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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昆峰:愿父亲能原谅我

作者:魏昆峰 · 2011-10-09 来源:凯风网

  1971年8月我出生于平顶山市新华区,1990年4月到平煤集团化纤织物厂当工人。

  我自幼体弱多病,曾练过其他气功。1998年6月,经人介绍我开始习练法轮功,那年我27岁。当时认为这是冥冥之中上苍的有意安排,让我没有结婚,了无牵挂,孑然一身地投入到“师父”门下。他不仅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还给我指出了一条修炼之路。

  除了正常的上下班外,我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到“学法弘法”上,以求早日“圆满”。家中的大小事务,都由年迈的父母去干。就连每年冬天家里取暖用的两吨多煤球,也是由母亲一块一块地搬到楼上,而自己不管不问。对于成家的事更是让我搁在一边,因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

  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我仍坚持修炼。1999年10至11月,我曾两次进京“护法”,企图向世人讲清“真相”,为法轮功鸣冤叫屈。白天我住在北京同修提供的郊区住所,准备资料,晚上到市区贴标语,一心痴迷法轮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父母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万分着急地动员我的同学、朋友和亲戚来劝我。为了应付他们,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弄得父母没有一点办法。记得有一次,母亲跪在我面前说:“学那法轮功有什么好,是管吃、管喝还是管养老?你就这样看着让我们魏家绝后?我们死了,怎么向你的爷爷、奶奶交代?”看着母亲那苍老的面容和充满泪水的双眼,我也曾心软,可“师父”说过:“执著于亲情,必为所累、所缠、所魔。”到了嘴边的话,又被我狠心地咽了回去。

  为了“精进”修炼,不为情欲所累,我断然决定不谈婚事。我经常白天在家做法轮功宣传资料,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去散发。邻居几个月见不了我一次面,在他们眼里,我由人见人爱、工作敬业的可爱小伙,变成了一个不务正业、昼伏夜出的精神病人;一个自私自利、不尽孝道的可恨之人。

  2005年6月,父亲由于中风,引起偏瘫,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有时翻个身都非常困难。我不顾父亲的死活,却整天忙着发“九评”,没能在父亲床前好好伺候一天,全由母亲和姐姐照顾。当时我认为:等修炼“圆满”后,就能为父亲“消除病业”,全家人还可得到“福报”。到那时,他们不但不会再记恨我,反而会感谢我。

  2006年10月1日,父亲带着抱不上孙子的遗憾离开了人世。我是家里的独子,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我应该在家里设灵堂祭奠父亲,可是满脑子都是修炼的我,坚决不同意。当时我想:我是修炼之人,怎能给常人祭奠?况且“师父”说过“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呢……你真正的父母在宇宙产生你的那个地方”。既然我真正的父母在天上,那人间应该只是我漫长修炼路上的一个站点,现在的父母只能算是我在这个站点的栖身之所,不能算是我真正的父母。

  不管母亲、姐姐怎么劝说,我就是坚决不让在家为父亲设灵堂,母亲骂我不孝,姐姐埋怨我没人性。最后街坊邻居看我实在不像话,都过来劝我。在他们的再三要求下,我才勉强同意在家里设了灵堂。我对父亲的死漠然视之,毫无悲哀之意,就好像我们原本就不是父子一样。母亲让我去祭奠,我却说:“我是个修炼人,‘圆满’后将成为‘神仙’,我不能给常人祭奠。”母亲气得给了我一个耳光:“乌鸦有反哺之德,羊有跪乳之义,我们养你这么大,你还不如一个畜生。”不管母亲怎么说,我仍然坚持不烧香、不跪拜、不穿孝服。亲戚来了,我也不去接待,一个人躲在屋里练功。就连我父亲出殡那天,我连孝服都不愿穿,还是姐姐强行披在我身上……

  很多年过去了,回想我做过的这些事,真是无地自容。我为了修炼法轮功,不成家,不生子,不侍奉父母,不行孝,真是愧为人子。我现在只希望父亲在天之灵,能够原谅我这个不孝之子。

 

【责任编辑: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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