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一名原“法轮功”练习者在劳教所大会上的发言

作者:山东省纺织学校 魏勤勇 · 2007-02-08 来源:凯风网
尊敬的队长们、牵挂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们非常想念队长和同学们。能够有机会回到大家中间来,我们感到非常高兴。首先我们要感谢咱们劳教所的领导给我们提供这样一次见面、交流的机会,非常感谢。看到同学们一个个精神焕发、神采奕奕,我们真为同学们感到高兴,同学们的改造成绩已经写在脸上了,在此,让我们为同学们的不断进步表示衷心地祝贺!

  在来之前,我的思想一直在斗争,我和队长们、和同学们说些什么呢?如果我来一个劲地说同学们如何如何好,或者一个劲地说同学们如何如何不好,这都有失公道、都不利于同学们的思想改造。可是我又想,我们这些同学们确确实实是非常非常善良的,现在让我说同学们怎么怎么不好,我实在于心不忍。但有一点我们都非常非常清楚:我们本身善良的因素决不会把我们送进劳教所,我们本身善良的因素是应该大力发展和弘扬的、它并不是我们思想改造的对象。而恰恰是我们自身不善良的因素把我们自己送进了劳教所,所以,我们今天要扎扎实实地进行思想改造,就必须勇敢地、毫不客气地向我们自身不善良的因素开刀。正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为了大家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我今天就说点跟我们痛苦的过去相关的大实话。请同学们谅解。

  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交流两点内容:第一点:进一步认清邪教本质,深挖思想根源。第二点:自强自立,溶入社会。希望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一、进一步认清邪教本质,深挖思想根源

  我回家后不到一个月,我岳母就去世了,妻子和我说:“如果我俩不痴迷邪教,老人家还会多活几年。”是的,这几年,由于我们两人的痴迷,老人家担惊受怕,整天处于惊吓、压抑和悲伤之中,从而加速了老人机体的衰老而过早得离开了人世。客观上,我们夫妻二人充当了杀人凶手的角色,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原“法轮功潍坊辅导站”站长李天民的爱人娄红梅对我说:这几年,她和天民损失太大,失去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姐姐。本来富裕的家庭变得一无所有,当然,这可以从头再来,只要我们勤劳,就会再富起来,但失去亲人却是无可挽回的。娄红梅说:“尽管母亲和姐姐本身就是邪教的痴迷者,可这是我和天民把她们领进这个邪门的,我们俩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啊!”

  想一想我们这帮人,一个个痴迷到何等程度。在国家取缔以前,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非常可笑的荒唐的事情。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亲人去世了不能动心,孩子病了不能动心,因为要去情嘛。正常人在为失去亲人而伤心难过、哭哭啼啼的时候,我们却面带微笑打坐练功,一幅傲视一切、唯我独尊的模样。98年,我的亲大爷去世的时候,我的表现就非常可笑。国家取缔之后,亲人们千方百计地规劝我们,多少人的父母或儿女跪在我们面前,我们的邪恶表现气得亲人们死去活来,活活被我们气死的,气得去跳井、跳楼的,也时有所闻,而我们却为了李洪志给我们精心编造的天国梦幻而痴心不改。我们因违犯法律而服刑、服教期间,多少同学的亲人含恨离去,死不瞑目啊。别人生活在父母跟前,儿女身边,一家人和和睦睦,我们呢,我们是亲人的叛逆,我们是不孝的子孙啊!

