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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练功典型”的真面目

作者:秦琼山 · 2007-08-30 来源:凯风网
  最近境外的法轮功组织推出了两个“练功典型”,一个叫朱柯明,男,50岁,现居香港,号称“千万富翁”。另一个叫韩素秋,女,59岁,号称“声乐专家”,现居美国。这两个练功典型推出后,法轮功媒体“大纪元”、“明慧网”分别撰写了两个专题《控诉xxx第一人——千万富翁朱柯明九死一生话传奇》、《访声乐专家:人生为何?》予以报道,开动所有宣传机器大肆转载宣传,并组织信徒们在海外华人论坛疯狂粘贴他们的“先进事迹”。朱柯明曾是我多年的老朋友,对其可谓知根知底;韩素秋也因是法轮功媒体里的常客,对其有一定了解。那么这两个法轮功“练功先进典型”到底是什么人物呢?

   一、朱柯明——刑满释放人员,慢性酒精中毒病人,失忆症患者,失败商人,朋友们戏称其为“朱八不戒”。

  朱柯明,男,汉族,1957年5月24日出生,原籍北京市丰台区,高中文化程度。其父系北京精密机械研究所离休干部,育有四子两女。朱柯明上有一姐一兄,下有一妹两弟。因是朱家第二个儿子,人称外号“朱二毛”,曾先后在丰台区东高地小学第一小学、中学上学,毕业后又先后在大兴和义农场和燕化公司、燕山联合对外贸易公司等单位工作。因其前岳父移居香港之故,朱柯明作为前妻家属于1991年2月移居香港。当时户落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铜锣湾柯布连道修顿花园E28。后离婚回北京定居,和情人段巍合伙做家具生意,1998年经段巍介绍开始练习法轮功。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00年12月5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自2000年9月7日起至2005年9月6日止。2006年初到香港居住,依靠情人段巍接济过活。

  且看大纪元记者梁珍采写的《控诉xxx第一人——千万富翁朱柯明九死一生话传奇》一文中,朱柯明是如何胡说八道、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

   1、朱柯明因投寄、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却自称“因起诉国家领导人而遭报复”。

  朱柯明一直刻意将自己打扮成因起诉国家领导人而被报复、秘密判刑的政治受迫害者形象。《控诉xxx第一人》文中称:“仅仅十多天,两人被中共警察秘密抓捕,一死一伤。……其实是将他秘密关押,直到二○○一年四月份朱柯明被判刑后,家人才知道被关的地点。”

  实际上,海淀区人民法院(海刑初字[2000]第2113号)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刑终字[2000]第2564号)审判朱柯明一案的判决书认定:朱柯明伙同王杰、段巍等人于2000年5月至8月间,执笔起草标题为“伟大的佛法就在你身边”等以宣扬法轮功歪理学说、为“法轮功邪教组织鸣冤叫屈为内容的宣传材料,并交由王杰(另案处理)用电脑打印好后大量复制,后朱柯明伙同王杰分多次将装订好的法轮功宣传材料通过海淀区紫竹院、永定路等邮局,分别寄往国务院、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党政机关、各大高校、外国政府首脑和外国新闻媒体。因此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300条而判处朱柯明有期徒刑五年。可见朱柯明被判刑与所谓的“起诉国家领导人”没有任何关系。

  2007年7月3日发表在“大纪元”的《控诉XXX第一人王杰惨死》一文中,朱柯明的同案犯、情人兼生意伙伴段巍(人称“胖丫头”)的回忆可以证明以上事实非假:“为了寄出大量信(很多时候是一次寄一千封)而不被发现,3人(朱柯明、段巍、王杰)努力找邮局。见到邮局、邮筒之类的就很高兴,王杰把邮局、邮筒的地点记下,晚上3个人就开车到通城去寄信,每一个邮筒投10几封。”这篇文章中接着又写朱柯明自己回忆:“就是看到写了那么多信,迫害都没有停止过,给XXX去信,给人大政协去信,给司法部门去信,给国务院的各部委去信,去了无数的信,后来还写信给各国的首脑、各大新闻媒体。”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于2000年10月18日发布消息称:“9月7日晚上,两人在朋友(段巍)家被强闯进屋的公安强行抓走,关押在房山公安分局看守所。”法轮功“明慧网”于2000年10月22日发布一篇名为“南华早报:法轮功男子失踪”的文章称:“10月13日,朱柯明的家人接到警察的通知……让他们去拘留所取回朱先生留在那儿的个人用品。”“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2000年10月23日发布的消息:“朱柯明:……2000年9月7日晚十点锺,在北京西北郊外私人住宅家里,突然被十几名便衣警察翻墙越入将二人秘密逮捕。(注:这十几名便衣自称是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及房山分局警察。)”,“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2001年3月29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元旦,我被抓后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在这里,我见到了香港大法弟子朱柯明……他告诉我,他已被非法定罪,并拿出判决书让我看,上面写着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五年,没收电脑、扫描仪等用具。”

