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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法轮功受害者该维权

作者:在水一方 · 2016-03-14 来源:凯风网

  “3.15”是世界消费者维权日,每年这一断时间,李洪志就像缩头乌龟一样待在家里接受各界人士声讨,“冤有头债有主”,李洪志作为邪教法轮功的始作俑者,他的歪理邪说摧残了无数练习者的身心,破坏了无数家庭的幸福。时值“3.15”维权在行动的时刻,笔者认为至少以下这些人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李洪志讨说法:

  ——被骗得倾家荡产的人该维权

   

  (李洪志在长春市举办第七期法轮功培训班时的收入凭证,此次办班李洪志收入达9.6万余元人民币。)

  李洪志利用法轮功非法敛取了大量不义之财。据有关部门初步查证,1992年5月至1994年年底,李洪志本人或伙同他人以开办法轮功培训班的名义,通过办法轮功学习班56期就收取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敛财是李洪志的终极目标,这么多年在他的歪理邪说诱惑下倾家荡产的不计其数:

  原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杜曰仲。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为了“上层次”、求“圆满”,先后被骗去近十万元,最后落了个负债累累、倾家荡产的下场。

  陕西省周至县高春阳在九十年代九十曲全村远近闻名的“老板”,可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原有的万贯家产因向法轮功组织捐献、外出弘法等很快荡然无存,最终成了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的穷光蛋。

  如果不是法轮功,他们的生活多么安定幸福,他们最该站出来向李洪志讨说法。

  ——忽悠致死的亡灵该维权

  在李洪志“修炼”、“圆满”的诱惑下,许多大法弟子拒医拒药而死、精神失常而死、体验飞升而死。许多善良的人们接触法轮功后,在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的妖言蛊惑下,一步步走上了通向死亡的不归路。作为罪魁祸首的李洪志摧残了无数法轮功练习者身心健康、破坏了无数幸家庭的幸福安康。

  辽宁省东港市的刘品清于1998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达到痴迷程度,多次说师父李洪志让他自焚成佛。又多次说李洪志让他到井里成佛。1999年4月27日早晨5时他投井自杀。

  吉林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李友林痴迷法轮功,1999年5月21日,他对妻子说:“明天是我师父的生日,我去给他过生日,给他烧烧香。” 5月23日,发现他已上吊自杀。自杀现场还放有一张李洪志的像,烧了7炷香。

   

  (李友林怀揣《转法轮》上吊自杀)

  据统计截至1999年8月底,在全国各地已导致14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或因练功走火入魔自残、自杀身亡,或因贻误医疗时间病情恶化而死。那么十六年后的今天又有多少大法弟子命丧黄泉?如果有亡灵一说,我想那些被李洪志忽悠致死的冤魂一定会死不瞑目,时刻找李洪志算账。

  ——生不如死的人该维权

  在法轮功的引诱下发生自伤自残的大有人在,伤害亲人、伤害无辜的大有人在,阴霾过后只能落下生不如死的心灵创伤。

   

  (陈果自焚前后的容貌)

  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大家众所周知,其中郝惠君和陈果母女虽然是这次自焚案件中的幸存者,但大面积的高度烧伤使她俩严重毁容,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当年的花季少女、中央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却不敢直视自己的容貌。原本美好的人生因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掉进了万丈深渊。

  四川农民、法轮功修炼者汤志华迷信所谓“世界末日”的说教,1999年8月11日凌晨3点多钟,竟用菜刀将其两岁多的儿子的生殖器割下,然后又自残。经医院抢救,汤志华父子的病情已基本稳定,生命虽保住了但终生的幸福却没了。

  全国这样的案例不计其数,那些深受其害痛不欲生的当事人最该维权。

  ——受害的群众该维权

  法轮功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吉林省法轮功痴迷分子竟然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导致4个城区的有线电视用户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松原市有线电视停播210分钟,1.6万用户受到了法轮功邪教宣传图像和声音的干扰。

  李洪志把蛊惑弟子外出违法说成“弘法”,大法弟子逢人“散九评”到处“讲真相”,人们看见法轮功学员犹如躲避瘟疫一样,可法轮功学员不管群众喜不喜欢,有没有急事硬是软磨硬缠,拉住人家的手不放,门缝塞满了反宣品,门把手上挂着装有“神韵”等光盘的塑料袋,楼梯道雪白的墙上贴满令人作呕的反宣标语……他们活动不是白天就是深更半夜,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害得群众鸡犬不宁,四邻不安。

  最为严重的是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法轮功分子有的四处流窜,散发邪教宣传品;有的提出派人设法接近医治非典病人的医院,传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以造成疫情的蔓延;有的在被怀疑患有非典的情况下,拒绝检查与治疗,四处活动妄图扩散非典;某市确定了非典定点防治医院地址后,法轮功顽固分子趁机煽动周围居民闹事,企图扰乱防治工作。

  难道以上那些受害的群众不该向李洪志维权?

  不要认为法轮功的危害离我们很远,其实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正深受其害。法轮功是社会的毒瘤,一日不除必将伤害亲人、危害家庭、扰乱社会。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我们应该万众一心、积极行动、正当维权、高举法律之剑、正义之剑讨伐债主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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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