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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道无形,还是有组织

作者:大 弓 · 2007-02-0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在1999年7月22日《我的一点声明》中说:“中国法轮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什么组织,更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从来没有参与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我是个修炼中的人,向来与政治权力无缘。我只是教人修炼”。事实是否真像他所说,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没有参与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我已另文评说,这里我想就法轮功“没有什么组织”发表一点不同的看法,就教于诸位方家里手。

  (一)李洪志对于法轮功是否有组织的问题,他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说得很明确:“没有什么组织”。那么,既然没有组织,法轮功练习者这一庞大群体又是怎么集体进行“修炼”的呢?李洪志对于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的:走“大道无形”的路。他早些时候在《我的一点感想》中针对社会上认为法轮功是邪教的议论说:法轮功“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名册,何‘教’之有呢”。既然谈不上是教,何谈邪。他《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也说:“我讲了绝对不搞任何宗教形式……我们没有任何形式上的东西,没有办公室,也没有什么有形的东西,任何有形的东西都能使人执著,都不是修炼……我们必须走大道无形的路才真配这个法在世间上流传的形式……大法本身没有什么形式,我们走了一条真正大道无形的路”。他《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中也说:“我们今天就没有戒律,完全是放开的,什么形式都不看,只看人心,就是因为我们的法有这样的威力。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常人社会的任何一种表现形式也配不上这个大法,所以我们就真正采取了一种适合大法流传的形式。什么形式呢?就是‘大道无形’。我们真正走了一条‘大道无形’的路,这才真正地配我们这个大法”。对于什么是“大道”,李洪志在《转法轮法解》中说:“你看动作简单,不一定复杂就是好,大道至简至易。小道小法动作很复杂”。原来“大道”就是指法轮功,而与之对应的“小道”则是其他功法。什么是“无形”呢,其实也就是李洪志所谓的“没有名册”、“没有戒律”、“没有什么形式”、“没有办公室,也没有什么有形的东西”、“想学就学,想走就走”等。我在教育转化工作中,也经常向原法轮功练习者讨教,了解在他们心目中,什么是“大道无形”?根据他们的理解,我归纳出以下几点:第一,没有专职的人员;第二,没有专门的经费;第三,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第四,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至于李洪志所说“没有名册”、“没有戒律”并非事实,以下我还将展开讨论。那么仅就上述几点能否说明“大道无形”就一定不是组织呢?如果一定要说“大道无形”不同于组织,那么就应当说清楚有那些根本的不同。如果说不清两者的根本区别所在,就冒冒失失下判断,恐怕为时过早。

  (二)讨论法轮功究竟是“大道无形”还是有组织,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组织。组织其实就是一种社会集合体,具有一定人群、目的、任务、形式、制度、分工等。如果一个社会群体符合组织的概念及所具有的重要特征,不管其是否承认有组织,都要被视为一种组织。对照法轮功,究竟是符合“大道无形”呢,还是符合组织呢,让我们用事实说话。

  第一、法轮功有一定数量的练习者。李洪志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说:“学‘法轮功’的人太多了,一亿多人”。他在《我的一点声明》中也说:练习法轮功“使一亿多人成为好人”。其实他夸大了数字,根据公安部调查掌握的实际数字是210万人。

  第二、法轮功有一定的目的。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得很清楚:“我们很多人抱着一种真正得道的心,那当然是修炼的目的,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

  第三、法轮功在不同阶段也有不同阶段的任务。开始阶段,李洪志主要立足于传功,关于这一点,李洪志在《法轮大法义解》中承认:“初期时候,我们是以通常的气功形式出来的,一上来就讲那么高,人们接受不了。所以我们也走了这样一个初步的逐渐叫人认识的这样一个过程”。《转法轮》一书出版后,李洪志就特别强调学法、弘法。他特别看重这本书,并竭力为之吹嘘叫卖,他《在悉尼讲法》中说:“我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我开了一扇大门,我做了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我把所有修炼的道理、圆满的因素都讲出来了,而且讲得很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很高的神讲:你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他在《法轮大法义解》中说:“其实不管再出多少经,也都是给《转法轮》作为辅导材料的,真正指导修炼的只有《转法轮》。里边包涵着从常人开始一直到无比高的内涵,只要你修下去,《转法轮》永远都会指导你修炼提高”。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李洪志要求法轮功练习者力争完成“三大任务”,2002年4月发表的《北美巡回讲法》,系统地对此进行了说明。李洪志说:“当前三大任务:一要重视学法,为认识法和正法奠定基础。二要讲清真相。讲真相是使众生摆正对‘大法’的态度,实质上是在救度更多的甚至更大的其它的庞大天体与那天体中的生命。三要发正念,在正念中清除邪恶。正法之事不能由师父包办,必须由大法弟子去破除旧的法”。接着,李洪志撕下了伪装,赤膊上阵,充当境外敌对势力和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从幕后走向前台,积极反共。从《解梅花诗后三段》到《在美中法会上的讲法》,再到《九评共产党》,反动政治本质暴露无遗。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法轮功组织的任务从传功到学法、弘法,再到“三大任务”,最后到积极反共,不断发生变化,日益暴露其反动政治本质。

