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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血铁窗 撕碎邪网

作者:海南省某监区服刑人员 袁薇 · 2006-11-07 来源:凯风网

  撕碎邪网,重见天日;泣血铁窗,愧对天地;众恩未报,最断人肠……

  本人袁薇,女,1964年8月生,原籍湖北省,大学文化程度。

  1996年10月,我所在省级医疗单位已有七人习练“法轮功”。我本无大病,只是小病不断,常觉有气无力。

  我当时也觉得人总该信点什么,不然心中空落落的。想想“山里边有没有神仙”的天真童年,走完“不识愁滋味”的学生生涯,踏入五光十色的社会,少了幻想,却多了困惑:人为什么当人?为什么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为什么立足社会就有如履薄冰的无奈?宇宙有没有天国?人间有没有净土?我从未涉足过任何宗教。直到我阴差阳错走进“法轮功”后才发现这些困惑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于是决定试试。

  每天有规律地练功,两个多月后,人也精神了,心里也踏实了,重要的是书中讲到的一些状态:手飘飘的,打坐象坐在鸡蛋壳里一样的感觉都有了。再说既能做好人,又是最高、最好的修佛成仙的“宇宙大法”,还有那么多比我学历高的人都在学,于是我决定修下去,今生非此莫求。

  所以,1999年7月,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后,我依然以各种方式从事“弘法”、“护法”活动,以致每年都被拘留1~2次,直到2002年被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投入海南监狱服刑。

  我自认为信奉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于是坦然面对刑期、劳动等。并在“大法”中找各种借口来安慰自己所做的“声明”:“只要与‘法轮功’没有抵触的,我都可以遵守。”但从思想到言行都顽固坚持“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并时刻加以宣扬,且多次写报告给监狱领导和干警以“讲情真相”。对监狱领导和干警苦口婆心的教育置若罔闻,几次都想以付出生命来抵制转化。

  虽然我知道狱外昔日的功友,“修得很精进”的或突然跳楼而死,或打着坐脑溢血而亡;狱内一个个相继转化,也描述曾经出现过“窗外一片金光”或者看见“大便是一朵花而用手去采”的情况,但我认为那是他(她)们自身的问题,我仍然对李洪志所说的一切坚信不疑。

  其实,这时的我已被李洪志牢牢的精神控制还不得自知。而“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实质上就是李洪志精心编织的一张网,里面装着糖衣炮弹——“祛病健身”、“做好人”、“弘法”、“护法”、“正法”、“上层次”直至“圆满(成佛、成仙)后升华成为遥远天体的‘主’、‘法王’。”,以及有病不治是“消业”、“长功”等等。被引诱进去,不伺机出来,一旦网口收紧,再装上旋转的门,左旋右转,转得你昏头转向,就只有俯首听命,任其摆布的份了。这就是如果没有外力撕碎这张网,“法轮功”痴迷者根本无法自救的原因。

  李洪志给“法轮功”痴迷者安装的旋转的门,实际上就是他的一整套歪理邪说。他说:“大法是圆融的,你怎么悟都行。”而事实上应该是:大法是圆滑的,你怎么悟、出什么问题他都没有任何责任!试举两例:

  李洪志在《悉尼讲法》中说:“自杀是有罪的。”于是如我这种类型的人就为不能自杀找到了依据。可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中又说:“大法弟子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次生命境界。”,那么如王进东这种类型的人就为自焚自杀找到了依据。

  李洪志在《转法轮》第七讲中说:“绝对不能杀生”。可在其它书籍中又可找到如下几种说法:“低层次上的法到高层次上都是反过来的。”“那个生命要知道杀他会到你的世界当众生,会乐呵呵地挺着脖子让你杀呢!”、“为什么不把怕杀生的执著也去掉呢?”所以,不杀人可以找到依据,如傅怡斌弑父杀妻、关淑云掐死女儿也一样有充分的理由。