  当然,走进劳教所,实质上是国家把我们保护起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是何等得幸运。如果我们这一帮人还在社会上,凭我们已有的痴迷程度,我们或早或迟都是自杀、杀人和精神分裂的实践者。我们的社会危害会更大。并且是无可挽回的。我们已经知道的“法轮功”习练者杀人案已经很多了:蓝绍维杀人案、邱德丰杀人案、兰云长杀人案、傅怡斌杀人案、赵合杀人案、董立杀人案、关淑云杀人案、林春梅、温玉平杀人案……这一切都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欠下中国人民的血债。“法轮功”从一开始的“去情”这种慢性杀人、软刀子杀人,到最后的扒去伪装动手杀人,让人们看清了“法轮功”残害生命,泯灭人性,与国家为敌、与全人类为敌的邪教真相。从12岁的小刘思影在痴迷邪教“法轮功”的母亲带领下自焚而死,到9岁的小戴楠被痴迷邪教“法轮功”的母亲亲手掐死……,令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能不痛恨“法轮功”、不能不痛恨李洪志。现在社会上,老百姓对待“法轮功”已经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人人得以除之而后快的地步。想到这些,我们这些曾经是邪教“法轮功”的同学们都会深感羞愧,我们心灵上的这个伤疤,已经深深地烙上了。

  如果我们没有走进劳教所,继续痴迷下去,前面这些人的最后的状态,也是我们这帮人的必然结局。想想真是后怕!在帮教工作中,有的痴迷者跟我说,“我没有这些行为,你说的这些我不相信。”我说,你没有这些行为,是因为你还没有痴迷到那种程度,正常人应有的感情和理智在你身上还保留着。如果你按照李洪志的所谓大法“修炼”下去,当你认为你的层次已经比较高时,就会出现自杀、杀人和精神分裂等无可挽回的可怕结局。因为李洪志说高层次的理、天上的理和常人的理正好反着,那么,常人社会认为杀人放火是伤天害理的大坏事,到了高层次、到了天上就成了大好事了,所以,痴迷到一定程度,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去自杀和杀人就成了很正常的事情。就是眼前,请仔细回想反思一下自己的言行,我们每个痴迷者的心已经离人类社会越来越远,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我们每一个习练者的言行,其性质都是相同的,都是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反科学的。数百万人共同显示出来的这种特征告诉世人一个相同的真相:“法轮功”是邪教!是祸国殃民的精神鸦片!。如果我们不敢去正视、不敢去触及、不敢去承认“法轮功”这个群体的已经非常邪恶的行为,是逃避现实不负责任的。当然,我们在座的同学们比那些自杀和杀人的痴迷者要幸运的多,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没有走到那一步就被党和政府挽救了。

  “法轮功”习练者一直在表白自己是好人,而行为上却在伤害亲人、伤害社会、伤害国家(只是痴迷者在邪教思想的控制下,自我感觉良好,已经察觉不到了)。这种邪恶的行为来源于邪恶的指导思想。因而,“法轮功”习练者头脑中的所谓“大法”都是错误的、邪恶的。许多习练者把今天这种天怒人怨的状态归结为政府的打压,他们忘记了“邪不压正”这一真理。如果说李洪志鼓吹的“法轮大法”是真理,说像李洪志说的“人间的法都是法轮大法开创的”,那么,这么伟大的“法轮大法”怎么会被人间的法打压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如果你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纯正无比,光焰万丈,贯通天宇,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法轮功”习练者的邪恶行为大展览,也就不会出现今天被长期打压的结局。这说明李洪志的所谓“宇宙大法”完全是骗人的谎言。众多的“法轮功”习练者已经用自身的实践验证了这是一个大骗局。

        众所周知,已有2000多人为邪教“法轮功”殉难。99年7月之前,只山东省昌乐县这个小地方就有7名“法轮功”习练者死于“法轮功”。而这7人并不在国家统计的这2000多人之内。精神控制害煞人呢!我非常熟悉的好几个朋友就死于“法轮功”,非常可惜!如果这些人头脑中没有李洪志给灌输的歪理邪说,他们能心甘情愿地去寻死、去杀人吗?这些痴迷者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无知地成为李洪志的殉葬品和杀人工具,他们把属于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一个个成为制造痛苦和麻烦的机器,他们善在哪里呢?无论李洪志怎么包装自己,无论他的歪理邪说如何能自圆其说,在他的这种理论指导下的邪恶的社会实践和客观现实已将一切谎言击碎!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众多“法轮功”习练者的实践已经告诉人们:天国世界只是一个梦幻。以功利主义思想、损人利己思想贯穿始终的李洪志的一整套歪理邪说只能使人走上绝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基点――神佛思想是自私肮脏的。这也同时证明了所谓的神佛根本就不存在。