  由此可见,朱柯明、王杰被捕时,其情人段巍当时作为证人在场,公安干警亮明了身份,依法核实了朱柯明等人的身份,依法对朱柯明等人实施了拘留,并通知了其家属。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柯明进行了一审、二审公开审理,并通知了其家人。因此朱柯明的“遭报复”、被秘密羁押和判刑等说法纯属个人杜撰和臆断。

   2、朱柯明脾气暴戾、性格怪异、恶习很多,却被描绘为“威武中透着斯文”。

  《控诉xxx第一人》一文称:“眼前的朱柯明,喜欢穿白衫配吊带裤,高高大大的北方男子,威武中透着斯文。他爽朗的笑声、敏捷的思维、自信的神情很容易感染周围的人。”大纪元记者试图将朱柯明描绘成一个超凡脱俗“神”的形象,作为多年老朋友,我们了解实际生活中的朱柯明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朱柯明家族有精神病史(其长兄为狂躁型精神病人)。生活中的朱柯明蛮不讲理、崇尚暴力,性格粗野,狂浪不羁。其弟妹、公司雇员都曾挨过其殴打、虐待。其大弟弟曾当着朱柯明的面向我们这些朋友控诉说:“我哥经常殴打我们,你们看,我眼眶上至今还留有伤痕呢。”我们一看,他的眉角留有一道长达2厘米的深疤。这时候,作为兄长的朱柯明不但不觉得惭愧,反而破口大骂。朱柯明为人蛮不讲理,听不进别人的劝告,生起气来,满口脏话。

  生活中的朱柯明,吃喝嫖赌无一不沾,骂人打架无一不会。因为性格因素,朱柯明先生先后两次离异,心灵饱受创伤。特别是练习法轮功以后,逐渐出现严重精神障碍,烟一天抽好几包,每晚不喝半斤以上白酒睡不着觉,即使这样利用酒精麻醉每天也只能睡眠1、2个小时。并逐渐出现慢性酒精中毒症状:情绪经常失控、脾气怪异、反应迟钝、说话啰嗦……。服刑期间,我们通过朱柯明父母得知监狱内不许抽烟喝酒,都替他高兴。哪知,2005年底朱柯明刑满释放后不久我们去看望他时,他又喝得醉熏熏的,且满口脏话,弄得我们不欢而散。

  朱柯明先生的品行在练习法轮功后日趋离谱:对与前妻所生女儿不理不睬,连信都不写一封;对父母态度忤逆不孝,经常顶撞辱骂父母;其姐妹弟弟们都是普通工人,生活条件一般,朱柯明也从不给予帮助;长兄一直生活不能自理,从未得朱柯明任何照顾,依靠年近八旬的父母照料……,以至于朋友们看不过眼,与他日渐疏远。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他和英籍的段巍女士开始非法同居,其父母和我们这些朋友都竭力反对。因为段巍(人称胖丫头)不但年长朱柯明几岁,人长得巨丑,而且整天神神叨叨,不象个正常人。但这两人年近半百,长期在段巍位于京城西北郊的别墅里厮混,保持同居关系持续在十年以上,大概是受海外生活背景影响吧。

  上世纪末,有一次朋友聚会,朱柯明跟我们说他练上了法轮功,要“圆满”、要“白日飞升”、成仙成佛。朋友们都当笑谈说:“你这修炼不错,吃喝嫖赌抽都不戒,以后就叫朱八不戒吧。”于是,朋友们都开始笑称柯明为“朱八不戒”了。