  事实上,已被旋转得晕头转向的“法轮功”痴迷者已出现偏执性精神异常的病态,只是自己缺乏自知。这种病态的形成是受李洪志宣扬的宇宙、人生、圆满、业力、等思想和修练方法的影响以及长期反复背诵“法轮功”书籍,与社会疏远以至隔绝从而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形成了一整套狭隘的“法轮功”式的思维、言语、行为模式。我本人所不同的是转化前对这种病态有所察觉,那是因为我的职业习惯以及我尚存的做人的正常思维(反省)使然。因为总有干警和犯人对我说:“你方方面面都表现得很好、很正常,只要一提到‘法轮功’就不行了,连眼神都不一样”。

  这也给“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增添了难度。转化工作人员必须身兼老师、父母、医生数职于一身。我投牢一年九个月的时间,监狱领导和干警,无论我如何伤害她们:言语多么尖锐,行为多么无礼,她们始终对我关爱有加、不气不恼,终不言弃。经终本着“挽救、教育、感化”的原则,以少有的耐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2004年10月撕碎了李洪志罩在我头上的这张邪恶的无形的网,得以重见天日。

  一个“法”对生命的存亡都可以随便悟,即不自杀、不杀人也可,自杀、杀人也行,“高”在哪能里?“德”在何方?真从何来?善、忍又生自何处?这样的“法”只能是邪法,邪中之邪!

  1998年5月31日,李洪志在“欧洲讲法”中说:“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仅仅一个月后的7月4日海南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特大车祸,去三亚“弘法”的海南“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陈某及骨干成员七死一伤,可李洪志却说:“圆满时由于他们世界的特点是不需要肉身的……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不同世界里了”。奇怪的是:作为“主佛”的李洪志为什么不兑现叫他上天在空中虹化掉的诺言?说八个都“圆满”了,为什么又还有一个活着?为什么不让活着的这个飞上天?更可笑的是李洪志说圆满了就是“佛”、“觉者”,金刚不动,为什么这个“佛”却在2005年3月转化了?

  邪教“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取人性命、毁人善念,罪行恶迹,昭然于世,可谓罄竹难书。而其对人心智(正知正见)的惑乱更是无形、严重而恶毒。大多数痴迷者出现偏执性、感应性精神异常而不得自知,且用“法轮功”的思维、言行模式去看待一切。本人也不例外:对祖国,我也曾“位卑未敢忘忧国”,曾几何时,潜意识中竟有战争、天灾降临祖国的企盼;心中无国,又哪来有家?对生命,觉得有于社会、家庭的诸多责任和义务应该予以珍视,曾几何时,为了自己的“圆满”随时都有可置之不顾……总之,人性中的弱点被“修炼”得越来越强:盲从、孤傲、固执、幻想、逆反、自私、愚痴、贪婪……

  想自己,自视慧明,阅历丰富,狂妄自大,不分是非,不听忠言,身陷邪教还自得其乐,真是可悲可叹!

  细思忖:我诽正法,谤国主,犯国制,逆父母;让国无宁日,且劳民伤财;家无安乐,且家资耗尽。罪孽之大,能敌须弥、能深巨海,真是痛悔至极!

  再回首:监狱干警的绵绵真情,政府部门的感化挽救,朋友同事的肺腑之言,父母亲人的拳拳之心……真是百感交集!

  如今,虽然我因身陷邪教,让青春流逝、事业荒芜、婚姻解体。十年光阴虚掷、至今还在铁窗偿罪,但是我还是幸运的,太幸运了:我明白了正邪、是非与善恶,我生命尚存,而且身体健康。

  想想一千多屈死的冤魂,想想多少人家破人亡,想想还有多少人还在痴迷、仍在流血、仍在前赴后继地奔向黄泉,我应该感到幸运之至,从而珍爱生命,好好生活!

  想想自己曾省政府上访,天安门练功,茶艺馆聚会,各市县“弘法”,法庭上滋事、编辑制作散发大量反动传单。我害了多少人?我误了多少人?我应该认罪服法、忏悔罪孽!

  想想自己身临悬崖,各级领导和监狱干警的救度之恩,父母的养育之恩,国家栽培之恩……我应该好好改造,早日出牢以报后恩!

 

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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