  “法轮功”打着“挽救人类”的冠冕堂皇的招牌迷惑人心,从静坐、示威、自杀、再到杀人,其手段也是不断升级,越来越凶狠,越来越毒辣。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不仅对追随者进行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又赤裸裸地成为对家庭、亲人都不放过的杀人刀具。更可悲的是,“法轮功”最近几年来已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台独势力、“藏独”势力、民族分裂分子等一切反华势力妄图搞垮中国的政治工具。现在,“法轮功”已经和其他恐怖分子一样,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地对公民、对单位、对社会各界进行骚扰,发展到公然违反国际法多次攻击我国通讯、教育卫星。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组织,不仅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国家和民族的败类,成为全人类的公敌,而且正在逐步演化为一股可怕的国际恐怖势力。

  那么,我们这些原本善良的人们,为什么走进邪教的门而且痴迷这么久呢?真该好好反思反思。首先是因为李洪志的“引诱、洗脑和恐吓”三步骗术,这种超强度的能无限膨胀私欲的心理暗示跟我们自身的愚昧无知相结合,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迷失了自我,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这是由我们自身的心理不健康和我们对心理科学的无知所决定的。现在我们已经明白,心理健康是一个人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身体上的虚弱现象,而是一种在身体上、心理上、社会上和道德上的完满状态)。心理科学在我们国家还没有普及,许多人对心理科学太缺乏了解,在一些地区或人群中这还是一个空白。凡是学过心理学的人都知道心理暗示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健康的心理可以使人心情舒畅、身体健康,能使一些疾病迅速得以康复,人们常说的“七分精神三分病”就源于此。而变态的不健康的心理会导致疾病甚至死亡。心理暗示属于心理学的一个技巧,它已被广泛应用于医疗实践中。心理暗示有着强大的心理和生理作用,能对人体的身心状态产生重大影响。它既能使人体的免疫机能或活性细胞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又能使人体的免疫机能或活性细胞的潜能失去活力而不起作用。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正反两面的都有,在此就不再列举了。     

  人们只要是在不加分析思考而全盘接受外界的信息时,就是在接受心理暗示。给予信息的种类可以是语言信息,也可以是姿势、动作或其他信息。当人们的思想意识处于无戒备状态时,人们所接受的心理暗示的内容可以穿过人的意识而深深地印在意识深处,即印在潜意识之中。而一旦进入了潜意识,这些内容将不再受意识的控制。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意识和潜意识的界限比较模糊时,潜意识中的内容可以返回到意识之中,就产生了梦境或幻觉,这时候会看到一些现象,听到一些声音,或身体上感受到一些现象,其实也就是看到或听到了或感受到了自己的梦即白日梦现象。而这梦境或幻觉的内容就是这个人以前所接受的心理暗示内容。

  “法轮功”习练者所说的看到或感受到的“法轮”,或其它的景象,也是李洪志书中描述的一些景象原型或这些景象的重新排列组合等,完全不足为奇。他们看到或感受到的不过是由于全盘接受了李洪志的说教而产生的气功幻觉。不是李洪志给他们“上”了什么“法轮”或造了什么“天堂地狱”,而是在他们把李洪志奉若神明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对歪理邪说的接受和理解,在自己的头脑中制造出来的法轮和幻景。难怪“法轮功”习练者所看到的或感受到的“法轮”都不一样,有的人看到的像齿轮,有的人看到的像车轮,各人的思想不同嘛!由于心理暗示,有的人身体状况好转(那是心理科学和我们自身的免疫机制相结合的结果,并非李洪志所为,李洪志没这个本事。),“法轮功”习练者中,更有许多人的病情加重甚至死亡,2000多人死于邪教就是铁证!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心理暗示下,“法轮功”习练者制造的自杀、杀人或精神分裂事件已经太多了,人们已经看到,自杀、杀人或精神分裂是李洪志的《转法轮》对“法轮功”习练者不断进行心理暗示的最后的必然结局。