  第四、法轮功有完整的组织形式。法轮功1992年5月在吉林建立了“长春法轮总站”,是年7月又在北京设有“北京法轮功辅导站,”1993年1月,又设立了“中国法轮功研究总站”,半年后改为“法轮功研究会”,后又更名为“法轮大法研究会”,作为法轮功的总部,下设地区总站39个,辅导站1900多个,练功点28263个,并有各级站长、辅导员等,这一组织体系1992-1999年期间一直公开存在,1992-1996年期间还曾在中国气功协会合法登记注册。

  第五、法轮功内部有明确的分工。根据《中国法轮功章程》规定,中国法轮功组织分为三级,即总站、辅导站、活动站。总站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李洪志兼总站长,聘请两位副站长和一位秘书长协助李洪志工作,聘任期二年;辅导站设站长、副站长,由总站聘任,任期一年;活动站辅导员由集体推荐,报辅导站批准聘任,任期一年。并且规定了法轮功系统的气功师的职称分为三级:高级气功师、气功师、助理气功师。实际上,法轮功组织有四级:法轮大法研究会作为法轮功总部,会长由李洪志兼任,设副会长两名,即李昌和王志文,成员若干人,包括姚洁、纪烈武等人。下设大片联络(分为三大片区,即闽、粤、桂片,甘、宁片,湘、鄂、赣、浙、沪、苏片)、顾问、宣传(负责李洪志书籍外文翻译和资料整理出版)、产业(负责法轮功出版物、音像制品等的出版发行及境外出版发行)、组织联络、指导、对外联络等具体部门。各地总站也有站长、副站长,下设部门包括联络、培训、法律事务、资料、功理功法、宣传等。辅导站设站长、副站长,下设辅导、资料、联络、宣传等具体部门。活动站(即炼功点)也有辅导员、资料员等。

  第六、法轮功也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1、中国法轮功章程;2、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3、对法轮大法辅导员的要求;4、法轮大法修练者须知;5、法轮大法弟子传功传法规定等。

  从以上所列项目,法轮功完全符合组织的要求,具备了组织的所有主要的构成要素,怎么能说“没有什么组织”呢?

  那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大道无形”与组织的关系。组织包括不同的类型:有的组织如军队、警察,纪律严明,属于紧密型组织;有的组织如企业,纪律要求也很严,但较军队要松驰些,属于半紧密型组织;有的组织,具有“沙龙”性质,如各种民间协会,属于松散性组织。这种松散型组织民间很多,如集邮爱好者协会、老爷车爱好者协会、登山爱好者协会、无线电爱好者协会、摄影协会、篆刻协会、书法协会、养鸽协会、风筝协会等,这些民间团体也同样没有专职人员、专门经费、专门场所,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与“大道无形”并无二致。如此看来,所谓“大道无形”并非与组织截然对立,而是属于组织的一种,即松散型组织。因此,李洪志所谓法轮功“没有什么组织”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三)其实李洪志自己也说过法轮功有组织。他在《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明确规定:“各地法轮大法辅导站,是专一组织辅导修炼的群众性实修组织”,实行“松散管理”。他在《法轮大法义解》中也说:“我们在组织形式上是非常松散的”。

  关于如何管理好这一组织的问题,李洪志也有很多明确的指示和要求。他《在广州对全国部分辅导站长的讲话》中说:“辅导站先后建立很多,将来还会更多,这就面临着如何管理的问题,将来也是个突出的问题,所以,我们及时地让大家坐下来谈一谈、讲一讲”。对辅导站怎么进行管理,他说:“在辅导站的管理上,已经有明文规定,大家就是按这个规定去做的。成立辅导站也是有条件的,也对大家说了,把新的辅导站报北京或几个大的辅导站,特别是省城或大城市的辅导站,在它行政范围之内的,比如贵阳市辅导站,就要把贵州省负责起来,各个县的辅导站应酬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关于谁能出任辅导站站长,他说:“辅导站的站长必须是参加过我办的学习班”,“我们辅导站的站长都是由我们研究会批准的,大多数都是我亲自任命的、指定的,这对我们大法不偏离有直接好处”。为了保证辅导站牢牢控制在法轮功手中,他还特别强调说:“在各地气功协会任职的人,不能让他担任我们辅导站的工作”,“都不能参加我们的领导工作,不能作为我们法轮功的站长、辅导员”。对于什么人能做辅导员,李洪志也有明确的要求,他说:“在选择辅导员时,千万不要顾及与你的关系不错啊,交情啊,从感情出发;或是一旦定了辅导员之后再换不好换了。那不行,对法要负责,千万要注意这些事情。符合标准的能行就做;不行的,宁可找个临时的来做,也不凑合”。