   3、朱柯明不学无术,胸无点墨。善于投计钻营、巧取豪夺,行为不端,却被描绘为“儒雅”。

  《控诉xxx第一人》一文中称“香港人朱柯明,一位喜欢哲学艺术、设计过大陆一流园林别墅、拥有近百员工的成功企业家,……目前在香港靠画画为生。”“兴趣爱好广泛,喜欢哲学,喜欢中国文化,曾师从著名国画大师诸大雄画国画,也曾经设计过大陆一流的园林别墅。”

  事实是,朱柯明小时候任性淘气,学习并不好。文革期间勉强混了个高中毕业。我们朋友中间很多人后来都考上了大学,朱柯明也跟风到中央美院花钱买了个大专文凭。1973年在南效农场工作。1976年到燕化招了工,1978年在燕山工作时提了干。这些经历并没有使朱柯明聪明、儒雅起来。记得一次聚会时,柯明又和我们宣传起了法轮功那一套。他说练习法轮功能改变人的基因,令我们差一点喷饭。朋友们反问他什么叫基因,他当即瞠目结舌,答不上话来。至于朱柯明所说的“设计一流别墅”一事,我们从没听说过。大概是指段巍位于海淀的别墅吧,那栋别墅如果也算“一流”的话只能用“糟蹋汉字”来形容。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要是段巍给朱柯明下个“一流”评价倒不令人意外。

  至于朱柯明所说的“三天学法律,无师自通”、“花了三天写了正规的申诉状,长达四万多字”、“很多专业人士都赞叹思路清晰,法律用词专业,很神奇”等说法根本就不值得一驳:因为朱柯明的同案王杰大学期间学的就是民商法(见大纪元2007年7月3日的《控诉xxx第一人王杰惨死》一文中段巍回忆),所谓的《申诉书》系王杰和朱柯明共同完成,朱柯明是将死人王杰的功劳全部揽在自己身上。再说朱柯明所说的《申诉书》,“明慧网”上即可找到,我拜读过,哪有什么“正规、神奇”之处,只能用“狗屁不通”来形容。比如将起诉别人的《起诉书》说成不服某生效判决而申诉的《申诉状》,就足以说明朱柯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法盲。

  朱柯明号称“千万富翁”,经营“雇员百人的私人企业”。不知道内幕的人还真不知道,朱柯明所说的“亲手创办经营的私人性质的公司”,全称为北京柯明工贸公司。通过北京市企业黄页和“百度”一搜:北京朱柯明工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七棵树路32号。法人代表朱士宽,企业性质集体企业,注册资本55万元,雇员10人,经营范围涉及室内装饰服务、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和医疗器械等等。不信,可以随时去查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朱柯明不但将集体企业资产据为己有,并且在其服刑期间及释放后,将企业先后交由自己家人弟弟、父亲等人经营,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而濒临倒闭,造成大量公有资产流失,涉嫌偷税漏税和侵吞国家资产。

   4、朱柯明服刑期间转化,多次公开揭批法轮功和李洪志,还公开表演过揭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节目,出监以后,又说自己“从未签下放弃信仰的保证书”,将自己装扮成对抗转化“为法而生、为法而存”的“护法英雄”。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7年6月27日在《法轮功学员在香港递状控告XXX》一文中报道说:“得知两位原告学员在酷刑虐待下都没有签下放弃信仰的保证书,代表他们的资深大律师夏博义(PaulHarris)对两位受害人表示尊敬。”我的《香港滥诉案中三个诡诈人物》刊出后,《控诉xxx第一人》中先吹嘘朱柯明为:“这位硬气得让监狱警察都暗暗佩服、九死一生都没有放弃自己信仰的北方男儿”,后又羞羞答答地承认:“稀里糊涂地写了保证。但他睡了两天后清醒了,当时就写了推翻转化保证的声明。”

  本人2007年7月10日发表于“凯风网”上的《法轮功香港滥诉中的三个诡诈人物》一文中,对朱柯明服刑期间的转化情况进行了详细表述。说明朱柯明服刑期间不但转化了,还于2001年7月20日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法轮功服刑人员文艺汇演会上表演了相声、合唱等揭批法轮功的节目,并因此获得监狱嘉奖奖励。2002年底,朱柯明又多次在监狱大会上公开揭批法轮功邪教,在李昌、王治文等法轮功服刑人员在内的服刑人员面前痛哭流涕地揭批法轮功、痛骂李洪志,这些监狱都留有录相,并且当时的当事人都活在世上,这些他朱柯明能抵赖得了吗?再三狡辩和吹牛只能证明他朱柯明反复无常、言而无信,品行低下。