  我们不仅对心理科学太无知,而且我们对人体物理科学和人体免疫学以及天体物理科学太无知,我们对社会科学和当今世界时局太缺乏了解,我们的爱国敬业爱家观念淡漠,我们的责任感太差,我们被自私和贪婪迷住了慧眼……,我们的这一切都被李洪志钻了空子。并且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不仅利用了我们的无知,而且利用了我们的善良,李洪志抓着我们的优点又放大了我们的缺点,使我们自身的优点也为我们自身的缺点服务,到最后我们这一帮人完全迷失了人生方向、心甘情愿地成为李洪志的玩偶和反华工具。

  我们为什么痴迷邪教“法轮功”、相信李洪志讲的“佛道神”呢?原因之一是我们从小所受的民间教育中就有许多鬼神故事和一些“修炼”的神话传说。这种有神论的心理暗示从小就在我们的心中埋下了种子,这种启蒙教育就是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内容。有了这个基础,我们才很容易地走进“法轮功”一发而不可收。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我国历代封建帝王为了愚弄、教化老百姓,把尊崇神佛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为了稳定其封建秩序,他们利用神佛思想给人的心灵套上精神枷锁,让被压迫的受苦受难的百姓相信今生的不幸是前世作孽的报应,要甘心受苦受难,以求来生富贵。他们给虚构出来的神佛以威风凛凛的装扮,造成至高无上的气氛,又赋予无实际功能的神佛以主宰人间祸福的权利,使人们诚恐诚惶,不得不敬,不得不信,使人们不得不作了神佛的精神俘虏,封建统治者就是借虚无飘渺的所谓的神佛的力量来统治人民的。岁月流逝,神佛思想已被作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一代代传承下来,大多数人已很难分辨其真伪和因缘。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那些封建帝王太坏了,事实上,我们无权指责我们的先人,我们的先人已经为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是非常了不起的。我们只能从我们的先人身上吸取教训、取长补短,使我们自身跟人类的文明更和谐。

  说来简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面积普及,神秘现象就会越来越少,所以我们说科学是迷信的克星!反之,科学技术越落后,人类就越愚昧,神秘现象就越多,唯心主义就越猖獗。纵观历史就会很容易地看清这个问题。早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的低下,狂风暴雨、严寒酷暑、毒蛇猛兽等等无时不在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人们在原始的大自然面前显得软弱无力,这不能不引起人们思想上的种种迷茫,于是,人们往往用虚幻的想象来填补当时的经验和知识所无法回答的空白,赋予大自然神奇的拟人的力量,自发地形成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并且,由于当时的人们尚不能科学地解释人本身的梦境与死亡等现象,又自发地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认为它能自由游荡,寄居于肉体并支配肉体等。严格地说,“神”这一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它是人们不能理解和驾驭自然力量以及社会力量时,人们将这些力量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是人造的一个观念。这些观念延续下来,经过一代代思想家的思维加工,逐步形成了现在的唯心主义世界观。

  从另一个角度讲,“神”这一观念的产生还源于人对死亡的恐惧。人类最根本的恐惧是死亡恐惧。人自从有了智慧和语言,便从自然和动物界中分离出来,几乎成为一种超自然的甚至能够与自然对立的力量,成为万物之灵,可以驾驭和改造自然,是创造者。但人在自然灾害、疾病面前又是显得如此渺小,如此无能为力,并且他终归能意识到自己要归于虚无而消亡,他又是一个无奈的被造物。人无法忍受如此令人痛苦的二元性分裂,他需要壮大自我、需要永生,需要否认死亡。为了否认和战胜自身的命运,为减轻由死亡威胁而引发的巨大恐惧,而使用“心理防卫机制”,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造神运动,人本身无力控制整个世界,但可以借助于想象中的无所不能的“神”来驾驭这个世界,并且自以为,只要自已对“神”顶礼膜拜,贿赂它,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这就是由“死亡恐惧”和“心理防卫机制”所决定的“迷信机制”。一切的灵魂不死、轮回转世、圆满、成仙和天国世界……凡此种种都不过是这种 “迷信机制”的产物 。

