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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弃责任的代价

作者:魏璇 · 2013-12-31 来源:凯风山东

  作父母的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做儿女的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可是,我既没尽到父母的责任也没为老人尽心。那不为别的,都是为了虚幻的“圆满”,想在想来,丢弃本该尽的责任真是太不应改了。

  那是1995年,在费县石料加工厂工作的我,由于长期高强度地劳作,患上了颈椎病,一直感觉头晕,右胳膊发麻,正在这时,我的同事告诉我,他正在练一种气功,能祛病健身,特别是对治疗颈椎病、腰椎病效果更好,他告诉我他就是通过练功把腰椎病练好的。

  听了同事的话以后,我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开始练起了法轮功,练了几天之后,我觉得好像效果不大,我就不想再去练功点练了,这时我的那个同事就劝我,坚持练就能治疗颈椎病,处于治病的心理,我就跟着我的同事天天去练功点练,大约练了一个月,确实感觉脖子不那么僵硬了,胳膊麻木的也轻了,那时心里确实很高兴,于是也就有了坚持练下去的决心。从那以后,我每天坚持早起去练功点,由于有规律的锻炼,又来才知道像我这种颈椎病,只要坚持锻炼,就有舒筋活血的作用,慢慢地就会好起来,而那时却不这么认为,就认为是李洪志教的法轮功很神奇,甚至听信功友们的话,认为李洪志有神通。所以那时对李洪志很崇拜,甚至真的以为他是什么大师。正是因为有了对李洪志的崇拜心理,所以,当我看了李洪志的《转法轮》以后,我也相信跟着他修炼就能修成神仙。于是,我就按照李洪志的要求,首先放弃亲情。

  那时我女儿刚上小学,正是需要父母陪伴的年龄,而我为了法轮功不再关心她,甚至女儿在做作业时遇到不会做的题要问的时候,我总是不耐烦的说,有问题问老师,时间长了女儿再也不问我问题了,不仅如此,女儿生病了,我也认为女儿是“业力”大造成的病。记得那时1997年冬天,女儿感冒了,正赶上在棉纺厂上班的妻子出差了,女儿一直告诉我她头疼,我却说不碍事,一直到女儿发烧呕吐,我才给倒了一碗水,并告诉女儿我练功给她“消业”,女儿也不知道什么是我所说的“消业”,就不停地问我,是不是“消业”就是病好了呀,我应付着女儿,不仅没给女儿买药治病,甚至一天只给孩子下了一顿方便面,孩子没有吃,而我也没当回事,就这样,孩子少了两天多,当她妈妈回来的时候,孩子应有中风的迹象,我却哄骗妻子孩子吃了药在休息,妻子信以为真,就悄悄地陪在孩子身边,可是孩子一直不醒,妻子觉得不对劲,就质问我到底给孩子吃了什么药,我才吱吱呜呜地告诉妻子,我在练功帮孩子治病,妻子听了我的话,明白了我没给孩子吃药,抱起孩子就往医院跑去,经过医生抢救,孩子终于醒来了,可是,孩子留下了脑炎的后遗症,从那以后一直不太愿意说话,并且经常说头疼,由于身体不好,孩子上完初中,就呆在家里。尽管女儿后来嫁给了我比他大八岁的男人,基本上能正常生活,但是看着原本健康活泼的女儿,因为我的无知而变成那样,我就特别后悔,如果我不痴迷法轮功,我会想正常父亲一样,对自己的亲生女儿疼爱有加,别说有病会带她去医院,就是平时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孩子幸福。然而一切都晚了。

  由于痴迷法轮功,伤害了女儿,本该清醒,可是那时执迷不悟的我,没把女儿生病当回事,当我母亲生病,我也用同样的办法对待她,导致了老母亲早早离世。1998年初,母亲说是自己老觉得头晕、胸闷,我就劝母亲跟我一起练功,由于我母亲那年64岁了,盘腿很困难,她不愿意跟我一起练功,而我也不让母亲去医院,为此,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差,母亲说自己去诊所看看,我告诉母亲说:“你那不是生病了,是积攒了‘业力’,只有跟我学法轮功才能好,母亲半信半疑地听我读李洪志的书,可是半个月以后,母亲突然晕倒,我邻居把她送到了医院,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告诉我,我母亲血压高引起脑溢血死亡。

  面对母亲离世的现实,我开始动摇,怀疑是不是法轮功不能消业,再看看女儿病歪歪的身体,我开始与一位心理学家讨论,她告诉我其实我之所以练了那种功有好的感觉,是一种好病的心理暗示的结果,并且像筋骨伤痛只要勤于锻炼,就会缓解甚至消除,而对于那些病变的症状,练什么也无法改变,只能靠药物治疗,冷静思考之下,我终于放弃修练法轮功。后来,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才明白我原来痴迷的是邪教,是这个邪教害我丢弃了做人父、做人子的责任,因我丢失了不该丢失的责任,才害了女儿的一生、母亲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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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秀才 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