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邹翠玉,河南省济源市济水人,今年58岁,丈夫是名教师,性情温和,对我关怀备至,两个儿子懂事听话,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可自从我接触法轮功后,幸福离我渐渐远去。
1997年,我在一位邻居的介绍下开始练习法轮功。一段时间后,感觉似乎精神比以前好了点,我认为这都是李洪志的“法身”帮我“清理”的结果,为了让“法身”看到我的虔诚,我每天不敢有丝毫懈怠地练功、学法、交流,常常忙得连饭也顾不上做。丈夫是学校的后勤,事情很多,在学校难得有片刻闲暇,可回到家里,还得拖着疲惫的身体洗衣做饭、整理家务……记得98年冬天,丈夫和小儿子都还盖着很薄的夏凉被,可我却忙着练功点上的学法交流,不管不问,万事不求人的丈夫不得不请同事帮忙缝制了两床棉被。
1999年,法轮功被国家依法取缔后,丈夫很高兴,耐心地给我讲法轮功的害人本质,让我远离邪教,可丈夫的苦口婆心却未起任何作用,因为我怕不被李洪志承认是“真修弟子”,怕世界末日来临时被“淘汰”,怕“法身”不保护我,每次都与丈夫大吵起来,并态度蛮横地告诉丈夫“不让我练我就去死!”
无奈之下丈夫为我专门支起了一个卖馒头的小摊,希望能拴住我。开始时,为了家里的钱不打水漂,我也能好好的守摊卖馍,当功友来叫我时,我也能以生意忙脱不开身挡回去,由于选的地理位置好,生意很红火。大概是2000年10月吧,功友给我送来了李洪志的新“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在这篇“经文”的影响下,我与功友都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家庭所累,只有去掉“执著心”,“放下名利情”,才能早日“圆满”。2000年11月份的一天,我丢下卖馍摊,与功友一起上京“弘法”去了。
以为我失踪了的丈夫急得四处寻找,病倒在床。当亲戚朋友为我的痴迷荒唐劝他和我离婚时,他总是两眼含泪地回答“她以前不是这样,只是受了蒙蔽。”看着憔悴的丈夫,面对他的大度与包容,我既感动又后悔,当我准备放弃不练时,又有曾经的功友对我讲:“师父的‘法身’在看着你,看你是否能过得了‘情关’。”于是,为了得到“法身”的保护,我又开始了“助师正法”。
大儿子要成家时,这本是一个母亲该操心的大事,可我却按李洪志“走出去”为大法做事的要求忙得连家也顾不上回。从买房子、送聘礼、摆宴席,直至儿媳妇到家等等所有的事情全落到了丈夫头上,劳累不堪的丈夫不止一次想一死了之……
我是如此虔诚地为“大法”付出着,可李洪志的“法身”却并没保护我。2002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换了一块煤球后,忘了打开窗户。和往常一样,在床上看了一会《转法轮》,就开始盘腿练功,由于精力全在练功上,对危及生命的煤气中毒竟毫无察觉,正打坐着练功,竟栽倒在床边的煤火炉上,火炉引燃了衣服、棉被,致使我右侧头、面、背及左手大面积烧伤。幸好被去学校巡夜回来的丈夫及时发现,否则真的是连命都没有了。
虽然在医院花去3万多元,但由于烧伤严重,头、脸及身上大面积凹凸不平、红白参杂的烧伤瘢痕却没法痊愈,瘢痕至今仍然有扯拉和疼痛的感觉,尤其是夏天和冬天最难熬,夏天由于毛孔受损汗液出不来、冬天由于皮肤失去弹性不会收缩,这使得烧伤处更加痒痛难忍。左手手指烧伤后个别手指虽经手术但依然粘连在一起,给做家务带来许多不便。右侧头发手毛囊烧坏,为遮不能再长出头发的难堪,不得不一年四季佩戴假发来掩饰。
在李洪志“经文”的操控下,面对伤痕累累的现状,我竟然没有对李洪志的“法身”保护产生丝毫的怀疑,当丈夫希望借烧伤一事来唤醒我时,我却强辩说丈夫能及时发现是李洪志“法身”点化的结果,当丈夫生气地斥责我“法轮功不是一炼就祛病而是痴迷要丢命”时,我固执的相信是李洪志救了我的命,对家人的付出视而不见,对医院的抢救避之不谈。反而认为烧伤是自己“学法不精”、“弘法不广”等原因造成的,于是,为报“师恩”更为“消业”,我在烧伤部位还没有痊愈,脖子上的伤口还流着脓水的情况下,趁家人不备又偷偷跑到街上散发法轮功传单。
这一举动彻底伤透了丈夫的心,无力挽救我的丈夫白天强颜欢笑去上课,晚上常独自一人默默泪流,那份无边的煎熬真是难以言说。
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看着自己被无所不能的“法身”保护得伤痕累累,我痛悔不已。
邹翠玉戴着假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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