  可喜的是,最近五十多年来,科学技术已得到了飞速大发展,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纳米技术、空间技术、生物技术等许多领域的科学技术都达到了人类有史以来的最高峰,科学已造就了太多的辉煌和奇迹。那么,科学和文明发展到今天,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搞迷信的人群呢?并且有一些懂得一定科学知识的人为什么也去信神呢?这里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变革新旧反差太大产生的新困惑,以及新技术新工业发展的不完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失业人数增多、资源短缺、金融危机、军备竞赛等一系列令人头疼的问题,想尽快解决而短期内又不好解决所产生的新困惑……许多人为了搞明白这些困惑就不自觉地寄希望于一种超自然的神奇的力量,从而造成理智上的偏差,最后就成了唯心主义的俘虏。而且科学发展到今天,宇宙学、天文学、生命科学等还有大量的未知的领域未被揭示和解释,特别是关于人类意识思维的能动性及其内在机制尚未得到充分的阐释,面对这些重大科学难题,许多人也就不自觉地到唯心主义那里去找答案,这无形中助长了唯心主义的嚣张气焰。

  原因之二是,“法轮功”习练者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定位是错误的。这是最根本的原因。我们小时候父母是怎么教育我们的呢?“你要好好学习,自己创造条件找个好工作,这才有饭吃有衣穿,这才出人头地、名利双收……”这是为私为我、自私自利的失败的教育!甚至我们有些学校的老师也是这样教育他们的学生。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都是些考虑问题总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利益至上的自私自利的人!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教育是对人类文明的践踏!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人跟弱肉强食的动物有什么区别呢?!实际上,作为一个人,当他(她)在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而学习、生活和工作时,他(她)才能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人生的价值,才活得真正幸福快乐有意义。而那些自私自利的人已迷失了做人的方向,自私自利的人总是去寻找自私的人或事相伴相依,物以类聚嘛!而“法轮功”的一整套歪理邪说背后的内容都是相同的,那就是:自私!我们知道,李洪志给“法轮功”习练者讲了一个“一举四得”的歪理。正是因为“一举四得”的歪理,才促使痴迷者去做所谓的“好人”。他这种“做好人”的出发点是为自己,如果没有这种“一举四得”的利益驱动,痴迷者还会去做所谓的“好人”吗?正是这种自私自利的功利思想支配和驱动着每一个“法轮功”习练者,他们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得到对方身上的所谓的“好东西”,以实现自己的“白日飞升去天国世界当法王”这一梦幻。李洪志给他的弟子安排的整个习练之路是极端自私自利的、无限膨胀私欲的。难怪“法轮功”习练者刚进门时就像找到了久别的亲人一样兴奋不已。也难怪今天让他们决裂邪教“法轮功”时,他们死活不干。为什么让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没有象痴迷邪教“法轮功”一样的积极性呢?因为全心全意为人服务,就没有他们个人的一点私利,完全是为别人的。我们知道,无私和自私南辕北辙,不可调和,自私总是背离无私而选择自私,这是“法轮功”习练者痴迷邪教“法轮功”的根本原因。实质上,只有象雷锋那样完全为别人、没有个人的任何私利、不求任何回报地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时,才是真正的善。一切为了个人私利而做的事情,无论他的表现形式显得多么高尚和伟大,其内在本质上都是邪的。

  追根求源,我们很自然地要回想自己的前半生,一直到婴幼儿时期,不论现在年龄多大,每个人在漫漫人生路的风风雨雨之中,日积月累,都会形成一些很强的自我保护屏障,在潜意识之中不易察觉的都有一种个人利益的自我防护机制,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自我防护机制不断得到强化,发展到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都想居为己有而后快、已有利益不到万不得已决不放手的地步,可怕的是这已成为很自然的事情。而这种个人利益的自我防护机制是非常害人的,每一个想法中每一件事中几乎都有这个因素。这个不易察觉的因素促使“法轮功”习练者义无反顾地走进“法轮功”邪教之门。如今,这个因素又跟李洪志的精神控制相结合,使我们这些“法轮功”习练者不能理智全面地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造成了极端地自以为是、顽固不化。这是我们今天思想改造的深层障碍。但我们必须面对它、突破它、超越它。

