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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琼:法轮功害我家破人散(图)

作者:杨琼(口述)嘉州(整理) · 2015-08-24 来源:凯风网

杨琼 

  我叫杨琼,1971年11月出生,高中文化,四川省犍为县玉屏乡新桥村人。我原本有一个和谐美满、其乐融融的家庭,儿子成绩优异、乖巧懂事,丈夫为人谦和、孝敬父母,我和丈夫都各自做着生意,丈夫南下广州经商,我在场镇上开理发店,同时经营粮食生意,我们家成为了当地的致富带头人,并率先在全村盖起了两层楼房。可这一切却因为我痴迷法轮功而破灭。 

  19975月的一天,我吃完午饭去邻居薛大姐家串门,只见几个老年人在她家堂屋里盘腿打坐。薛大姐神神秘秘地对我说:“法轮功是千年不遇的功法,教人做好人,长期习练还能祛病健身。”由于我性情温和,为人善良,这与我修身养性的初衷相契合,加之我从小体质较差,长期患有低血压,经常头昏目眩,我没有多想,便加入了练功的队伍。经过一段时间有规律的身体锻炼后,我自我感觉身体比以前有了一定的起色。我便买来《转法轮》和练功磁带,每天按时练功打坐,定期参加集体练功,交流练功心得。丈夫多次劝我,不要相信这些歪门邪道,有病要看医生,我却总是以“你是常人,我是修炼人,常人不懂修炼人的事”为由而拒绝他的劝导。 

  1998年上半年起,我开的理发店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生意惨淡,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起,最后不得不关门大吉。经营的粮食生意也没有时间打理,家庭经济状况一落千丈。由于家庭原因和个人爱好,从小我便喜欢阅读古典文学,久而久之也养成了勤学善思的习惯,很快我便掌握了法轮功的功法,还带领功友一起集体练功。同修们都夸我有悟性、够精进,三个月后我被“上级”任命为法轮功玉屏辅导站辅导员。练功的成就感,使我更加痴迷法轮功,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我无暇顾及,父母和公婆我没有精力照顾,当时爱人在广州经商,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导致家庭无人照管,年幼的儿子和年迈的婆婆经常饱一顿饿一顿,时常需要去孩子的大伯或者邻居家吃饭,以前活泼可爱的儿子也变得沉默寡言,而我沉溺“练功”没能及时照顾到儿子的心理变化,也未照顾好祖孙的生活起居,未能尽到一个儿媳、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

  199810月,沉迷功法致使我认为“功法”可以治愈所有疾病,人生病是由于前世的业力太重,师父会为大法弟子“消业”。这也导致了后来家里人食物中毒而我拒绝就医的事故,险些酿成失去亲人的悲剧。当天,我家亲戚来家里做客,我便在乡场上购买了一些肉类、蔬菜、皮蛋等食材,谁曾想皮蛋师傅手艺不过关,那天吃过皮蛋的人全都食物中毒上吐下泻,而我坚信我是练习过“功法”的人,可以不用看医生,挺挺就过去了。一天后,儿子和婆婆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浑身无力、脚耙手软,开始出现便血,最后还是我老公的大嫂叫来了乡卫生院医生们,用背篓一篓又一篓的给我家人背来输液瓶全力抢救才挽回了我们家几口人的性命。当时,我的病情也十分严重,但就是不允许医生给我输液吃药,因为师父说过练功之人是不能打针吃药进医院的。幸好在大嫂的强烈要求下,我被迫输液,才捡回了一条命。 

  1999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家人都劝我不要再练了,我则认为肯定国家弄错了,以后肯定会为大法弟子平反的。师父发出经文要求大法弟子要走出去,向世人讲“真相”。我除了更加疯狂的练功外,还四处发动十里八乡的村民参加法轮功组织,在玉屏很少有人不认识我的。 

  2003年底,我因到周边乡镇散发法轮功反宣品,鼓动他人参加法轮功而触犯国家法律。在我服刑期间,儿子的性格变得异常孤僻,不愿与人交流。丈夫因看我仍不思悔改,对我彻底失望,随即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至此,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彻底破碎,而这一切都因我痴迷法轮功而造成的,如今我追悔莫及。

  如今我已和法轮功彻底决裂,当地社区为我解决了低保并让我担任城管义务劝导员。我相信,远离邪教之后我可以把工作做得很好,生活充满阳光,我会抽出更多的时间陪伴我的孩子和父母,弥补孩子童年母爱的缺失,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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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