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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与李洪志的共性

作者:维 真 · 2007-09-28
  近来陈水扁为了推动所谓的“入联公投”真可谓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这不禁让人想起另一个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背弃国家民族的李洪志。一个希望成为台独教父,一个已是邪教教主。虽然各自的政治诉求有所不同,但本质相同。随着他们之间的相互利用、媾和,这种共性越来越明显。

  他们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为私利,不顾他人感受,不顾民族感情,更不顾国家利益。李洪志为了满足自己及法轮功组织的邪恶欲望,采用诱骗、恐吓等手段控制学员,勾结各路反华势力对祖国极尽诬陷抹黑之能事,毫无廉耻的投靠反华主子,赤裸裸的充当新一代华奸。而陈水扁则是为了个人的政治地位,少数死硬台独分子的顽固立场,图谋将台湾从祖国的版图上分裂出去,不惜将台湾民众置于危险的境地,更不在乎将东南亚各国拖入动荡的格局。

  在行事风格上他们也是惊人的一致——不择手段。一切邪恶势力在推销自己时都毫无例外的要攻击正常社会、包装自己。李洪志、陈水扁都深谙此道,于是他们对中国中央政府不约而同的采取了攻击态势,手段也极其相似。首先就是极尽所能污蔑抹黑,以达到惑众的目的。无论是法轮功媒体还是亲台独媒体,每天报道的内地内容基本上都是负面的消息,更多的是造谣炒作,如“活摘”之类的谎言经常是长篇累牍的反复出现,目的无非就是希望人们对中国中央政府产生敌意,企图用证敌之谬明己之正。然而民众并非三岁幼童,他们有自己的判断,特别是随着交流的频繁,那些妖魔化的宣传不攻自破。因此,李洪志、陈水扁都极力阻挠人们的正常交往。李洪志明确要求海外弟子不要回国,国内弟子要在国内认真做好“三件事”不要出来,说“还不是时候”;陈水扁则连“超女”等入台演出、姚明访台都禁止发表言论,甚至大熊猫也不准入台。在对待2008年北京奥运问题上,法轮功是用所谓“人权圣火”抵制“奥运圣火”,鼓噪世界各国抵制北京奥运;陈水扁干脆拒绝“奥运圣火”经过台湾。他们各自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他们阻断人们交流的企图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除了打所谓文化的招牌外,他们还擅长各种广告造势的花招。在路边、闹市等地方花巨资作广告牌是最常见的方式,不过,陈水扁到底财大气粗,花台湾纳税人的钱一点都不心疼,比那仰人鼻息的李洪志阔气多了,最近在联合国总部大楼附近租用了大面积的广告摊位,为他那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野心鼓与吹。还有就是游行集会散传单了,不过奇怪的是,他们总喜欢在国外游行,特别是他们的主子那儿隔三叉五的网罗几个人喊上几句,转上一圈,还要搭上一批文化衫,制造一堆废纸。初看着实让人不解,但静下心来一想就明白了:无论是李洪志、陈水扁,还是他们背后的法轮功、台独势力,他们的表演是为主子准备的。因为在华人社会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主子的恩赐与扶持,否则将无以为计。

  陈水扁与李洪志还有一点共性就是,他们自说自话的丑恶表演永远不会蒙蔽善良正直的人们的双眼,他们的野心最终是一场空,到头来,他们也只能共同沦为民族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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