  人类就是在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中前进的。回首往事,我们已认识到:正是自私这一万恶之源,使我们走到今天这一谁也对不起的天怒人怨的地步。自私是我们应该抛弃的东西。我们决不能再把自私作为自身生命的构成部分而放任自流。健康的生命应该是无私的。从自私走向无私,是一个人从愚昧走向高尚、从落后走向文明的根本标志。明确了标准也就有了改造的目标和改造的办法、措施,也就能真正找回自我。只有找回了自我,我们做的事才会利他、利公、利群、利国。我们在善待他人尽到责任的同时也就有了幸福感,我们的人生也就会丰富多彩、充满欢乐。但我们毕竟生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客观物质世界中,方方面面的诱惑就在我们身(心)边存在着,能够保持一身正气是很了不起的,所以周恩来总理才说:“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冷静反思,我们会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的转化并不单单是不习练“法轮功”了,更重要的是把我们走进邪教的自身原因找出来,连根拔掉,从而归正自我。“法轮功”是邪教,李洪志是骗子,这铁一般的事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而世界人口70亿,中国人口13亿,为什么只有我们这些人痴迷邪教“法轮功”呢?这说明我们在进入邪教的大门之前,自身就存在着很强的各种不健康的思想。这是我们能够被精神控制的内在条件。而这些不健康的思想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形成了,几十年的人生岁月中又得以加强,这些不健康的思想在不知不觉中已沉淀于我们的潜意识之中,并且作为一种自以为很正确的思维模式一直在指导着我们的言行。今天,我们既要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又要认清我们自身的从小就开始形成的各种不健康思想。“法轮功”习练者在整个习练过程中,表面上好象去掉了一些从小就开始形成的各种不健康思想,实质上,从深层上看,只是转移了或覆盖起来了,根子上的东西并没动。这就象我们的“去情”一样,一进“法轮功”邪教的门,我们就开始“去情”,父母之情、儿女之情、夫妻之情、同学之情、同事之情……等等,这一切人之常情,我们都不要了,去掉了没有呢?没有。但是,我们又确实变得没有人情味了,那么我们的人情味跑到哪去了呢?实质上,我们的情都送给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了,也就是说,在邪教思想的精神控制下,我们把应有的人之常情都转移了,而不是去掉了。转化之后,我们又把我们的情从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那里找了回来,还给我们的亲人。也就是说,人的情是永远也去不掉的。所谓的“修炼”,纯粹是瞎胡闹。

  转化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如果某一个学员从小就开始形成的各种不健康思想比较强一些,这个学员转化的难度就大一些。因为,各种不健康思想强了,他(她)身(心)上本来固有的善良的因素就更多地被埋没了。而能够转化的先决条件和内在条件是这个学员身(心)上必须具备能正常起作用的善良的因素(事实上,每个人身上都具备善良的因素,所以,每一个“法轮功”习练者都能够转化。也正因为每一个“法轮功”习练者都具备非常善良的因素,党和政府才拿出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实施救人工程,做转化工作)。并且我们发现,善良的因素越多,转化起来就越容易。这是由转化的实质所决定的。转化是对善良的充实和弘扬,是对邪恶的铲除和决裂,转化的过程是正义战胜邪恶的过程,是由迷失到清醒,由被邪教思想控制支配,到正确思想回归大脑,而自己主宰自己的过程。也可以说转化是人生的再造,是纯洁灵魂和信念的生与死的搏斗。

  不仅跟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决裂,而且跟我们自身的各种不健康思想决裂,这才是真正的转化。真正转化,的确非常困难。勇敢地向自己开刀,剖析自己、战胜自己,更是难上加难。也正因为这么难,人们才把转化叫做新生。也唯有新生,我们才无愧于挽救我们的所有好人,才无愧于我们的党和政府,才无愧于我们所有的亲人。

