节目采访时说:“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这就令人发笑,一会儿说弟子跑到月球上去自己都能给予“保护”,一会儿又寻求“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给予自己以“支持和帮助”。这里的“人们”笔者认为应是指“常人”而非“大法弟子”,这就说明李洪志请求“常人”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此可见,李洪志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狂言之四:我推迟了地球爆炸

  1995年,李洪志在接受美国《时代》周刊杂志采访时说:“地球就要爆炸,上次地球爆炸是我师爷定的,之后的一次是我师父定的,这次爆炸将由我来定。这次爆炸本来定在1999年,但现在说可能提前,可能提前到1997年,……我李洪志稍微使点力,就能至少推迟30年。”

  对此狂言,笔者从两个方面予以理论:一是请李洪志出具地球1999年(或1997年)即将爆炸的依据。据专家推测,地球自45亿年之前形成,就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和活动之中,并保持着动力学上的平衡状态。从地球的内部结构、地壳构造及活动,以及外部诱因等等方面研究得出结论:地球不存在爆炸或解体的内外部条件,即地球不会发生爆炸。据科研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地球目前还处于青年期,退一步说,假使地球会爆炸,那也是万万年、亿万年以后的事。而李洪志凭空捏造,说1997年地球会爆炸,他没有向世人出示他的依据,这就说明他与世界其他邪教一样,有意制造恐怖气氛,从中渔利。二是从现实爆炸案予以理论之。2001年美国纽约“9·11”爆炸案和2005年印尼巴厘岛“10·1”爆炸案。这两起恐怖爆炸案都给人类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而此时的李洪志已经“出山”多年,难道他只知道说可以推迟不可能发生的地球爆炸,而不去排除现实中的恐怖爆炸?尤其是美国“9·11”爆炸案,李洪志居住在豢养他的美国,如果说主人家养一条狗,小偷来了还知道狂吠。而自称能“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的李洪志,事前为什么没有向主人透露一丁点“恐怖爆炸”的信息?有人问:30年之后,即2027年前后地球没有爆炸李洪志怎么说?其实李洪志说谎也不是第一次,假如他李洪志能活到2027年,那时地球仍然没有爆炸,对李洪志来说,大不了他再说一次“我又将地球爆炸推迟了30年”。从李洪志对弟子讲的“真修弟子人人圆满”,到“十年修炼,十年圆满”,再到“修炼个人圆满不是目的,目的是度全人类的人”可以看出,李洪志讲的话是不可信的,是用来为自己的政治图谋服务的。

   狂言之五:我能为弟子在地狱除名

  2006年2月25日,李洪志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时说:“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在地狱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狱名册中的名字我都给你们勾销、叫地狱除名,那里面没有你们的名。”

  对此狂言,笔者从两个方面予以理论:一是除名后的“大法弟子”为何照死不误?按照李大师的说法,所有“大法徒”的名字都在“地狱”被“除名”了,也就是说“大法徒”再也不会死了。那么,请问:“大法精英”李国栋、封莉莉、柳济南,以及海南8名“大法徒”去三亚“弘法”途中遭遇车祸而造成7死1伤等人的名字为何没有在地狱除掉?他们的生命终结并没有“白日飞身”?与“常人”没什么两样?如果说,被“地狱除名”后的“大法徒”的一切与“常人”无异,那李洪志为弟子“地狱除名”又有何意义?二是请李洪志牛刀小试将公安部(公缉[1999]012号)“通缉令”中的“李洪志”名字除掉。按理说,李洪志有到地狱除名的本事,那他到人间某处“除名”应该是小菜一碟。公安部[1999]012号“通缉令”中明文写着对李洪志(原名李来)的通缉。这使李洪志永远成为犯罪嫌疑人、做为逃犯而亡命天涯像丧家犬一样乞求他人的庇护。李洪志对这一“逃犯李洪志”的臭名为何不来个“人间除名”而除去。再说,李洪志果真有“地狱除名”的本事,那他更改自己的出生日期,也就不会留下诸多的把柄供世人批驳。此外,假如李洪志为弟子“地狱除名”是真的,那又何来3251名(摘自2009年3月12日“明慧网”)“大法徒”被“迫害致死”的说法。由此可见,“迫害致死”是假,“拒医拒药病亡”是真。