   5、朱柯明因慢性酒精中毒导致牙齿脱落,却自称在监狱受过“虐待”。

  且看法轮功媒体在朱柯明牙齿脱落的问题上,是如何自相矛盾的:

  2007年6月28日“大纪元”的一篇名为《法轮功学员在香港递状控告XXX》的文章中说:“香港居民朱柯明,……在天津茶淀监狱,遭受重重酷刑,在暴打电击等酷刑下,他的牙齿几乎被打光。”

  而6月30日明慧网发表的《诉X案原告朱柯明促解体中共、结束迫害》文章中朱柯明则称:“我遭受到了世人难以想像的刻骨铭心的痛苦与伤害,五年的迫害,仅牙齿都快掉光了。”

  法轮功的新唐人电视台今年7月20日播出的《新闻周刊(71)7.20特别报道:迫害中的修炼人》又称:“朱柯明因为香港居民的身份和外界的努力营救活了下来,但被关押在天津茶淀监狱五年,期间遭受暴打电击等种种酷刑,牙齿掉了2/3,身上多处留伤。”

  而大纪元今年8月15日发布的《控诉xxx第一人》中则称“数名警察用数根电棍高压电他,到现在那一片头发也长不好,而牙床也开始松动,牙齿共掉了九颗。”

  法轮功媒体报道明显自相矛盾,不合逻辑。因为:第一,朱柯明的牙齿到底是“打”了还是“掉”了,还是“松动脱落了”?第二,一会儿说掉了九颗牙齿,一会儿又说掉了三分之二牙齿,难道柯明先生满嘴只有12颗牙齿?第三,据我所知,朱柯明曾经服刑的北京市前进监狱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不可能发生明慧网和大纪元所说的情况;第四,你能想像出一个“为大法生、为大法存”的大法徒,从没写过“表示妥协的保证书”,“牙齿都被打光了”,还能在北京监狱管理局文艺汇演会上与人合说相声和引吭高歌,表演揭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节目吗?据我所知,朱柯明因为长期酗酒,造成身体受损,出现牙床松动、牙齿脱落十分正常。

  在朱柯明所谓被监狱警察用电棍“电”的问题上,朱柯明的投诉也是漏洞百出:

  朱柯明满嘴跑火车、自相矛盾姑且不说,其记忆力也基本丧失了,足以证明其深受酒精中毒之害:比如把只有只有10名职工的集体企业说成“经营一家有着近百名员工的私人企业”、把同居十多年的情人段巍认成“合作伙伴”、把2005年9月6日刑满释放记成“最终于二○○六年中被释放”、把大纪元组织一群丧家之犬杜撰的《九评》认作“是神写的书”……。法轮功这样炮制出来“朱柯明的传奇故事”,如果真的“传遍五湖四海”,只会贻笑于天下。

   二、韩素秋——一个招摇撞骗,满嘴谎言,神经兮兮的女人。

  1、韩素秋身份可疑,编造身份到处招摇撞骗。

  “明慧网”2005年9月12日发布的《书声朗朗静园飘香——记明慧学校桥水市分校的第一天》中称:“前中央音乐学院教授韩素秋女士做顾问。”

  1999年1月1日韩亲自写的《心系大法坚定实修》一文中称:“我毕业于音乐学院,退休前是大学教员。我觉得几百元退休金,能够保证我生活所需的费用。”

  2002年06月28日法轮功编辑的《海外文集、修炼故事》中有韩素秋发表的一篇《心系大法坚定实修》文章又称:“我退休前是中央民族大学音乐系声乐教员。我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先在中央乐团当了12年歌唱演员,后来又从事12年的声乐教学工作,在音乐圈里也算个强者吧。”“我觉得几百元退休金,能够保证我生活所需的费用。除此之外,钱对我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

  而2007年1月20日互联网上《段会芝写给李洪志师父的信件》中说:我叫段会芝,是洛杉矶水晶皇宫公司的老板……。韩素秋当时表态响应,“鄂岳锋不干我也不干”。丁锦也表态,“鄂不干了我坚决不干”。我问她俩为什么,韩素秋回答:“鄂岳锋很善良,所以我支持他。”

