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且看大法弟子如何“做好人”

作者:雨花石 · 2008-12-29 来源:凯风网
  我国明代有个寓言故事叫《中山狼传》,寓言的作者是马中锡。这个寓言故事中有个东郭先生。东郭先生为了做好人,不分好坏善恶,滥施仁慈,如果不是赵简子及时出手搭救,东郭先生就会丧生在被他所救的恶狼腹中。东郭先生的行为既愚蠢,又荒诞,成为了人们生活中茶余饭后的笑料。

   一、为了“消业”“做好人”甘心被狗咬

  “法轮功”提倡“修心向善”“做好人”。“法轮功”痴迷者到处标榜自己是“好人”。因为“做好人”可以“上层次”,“提升道德”,为了标榜自己在“做好人”,“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既乖张,又荒诞。

  北京平谷县农民耿云来曾经一度痴迷“法轮功”。一次,耿云来被狗咬住小腿后,非但不躲闪,还阻止别人把狗赶跑,让狗继续咬,认为这是“消业”①。“做好人”做到这么愚蠢的份上让人感到非常不简单,能为狗着想,已经成为“大觉者”,“能容别的生命,能真正设身处地地去想别的生命”。(《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耿云来的行为,是“法轮功”修炼者“做好人”的表面现象。实际上,这是“法轮功”修炼者的私心在作怪,目的是想通过“消业”,“积德长功”,“上层次”,增加自己身上的白色物质。由此来看,“法轮功”修炼者“做好人”,根本没有提升道德,而是道德的滑坡,是私心在作怪,一心为自己的表现。古代圣人追求的是“无我”,“无我”与“为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境界却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说,“法轮功”的“做好人”是自私自利的变种,是人性道德的流失。

   二、为了“消业”“做好人”任由蚊子叮

  李洪志在讲法中说蚊子为什么会叮你呢?因为你身上不干净,有黑色物质。“法轮功”修炼者任由蚊子叮并不代表他们心地善良,而是为了让蚊子帮助吸走身上的肮脏的东西,梦想“上层次”,“返本归真”。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上说:“你在修炼当中你自身的业力在往出发放的时候,你知道你那个血有多么肮脏吗?你知道那个蚊子给你吸走的都是肮脏的东西吗?”“假如那个蚊子生前曾经是被你杀死的一个生命,你不得还它吗?但吸走的也绝不会是珍贵的东西。不要总是看自己怎么受伤害,怎么不想一想自己所欠下的业力怎么还呢?前生有的人杀的人太多,干的坏事也太多,你今天想修炼,蚊子都不能咬你,扑噜扑噜屁股你就要走,怎么能行啊?!”

  为此,许多“法轮功”修炼者任由蚊子叮,因为蚊子能吸走他身上的肮脏的东西,甚至一些修炼者在冬天修炼时手上出现了冻疮也认为自己是在“消业”。

  甘肃省电力局803电厂职工孙杰(1999年4月26日下午4时许,因迷恋“法轮功”在家中引火自焚)。“1998年底,彻底沉湎‘法轮功’,整个人变得神神道道的,常常对我(其妻子唐小平)说,时间不多了,要抓紧一切时间修炼。为此,他常常不睡觉,通宵达旦地学‘法轮功’,录音、录像无数遍地看,对其他的事,一概不闻不问”。

  “整整一个冬天,他为了所谓的‘上层次’,半夜三更的,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练功,一练就是好几个小时,最后冻得小手指甲盖都掉了;夏天练功,蚊叮虫咬也一动不动。孙杰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师父’说的‘上层次’的要求。”②