  为了强化组织管理和方便聚敛钱财,李洪志反复强调要加强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他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中说:凡涉及钱物,“这些东西统一由法轮功研究会管理。总站、分站、辅导站都不准动钱的。咱们法轮功研究会作任何事情都经我同意了他们才做的。以各种名目私自去搞的,那都不行的,是侵权的,社会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的”。其实李洪志对钱物是贪得无厌的,据李昌交待:“他(李洪志)不仅欺骗一般学员,就是对‘法轮功’研究会成员也实行分别控制为他所用。他指定专人为他管钱,并要管钱的刘某不许对任何人透露数目。当1994年11月长春有人投诉李洪志偷逃税款和敛财问题时,我们向他提出要建立收支帐目,按规定缴纳税款,他表面上答应同意建立收支帐目按章纳税,但他背地里却指使管钱的刘某把收支记录材料烧掉!从而使建帐、查帐工作无法进行”。姚洁交待:“李洪志敛财还有个特点,一段时间用一些人。例如:早期用汤学华、刘桂荣、王治文、米瑞仙等;中期用纪烈武、我、李小妹等,这些人在钱的问题上都不联系,所以也发现不了他的这些行为”。

  李洪志对管理权限看得很重,规定的很明确。他《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关于正法的意见》中针对法轮功人员中普遍流传他出国定居不会回来一事说:“大家知道我在国外是有亲戚的,我出国是随时随地都能出,生活条件是比这儿要好。可是我又不追求这些东西,名呀、利呀、享受之类这些事情我都不追求,那些对我根本就没有用。但是也防止一些人他不知道,防止一些人有这样想法吧,在我不在的情况下,可能有些地区会出现这样问题。为指导修炼,我不在的情况下,一切事宜均由我们法轮功研究会统一作出决定,统一带领大家修炼。以前研究会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经过我同意的,我就是在任何地方,他们作出什么决定也是通过电话、传真和我取得联系之后他们才作出的……所以这里明确指出:我不在的情况下,研究会作出的决定,我们全国各地辅导站都要听从、执行。作为一个辅导员那就更责无旁贷了”。

  从上述事实也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组织,何须大谈特谈什么管理、决定、任命、批准、听从、执行呢,岂非咄咄怪事,说出去的犹话如泼出去的水,收回很难。这里可以作个比较:李洪志在法轮功创建之初为之制定的《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明确规定:“各地法轮大法辅导站,是专一组织辅导修炼的群众性实修组织”;但到1999年7月22日发表的《我的一点声明》中却说:“中国法轮功只是个群众性炼功活动”。为什么要将“群众性实修组织”改为“群众性炼功活动”,这可不是一般的调换词句,改动的背后是何居心?很明显,李洪志做贼心虚,有意回避“组织”一词,为其所谓“没有什么组织”的谎言埋下伏笔。

  (四)我们还可以从法轮功在境内外持续不断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看清其有着严密的组织。

  法轮功组织只准自己批评别人,不许别人对他说一个不字。“光明日报”发了批评法轮功的文章,他们就冲击报社;何祚庥写了篇文章反对青少年练习法轮功,他们就前往天津闹事;公安部对法轮功进行侧面调查,他们就上书中央要求进行查处;以致于发展到上万人围攻中南海。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被取缔前后,仅300人以上的聚众闹事在就发生过78次。为什么这么多法轮功练习者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约而同地、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以同一方式聚集滋事,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事实上,根据李昌等人的交待和已经转化的原法轮功人员的陈述,以及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可以明确地说,这些活动的背后是有人在密谋策划、积极组织的。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地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有禁不止,几年来,不断有法轮功痴迷顽固者不顾政府三令五申,继续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聚滋事,打横幅、喊口号、自伤、自残、自焚,甚至与公安机关暴力对抗;几年来,各地不断出现法轮功活动反弹,有的公开练功,有的秘密串联,有的流窜作案,对国家法律置若罔闻;各种法轮功反动宣传品通过邮寄、网上、投递等各种途径,大量散发,矛头直指党和国家领导人、直指党和政府,这些活动大多都是有组织的。到目前为止,法轮功地下有组织地违法犯罪活动仍没有停止。