   二、自强自立,溶入社会

  解教回家后,家人兴高采烈地接纳了我。单位立即安排我上班了。我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说实在地,家人、单位领导和同事对我们这些人要求并不高,只要看到我们能够和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和工作,他们就心满意足了,真是那句话,只要我们高兴,他们就高兴。当然,他们高兴,我们也就高兴。老百姓有老百姓的生活,普通人有普通人的日子。我们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在平凡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在为我们共同拥有的这个社会尽心尽力,增砖添瓦,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扎扎实实地工作,我们就已经在为这个社会做着贡献。那么,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我们的家人、朋友、领导、同事、社会各界人士就会为我们而高兴、为我们而自豪。到现在还经常有人和我说,“你能从‘法轮功’这个迷混阵中走出来,真了不起。”

  前些日子,我到济南女所去,女所的队长告诉我,女所解教的同学有去上大学的,有去参加技能培训班的,有干个体的,有去打工的,有到新单位去竞争当上经理的,有到地方转化班做帮教的,每个解教学员都对生活充满了信心,队长们真心地为她们感到高兴。

  我们这一批从潍坊劳教所解教或外执回家的同学,表现都不错。我们是抱着不给潍坊所干警和同学们抹黑,为服务社会尽心尽力,也为后面的同学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的想法回家的,因而我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没有给潍坊所的队长和同学们丢脸。

  同学们,经历了“法轮功”邪教这场磨难,我们学会了面对现实,能够更客观更全面地看待社会和处理问题了。这是我们走向成熟的标志。但是,在不健康的思想支配下,人们往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或多或少的惰性,又决定了人们都愿意马上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国家已由过去的计划经济为主,转型为市场经济为主,并且,我们国家刚刚加入世贸组织,国家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尽管国家制定了“法轮功”学员转化后妥善安置的配套政策,但国家有国家的难处,不可能使我们人人满意。在座的每个同学都会面临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相信同学们都能正确对待。

  面对“法轮功”邪教自杀、杀人和精神分裂的最后结局,面对我们身边昔日的功友――今天的死难者和杀人凶手们,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已经逃离了最可怕的结局,我们是何等得幸运!党和政府给了我们第二次生命,代表国家的队长们和我们的亲人们以及社会各界,又手把手地扶我们走上了正路,使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我们又是何等得幸运!这几年,我们伤害了国家太多,而国家却一直在为我们付出,今天,相信我们已经能够承担起自己对国家的责任,让自己为自己负责了。昔日我们痴迷邪教,国家以我们为耻;而今只要我们自立自强,国家就会以我们为荣。可能有的同学会说,你这不是为政府工作人员不给我们妥善安置创造借口嘛!我说不会的。我们应当看到,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的全新的时代,社会越来越透明,越来越文明,污泥浊水已经越来越没有藏身之地,只要是不健康的东西,社会必将其荡涤。如今,人人都在自我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工作,都在向着更文明、更和谐的方向努力。人们已形成共识:谁不负责任,谁就会被文明的社会所淘汰。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只能会越来越公正、越来越敬业。关键问题是我们自己如何加速改造我们的思想。为自己尽早地服务社会创造条件。

  说到这里,容易造成一个误会,好象服务社会是将来的事情。事实上,我们从来就没有离开过社会,我们就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的衣食住行都是社会给我们提供的,我们并没有生活在真空之中。昔日我们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思想的精神控制下,我们自己从内心里把自己当成一个大神仙,尽管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我们一方面享受着社会给予的恩泽,另一方面却在思想上人为地不断地脱离这个社会,随着痴迷的加深,我们的心离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大家庭越来越远,离我们的亲人越来越远。转化之后,我们砸碎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思想的精神枷锁,我们已经明白,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所谓的佛、道、神统统是骗人的谎言。那么,是人就要遵守人的规范,就要尽到人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享受着社会给予我们的恩泽,我们就应该为这个社会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就要服务社会。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我们在哪个环境当中分担什么角色,我们都要尽到这个角色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说,从转化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服务社会了。社会在哪里?社会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在社会之中。我们的中队、我们的大队、我们的潍坊劳教所,就是我们眼前的社会。我们身边的同学、我们的队长、劳教所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队长安排给我们的任务,就是我们服务社会的对象和任务。我们的思想改造跟遵纪守法、跟遵守所规队纪、跟保质保量完成队长安排的任务等等,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今天我们面对的一切,我们所遇到的一切都和我们的思想改造有关。可以说,这既是我们服务社会的内容,又是我们自身思想改造的内容。相信同学们都能够处理好这一切。处理好了,就说明同学们已经溶入社会了,就已经对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了。

