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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让百万富翁重回“贫民窟”

作者:卜伟(自述)周杰(整理) · 2014-07-08 来源:凯风网

绯闻缠身的法轮功头目   

  我叫卜伟,今年56岁了,梅州市梅江区人,从1980年10月起我在梅州市房建住宅建筑公司从事施工技术,梅州市区很多有名的建筑都是出自我的设计,后来自己承包工程,当上了包工头,工程是接的越来越多,经过十几年的打拼买车买房拥有自己的公司,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为强身健体,误信法轮功

  因为一直从事建筑工作,工作环境差,工作强度大,造成体弱多病,不知不觉患有慢性鼻炎、肺弱病症。在1997年10月的一天,我早上起来晨练路过梅州市邮电大楼门口时,刚好有“法轮功”的练功点,我停下来抱着好奇的心理去看一看,辅导员陈群英介绍练功可以祛病健身,还拿了一张“法轮功”简介给我看,一下子说中了我的心声,当时就购买了一本《转法轮》。我回家后仔细的看了又看,抱着把身体调理好的心态开始练习,按照书中说的要求“去掉不好的东西、消业、提高心性、提高层次”。所以我把烟酒戒掉了,改掉了不好的坏习惯,生活作息时间规律了。经过一段时间后,我感觉身体有一些好转,以为练功确实有效果,就开始阅读李洪志其他的经文,与一些功友相互切磋,慢慢地变得痴迷起来,参与了大量梅州法轮功辅导站的活动。

  为了“弘法”,耗费大量财力去宣传

  为了所谓的“弘法”,在当时梅州市法轮功辅导站陈达荣站长的带领下,我积极参加“法轮功”宣传活动,专门挑赶集的日子到下面的乡镇上去宣传。因为我有私家车又不差钱,费用大都由我负责。那时我自认为是做了善事,积了德,提高了层次。我不辞辛苦地载着他们四处奔波,根本顾不上接工程,也没有精力去设计图纸,有什么事情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疏忽了管理而导致其中一个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我归因于“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变它”,按照合同赔款26万元换取“消业”;我还自掏腰包购书、印刷了宣传资料散发,花费了大约十多万元……

  为了提高层次,资助他人进行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1999年7月22日的早上,我练完功后,接到站长陈达荣的通知:政府要取缔“法轮功”了,在上班的、在家的都要在上午8点到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我8点到市政府门口左侧的空地处,已经聚集了20多人,后面又陆陆续续来了30多人,约过了一个小时后,信访办工作人员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并告诉大家马上离开现场,再不离开的抓起来,我就散开回家了,回家后有功友来找我,说要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费用不够,我意识到我也要去,走出门来我突然想起有几份工程图纸要设计,我想不能出力就出钱,转身回房把家里的现金36000元交给了他们,亲自开车把他们送到了火车站。后面陆陆续续地还有功友找到我,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我都有求必应,家里的现金没有了我就去公司把客户预付的工程款拿了出来资助给他们……

  后来居委会、派出所的民警来到我家里找我谈话,说政府取缔“法轮功”是有根据的,“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不能再练了。尽管当时我答应了他们,但是我实在想不通,一定是政府搞错了,所以我就在家里偷偷的练功。

  为了讲真相,放弃了事业,家道中落

  在偷偷练功期间,我很少去接触其他功友,在家里反复地看书学法,又看所谓的新经文,沉迷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也认为人类马上要有大劫难,把李洪志当成了救世主,末日来了挣再多的钱也没有用,渐渐没有工程可做,家里经济越来越差我也不在意,父母的生活费和2个女儿的学费我也不闻不问,心想抓紧时间“救度众生”,在“不会再有十年了、时间不多了、最后的最后了”的蛊惑下,要讲“真相”、讲“三退保平安”、散发“法轮功”资料……我毅然地卖掉车子和房子,凑了30万元,购买了电脑、打印机和光盘等、联系功友制作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标语和不干胶等宣传资料,利用半夜时间到梅县等附近乡镇,在公路两边电线杆、树木上、公共场所墙面等悬挂、张贴和散发。人手不够时,我就带上我妻子去帮忙,就这样偷鸡摸狗般地宣传“法轮功”……

  后来,在反邪志愿者教育挽救下,我认真反省自己“练功学法”后,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我其实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就是一场空。我带给亲人的无尽伤害,连累了妻子,特别是给行动不便已80高龄的父母、岳父和岳母带来了巨大的伤心和痛苦,而2个女儿原本学习成绩优异马上高考,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不得不放弃大学梦,早早地辍学外出广州去打工补贴家用,一个原本幸福的富裕之家就这样家财耗尽,毁在了我的手里,自己也是事业失败、疾病缠身。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法轮功”这个邪教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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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雅苑 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