   “4,25”事件后,“大法研究会”及有关省市的法轮功组织就考虑并着手建立第二梯队,李洪志等要求一线的法轮功骨干不要太活跃,要培养尚未露面的法轮功练习者作为接班人。1999年4 月,李昌召集北京地区法轮功负责人开会,通报法轮功北京站负责人等行动受“监视”和“限制”的情况,要求各分站和辅导站负责人有所准备,把接班人找好。1999年5月,李洪志以“大法研究会”名义,下达建立第二梯队的指令,内容是:都是辅导员、负责人、修炼者,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不用人叫,关键时要站出来,以法为师,都应该知道怎么去做。根据李洪志的指令,各地法轮功组织纷纷开始安排和落实组织第二梯队。大连法轮功组织提出第二梯队人选的4项要求:没有曝露、有一定组织能力、有一定文化层次、学法悟性高。并有两个分站推出了第二梯队人选。徐州法轮功组织商定了第二梯队3人名单,并征得本人同意,在片长会议上进行通报。不久各片第二梯队20人名单亦上报。还任命了徐州----济南联络员,并规定了暗语,授权其可直接向第二梯队骨干下达命令。南京法轮功组织99年6月召集骨干会议,要求各片要找比较积极的年轻人上来,万一这些骨干出事,站片点都要有二线人物顶上去。会后,南京市区5个片先后开会,落实第二梯队的组建。四川乐山法轮功组织召开站辅导员会议,要求各县法轮功组织要推选后备站长、后备副站长,条件是笃信法轮功,身份未暴露,家中有电话。后又召开会议,对各县上报79人名单进行审查,并制表下发各县辅导站。要求一旦原负责出事,这些人即将接任其职务。山东、福建等地也先后部署、安排了第二、第三梯队后备力量。事实俱在,还能说法轮功没有组织吗?

  直到现在,法轮功邪教仍然在境内外继续进行有组织的活动。法轮功被依法缔后,李洪志逃到美国,在隐藏了一段时期后,又在美国公开露面。他不敢回国,但他并不死心,仍通过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境外设立的“明慧网”、“法轮大法电台”、“大纪元报”等网站、电台、报纸,不断发布“经文”,对境内法轮功邪教活动摇控指挥。境内法轮功活动反弹基本上都与李洪志上网发布新“经文”有关系,譬如“发正念”、“讲清真相”等活动。从各地发现的大量法轮功邪教宣传品,也主要是从网上下载并复制的,这都是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在境外组织编造并在网上发布的。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特点之一就是境外策划,网上指挥,境内闹事。闹事的手段日趋智能化、科技化,也更加具有隐蔽性。

  而且,李洪志在境外与“民运”与“台独”分子相勾结,完全不是像他所说不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不投靠任何政治势力。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政治野心正在日益暴露。从《不政治》经文中,就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阴森威胁,李洪志已经完全撕下了伪装,赤裸裸地煽动法轮功练习者与党和政府对着干。从《北美巡回讲法》到《九评共产党》,其政治反动性越来暴露的越明显、越充分,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和“民运”、“台独”、“藏独”等境外敌对势力勾结,建立起了“统一战线”。

  李洪志逃到美国后,由美国情报部门为他提供人身保护,并且美国官方情报组织还成立专门机构、拨出专门经费,以各种名义,将法轮功作为“非传统宗教”,给予支持,并打算长期扶持法轮功邪教组织作为搞乱中国社会的一股力量。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安排法轮功分子在美国国会外交关系委员会举行的所谓“中国和西藏的人权问题”听证会上散布所谓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弟子的离奇谣言;邀请李洪志得力助手张尔平以及 “民运”、“藏独”分子,如臭名昭著的吴弘达,一起出席所谓“中国宗教自由问题”听证会,为反华提案制造舆论。李洪志一伙还呼吁有关国家拒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并反对美国给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李洪志一伙还组织上千名法轮功邪教分子专程到日内瓦捣乱,召开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鼓动演说,不遗余力地为反华势力的反华提案鼓噪造势。种种迹象表明,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成为其手中打压中国的一张王牌。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法轮功是一个邪教组织,同时也是一个反动政治组织,在反华反共方面有可利用的价值,境外敌对势力和西方反华势力才对其暗送秋波、青眼有加、拉拢扶持、结成同盟。所谓“没有什么组织”纯粹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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