  我们都牵挂家中的父母、妻儿,我们都想早一天回到他们身边去尽到我们的义务和责任,那么,我们必须首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把眼前的事情做好,这是父母、妻儿、亲朋好友等共同对我们的基本要求和期盼。也是国家、社会、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基本要求和期盼。我们只要按照队长的安排,尽心尽力地干好眼前的工作,也就已经帮了我们家中的父母、妻儿老小了。我在解教回家前,有一个同学对我说,潍坊的某某人过去受他影响,到现在还痴迷邪教“法轮功”,自己很想去帮她,由于出不去,就帮不上她的忙,感到特别对不起她,非常内疚和沮丧。我就劝了他几句。我说,咱们劳教所不断有新学员进来,我们在帮教这些新学员的时候,就相当于我们帮了外面那些未转化的学员。去年,我们看过的一个新闻报道上说,一条载着几十个人的小船在河中翻了,一青年闻讯赶来救人,他连着救了四个人,就是没有救他的妻子和孩子。当然,他的妻子和孩子让别人给救上岸来了。事后,记者采访他,问他为什么不先去救他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只是很简单地说了一句,“当时只能是得着谁就救谁。”事实上,我们今天的帮教工作也是一样的,也是“得着谁就救谁。”

  当我们的思想改造由被动改造变成自觉改造时,我们解教回家的时候就快到了。我们回家的时候,就已经能够承担起自己肩头上沉甸甸的责任了。当然,这份责任中一定还包括继续同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做坚决地斗争的责任。这也是我们回报社会的内容之一。

  有一天我捡到一份“法轮功”传单,上面说我是“法轮功”的“犹大”,也就是叛徒。事实上,我和同学们都一样,我们不仅仅是邪教“法轮功”的叛徒,而且我们还是铲除邪教志愿者。在痴迷邪教的日子里,我们给亲人、给国家添了许多麻烦,党和政府不仅原谅了我们,而且还挽救了我们,并且教我们做正直、善良、有责任心的人。转化后,我们不仅要不断清除自身头脑中的邪教余毒,而且还要积极投身到转化痴迷者的帮教工作中去,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党和政府有所交待,才能对仍然痴迷在邪教中艰难度日的朋友们有所交待。当然,我们跟邪教“法轮功”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思想领域的生死搏斗,我们要有跟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做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

  思想改造是一项终生的事业,我把上面这些话说给同学们,也说给我自己,由于水平所限,又加上我自己做得也很不够,难免有不足和错误之处,欢迎队长和同学们给予批评指正。

  在此,我们真诚地向高举反邪教大旗,在党和政府的救人工程中无私奉献的潍坊所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里,特别向在我刚入所时,我在潍坊所绝食的64天中,对我辛勤付出的赵大队长、杜队长等全体队长们和管理科的领导们表示衷心地感谢!没有队长们的精心照料,就没有我的今天,我只能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把队长们送给我的爱心再送给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们,以此作为我对队长们的报答。

  患难与共、同喜同悲的同学们,痛苦和泪水、新生与展望,铸造了我们特殊的情感。同学们之间的友谊,同学们和队长之间的友谊,都是我们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这是一曲曲充满爱心的生命大合唱。就让我们一起来珍惜它,弘扬它吧。事实上,“决裂邪教,走向新生”的历程早已变成我们服务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强大动力。我们相信,汇聚爱心的高尚思想也一定会陪伴我们到永远!

  最后,祝大家身心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谢谢大家!谢谢!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