  “明慧网”2007年8月14日发布的《访声乐专家:人生为何?》一文中称:“现居美国的韩素秋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曾在中央乐团任主要歌唱演员十二年,在无数大型演出中独唱、领唱,并开过个人演唱会;后来在中央民族大学声乐系任教,并受邀到中国各地音乐学院及海外的艺术学校教授声乐,可谓桃李满天下。她还在《中国音乐杂志》上发表很多关于声乐的论文,在许多歌唱比赛中任评委。”

  笔者通过互联网搜索了一下,除了法轮功媒体报道外,从来没有任何一家其他国内外媒体报道过这个大法徒“韩素秋”,可见其所谓“传奇经历”均系本人编造和自吹自擂。

  即使法轮功媒体的报道中,同样是这个韩素秋,一会儿自称是中央音乐学院教授,一会儿自称是中央民族大学教员,一会儿跑到桥水市民慧学校当顾问,一会儿跑到洛杉矶去卖珠宝。不由得不令人疑窦丛生:你韩素秋到底是干啥的?为什么要冒充中央音乐学院教授?既然是音乐圈的成功者,讲课都忙不过来,把名利看淡了,为啥又要跑去给人打工卖珠宝?既然自称“大学教授”,女干部是55岁退休,女工人才是50岁退休,你为啥50岁就退休了?并且北京2002年连退休工人工资都超过千元了,你一个大学教员,退休工资为何只有区区几百元?这些都不符合常理。

  既然有几十年授课经验,应该表达能力出众,为啥还要在“2007年纽约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上发言”上大念发言稿?在《心系大法坚定实修》一文中韩素秋称:“之后我用两天时间读完了《转法轮》”,为什么到了《访声乐专家:人生为何?》一文中韩素秋又称:“回家之后,我不吃不喝,用一天一夜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一遍《转法轮》”?从其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讲话中可以看出,韩素秋的话也是前后矛盾,并无真实性可言!

   2、韩素秋所讲的故事荒涎不经,不足为信。

  在1999年、2002年《心系大法坚定实修》及《访声乐专家:人生为何?》一文中韩素秋都讲述了同样一个经历:

   1997年4月份,我和老伴骑车去功友家。路上被一汽车撞了,当时我人被撞飞出七、八米远后,摔在地上。……于是我坐在地上叫老伴让人家司机和乘客走。他们都过来要送我上医院,我说:“没事,你们走吧。”……起来后,把自行车往便道上一丢,我架着胳膊,拐着腿,先乘小公共汽车,后乘大公共汽车,又走了一站多地,从功友家请了书出来,好容易等来公共汽车又挤不上去,只得又走了两站多地,打了个面的回到家。

  韩素秋被夏利出租汽车撞出七、八米外,那车速至少在60公里以上吧,这个速度下撞出七、八米后还能自己回家?

  法轮功宣传这样的故事,无非是借韩素秋的嘴,来证明法轮功的“神奇功效”。难道法轮功练习者真的能撞车不死不伤?那么请问李洪志和众大法徒,为什么泰国法轮功骨干张孟业2006年9月被车撞死了?

   3、经常情绪失控,歇斯底里地喊叫,精神极不正常。

  在韩素秋的文章和发言中,经常有这样的类精神病症状发作:

  “我心情也越来越压抑,话也少了。我常常仰天长叹。有一天夜里,我实在想不通,更向天高喊:‘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呀?谁能回答我呀!’我是唱歌的,嗓门大而亮,那声音在震天撼地。”

  “我在家擦地时,想起成长、及修炼后的经历,心有所感,忍不住对着天地大喊一声:‘我要返本归真!’因为我是唱歌的,嗓门大而亮,估计整栋楼的人都能听见,我自己也是全身感到震动。”

  韩素秋的这种“整栋楼的人都能听见”扰民叫喊,不仅说明精神上可能存在的问题,而且完全没有公德。

  显而易见,李洪志和法轮功是为了给苦苦乞求圆满而不得的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打气,鼓舞法轮功练习者中日益低迷的“正信”,拉拢少数残余的大法弟子继续为其卖命,维持一个稳定的“邪教场”,继续欺骗一些中毒较深的练习者制造事端,所以才变换手法,搞“评优选先”活动,抬出这两个神经兮兮、破绽百出的“练功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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