   三、为了“消业”“做好人”任由强盗抢

  “法轮功”的“做好人”是“消业还债说”的延伸,是欺骗修炼者,操控修炼者的精神枷锁。李洪志说人身上的“债”一个是前世积下来的,一个是自己造成的,而且这个世界上有个理“欠债要还”。一个人受到了磨难和灾难就是在还“债”。为此李洪志在《转法轮》第三页中说“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齐家乡李家村的宋振清是个个体诊所业主。1999年5月22日深夜11点多钟,接诊忙碌了一天的宋振清及家人都进入了梦乡。突然,一阵急促的砸门窗声把他们惊醒。几个手持尖刀的人破门而入。家人正欲与歹徒搏斗,但修炼“法轮功”的宋振清忽然想到李洪志说练功人要“忍”。于是,他喊住妻子以及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儿子、儿媳、女儿,而任由歹徒行抢。几个歹徒见宋家人这样老实,放开胆子翻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带着10300元现金和一些首饰扬长而去。第二天中午,乡派出所民警从群众闲谈中得知这一案情,赶到宋家。只见宋家人正坐在床上“打坐”呢。经询问证实,宋家确实发生了入室抢劫案。可宋家人由于采取了“忍”,竟连几名劫匪长的什么样都没看清。民警问他们为什么不马上报案,求助法律保护。宋振清告诉民警:“‘法轮功’的书上说了,这辈子遭劫是因为上辈子欠人家的,我如果不练功,可能全家人的性命都没了。”③

  在宋振清看来,自己家里被抢是你欠下别人的“业债”造成的,如果与歹徒打斗就无法还“债”,清除身上的“业力”,是心性不高的表现,所以必须任由歹徒在他家里横行抢劫。当然被人骂,被人打,被小偷偷都要不动声色,任其所为,消除、还清身上的“业力”。

   四、家长为了“长功”剥夺孩子的权力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怎么划分好人与坏人,李洪志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不是有人表现出干坏事了此人就是坏人,干好事了此人就是好人。”“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转法轮》)为此,“法轮功”修炼者为了“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用各种各样的办法修炼“法轮功”,目的是为了得失中使身上获得更多的白色物质,做李洪志倡导的“好人”。为此,一些法轮功修炼者为了“做好人”,有的扔下了嗷嗷待哺的孩子,有的把自己的孩子带出来修炼“法轮功”。

  在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法轮功”修炼者关淑云杀死自己女儿的案件中有这么两个镜头④。一个镜头是“法轮功”痴迷者李凤玲带着自己15岁的女儿修炼“法轮功”。15岁正是一个孩子渴望学习,汲取知识的美好年龄,却差点被驱魔葬送了性命。另一个镜头则是这些“法轮功”人员修炼聚集时,还带来了4个10多岁的孩子。当问及他们为什么要带小孩时,从佳木斯专程赶到美溪的徐沂说:“李洪志曾经说过,大人悟性差,小孩纯真,悟性好,能悟到许多大人悟不到的东西。我觉得我姑娘特别纯,悟性又好,将来能悟到许多东西来点拨我,所以我就把她带来了”。

  为了悟到别人悟不到的东西,使自己上层次,竟然剥夺自己孩子的上学权力,如此自私竟然认为是在提高心性“做好人”,这样的“好人”,这样的母亲耽误了孩子一生一世的大好前程,何真之有?何善之有?何忍之有?

  当九岁的戴楠被她的母亲关淑云掐死后,侥幸从关家逃出来的李凤玲想起这几天的经历,感到特别后怕。“那天我如果没设法和女儿逃回家,女儿也会被她们掐死!现在,我为自己曾经迷信‘法轮功’觉得特别对不起女儿,也特别为女儿与‘法轮功’斗争的勇气而自豪。”

   五、杀人是度人也是在“做好人”

  北京的“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杀了自己的父亲和妻子;辽宁省朝阳市的“法轮功”痴迷者董立杀了自己的妻子;新疆的“法轮功”痴迷者林春梅、温玉平杀害了陕西省咸阳市鸿宾旅社的女服务员买新平。这些杀人的“法轮功”修炼者都声称他们杀人的目的是在“度人”,是在“做好人”,“做好事”,原因是他们让被杀的人“升天了,到天上享福去了”。

  李洪志说:“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讲法》)

  表面上看,“法轮功”提倡的“做好人”是在“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实际上,“法轮功”“做好人”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身上的“业力”,“上层次”,“积德长功”。因此,“法轮功”“做好人”的出发点是自私的,落脚点也是自私的,目的不纯,是为了还“债”,为了给自己的“圆满”铺路搭桥,消除身上的“业力”。

   附注:
  1、http://www.cctv.com/specials/falungong/990818/fl7.html
  2、http:/ews.china.com/zh_cn/important/1024/20010322/149468.html
  3、http://www.people.com.cn/item/lhz/t3.html
  4、 http://www.oklink.net/online/tougao/79020/137732.htm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