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媒体报道,一名叫高斌(音译)的“法轮功”人员,在地铁柱子、混凝土支柱和金属电网箱等处书写“法轮功”标语,构成破坏公物罪,被判坐牢两个月和打六鞭。
消息一出,我也是醉了。新加坡的鞭刑以恐怖严酷闻名于世,鞭鞭见血,皮开肉绽,令人不寒而栗。“师父”的弟子却要享受这等“魔鬼刑法”,这次可是摊上大事了,丢脸丢到了国外,出糗出到了屁股。自诩法力无边、神通无比的“宇宙主佛”李洪志,教唆“大法弟子”所谓“弘法”的日常惯用手段,也不过是随处涂鸦这种时时处处遭人诟病的“小儿科”,难怪“法轮功”邪教丑闻不断,糗事多多,最终落得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喷涂标语,破坏公物,到处遭人贬。“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这个连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对于自我标榜“真善忍”的“李主佛”,却连最起码的公德心都不讲,偏偏要明知故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在国外,“法轮功”涂鸦被判刑也不止一桩。早在2002年,“法轮功”分子在中国驻法大使馆外墙上喷写非法标语,被巴黎法院宣判犯有损坏公共财产和扰乱公共秩序罪,成为“法轮功”人员触犯法国刑法受到法律惩罚的首个案例。“大法弟子”此次又在新加坡涂鸦宣传,六记鞭刑皮开肉绽后,令“主佛”的什么“法身”、“正念”、“气场”又一次难堪出糗。笔者奉劝“法轮功”弟子:涂鸦违法,不可任性。
散发传单,扰乱生活,随处讨人厌。“法轮功”组织恐吓信徒要在“考验”中“坚修大法心不动”,诱导弟子铤而走险,私下印制散发传单,破坏公共环境,蓄意扰乱社会,公然挑战法律。在国内严厉打击下,近年来,更是把乌烟瘴气的丑陋行为延伸到了香港、台湾和国外。在港台地区和其他国家的一些车站、广场及旅游景点,“法轮功”分子摆摊设点,派发传单,强行拉住游客“讲真相”、劝“三退”,骚扰不断,纠缠不休,破坏当地繁荣稳定,制造各种安全隐患,引发当地民众公愤和厌恶,进一步看清其伪善本质,纷纷觉醒并自发抵制围剿“法轮功”。更让人可笑的是,在境外当街散发传单的,大部分是临时雇用的伪“大法弟子”,他们并不信“法轮功”,他们只是为了每天几十美元的报酬,也就是和在街头散发小广告者之流一般,这岂不是公然让“主佛”出糗。
电话骚扰,手机短信,随时令人烦。“法轮功”邪教比较邪乎的宣传手段就是拨打骚扰电话,半夜三更打来录音电话“讲真相”,叫人听了第一句就毛骨悚然、火冒三丈,立即挂断电话并拔掉电线。或者,利用虚拟号码,频发短信,强迫接收,成了人们唯恐避之而不及的可怕“瘟疫”。对于这种无聊又卑劣的招数,民众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怒,越是这样骚扰,老百姓越是反感,越是增强了群众自发抵制邪教的意识,越是表明了其穷途末路的垂死挣扎。本来打电话这等技术含量不高的手段,却也会被“大法弟子”自己出糗搞笑。据凯风网报道,山东济南一姜姓男子多次接到一个境外的骚扰电话,称呼他为某“警官”,要求释放“法轮功”人员,姜遂将计就计,冒充警察行骗,要求对方先支付500万元。一贯擅长打电话骗人的“法轮功”被“骗功”更高一筹的骗子骗财,骚扰不成反被骗,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师父”,还是收起你这些“小儿科”的下三滥手段,传授弟子们一些“高大上”的真功夫吧,如果真有的话。否则,弟子下次再出糗,丢的还是你老人家的“佛面”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