  狂言之六:我用眼瞅瞅就能治病

  2006年2月25日,李洪志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时说:“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瞅你的时候就打出东西去了,我从我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打出神通去。打出去之后你那儿马上就好。”

  对此狂言,笔者从两个方面予以理论:一是李洪志自已就是多病之身。据中国反邪教网2007年11月19日《蒙骗信徒别吃药,自己看病报发票》一文披露:“吉林省警方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公司支持下,对李洪志1982年至1992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本人及家人医疗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共查出李洪志及其女儿的医疗报销单据73张,共计金额219.71元。其中李洪志本人报销单据48张,计129.60元;其女儿李美歌报销单据25张,计90.11元。”据医院及邻居回忆,李洪志于1984年7月8日患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行切除术,住院十天后出院。在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工作期间因食物中毒而住院治疗过。就连平时患伤风感冒那也是常有的事。现在,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证、医药发票等一应俱全,这些都是李洪志患病就医的铁的证据。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洪志在外逃美国之后,经常在小轿车中备有常用的药品。如此看来,李洪志就是一个常人、一个极平常之人,并非“佛”,更没有“用眼瞅瞅病就好”的本事。二是对于众多患病致死的“大法徒”李洪志为什么不用“眼瞅瞅”?如美国“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因患肝癌于2006年3月在纽约病逝。还有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因患胰腺癌于2006年6月22日在美国休斯敦病亡。李国栋、封莉莉在境外“法轮功”圈子里被公认为是“学法”精进者。李国栋、封莉莉等在病重期间,许多“法轮功”骨干都乞求李洪志救救李国栋和封莉莉。为了回避众“大法徒”的请求,李洪志辩称自己的“法力”已全部对准了中国领导人而置之不理,任由李国栋、封莉莉等在痛苦中死去。假如李洪志果真有“用眼瞅瞅病就好”的本事,对“大法精英”李国栋、封莉莉两位病危之人为什么不援手相救。难道连“用眼瞅瞅”的时间都没有?不是的,是李洪志没有“用眼瞅瞅病就好”的本事。

   狂言之七:我的法身能治病”

  李洪志说:“你的病由我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转法轮》P111)

  对此狂言,笔者从“明慧网”刊登的一篇文章就可予以理论。请看“明慧网”2000年7月18日的载文:“由于邪恶的因素与业力太大也给师父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师父的头发白了,这是我们看到的,对师父身体造成的其他伤害,师父不讲……。”从这段文字可以作如下分析:一是说明李洪志的本事差劲。李洪志在“邪恶”面前处于劣势,不然的话“师父”的身体就不会造成“严重的破坏”、不会造成“其他伤害”。二是说明李洪志(包括其“法身”)“祛病”的本事差劲。如果是小的“破坏”、小的“伤害”,抑或真的是“严重的破坏”,如果李洪志只要“用眼瞅瞅就好了”,何至于给弟子们留下“伤心”的印象?何至于时年刚满48岁的“宇宙主佛”就“头发白了”?这些都是“明慧网”等御用文人们亲眼“看到的”。三是说明李洪志的“法身”只吃饭、不干事。如果真如李洪志所说,他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代替他做任何事情,可以保护所有的“大法弟子”,可以为人祛病。难道他自己就不留一个“法身侍卫加强连”保护自己?当“师父”受到“邪恶”“破坏”时,这些“法身侍卫”就袖手旁观而不上前“助师助法”?当“师父”身体受到“伤害”时,而不“用眼瞅瞅”使之“病好”?由此可见,李洪志的“法身说”,及其“法身保护”、“法身祛病”等等“功能”,纯属无稽之谈。

  行文至此,可见李洪志吹嘘自己的本事无所不用其极,也不怕把牛皮吹破。分析其如此厚着脸皮自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以期达到聚敛钱财和实现政治图谋的邪恶用心。通过上文,我们已经知道李洪志没有多少正当的本事,更不具备他自己所吹嘘的“神通”。但是,其编造歪理邪说和谎言、诋毁中国党和政府、对弟子实施精神控制、反对科学和宗教、祸害人类和社会的能量却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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