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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神秘、暗示

作者:大 弓 · 2009-04-22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话语具有模糊性、神秘性、暗示性三大特点。因其模糊,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因其神秘,故能迷惑好奇者;因其暗示,能够使信之者产生幻觉。“法轮功”邪教话语上述基本特点使之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与控制力。

   (一)模糊性

  马惠娣《伪科学辩识》一文中指出:“当伪科学声称提出理论来向当代世界的看法挑战时,他们所提出的根本不是理论,而是情景描述,更拿不出新的法则来代替旧有的。”情景描述具有模糊性,因其模糊,留下了想象的空间。“法轮功”邪教话语中的“法身”、“法轮”、“另外空间”、“法轮世界”、“元神”、“人皮”、“元婴”等,都靠情景描述,因而每个修炼者对此都可以驰骋自己的想象。

  法轮:《转法轮》中对于“法轮”是这样描述的:“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他在你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他在正转的过程中,会自动地从宇宙中吸取能量,他自身还会演化能量,供给你身体所有各个部分演化所需要的能量。同时,他反(时针)转的时候会发放能量,把废弃物质打出去之后,在身体周围散掉了。他发放能量时,会打出去很远,重新带进新的能量,他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这里至少有这么几个难以解释的问题:一是宇宙星体不会反转,“法轮”既然能够反转,怎么会是宇宙的缩影呢?二是既然永动机不可能,“法轮”何以能“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呢?三是发放能量的过程中是如何“重新带进新的能量”呢?对此,李洪志的解释仅有两个字:“旋机”,听之者只能昏昏然不知其所云。

  法身: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的很大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那个生命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以变大和缩小的。有的时候他变得很大,大到看不到法身的整个头;有时候会变得很小,小到比细胞还小。”甚至还说:“大多数我的法身是穿佛的袈裟,蓝头发,卷卷的蓝头发,很蓝很蓝的,翠蓝的。”李洪志对于“法身”的说明,完全依赖于情景描述,根本无从考据,留下的想象空间很大。

  元神:《转法轮》中说:“人除了他的主元神(主意识)之外,还有副元神(副意识)。有的人副元神有一个、二个、三个、四个,还有五个的。这个副元神和他的性别不一定一样,有的是男的,有的是女的,都不一样。其实主元神也不一定同肉身一样。因为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人的副元神层次往往比主元神来的高,特别是有一些人,他的副元神来的层次特别高……平时人们想什么问题,做什么事情,由主元神说了算。副元神主要起到控制人的主元神昼不做坏事,但主元神很执著的时候副元神也无能为力。副元神不受常人社会所迷,而主元神容易受常人社会所迷。”“副元神挺有本事,他就离体找他生前认识的大觉者。”“我们修炼界讲,人的元神是不灭的。”李洪志所谓的“元神”,也是通过情景描述展现出来,仍然是模糊不清,只能凭想象填补。

  元婴:《转法轮》中说:“元婴就从小腹部位这块丹田生出来,慢慢的越长越大。长到乒乓球那么大的时候,整个身体轮廓都看清楚了,鼻子、眼睛都生成了。像乒乓球那么大的同时,他的身边又生出了一个圆圆的小泡。生成之后随着元婴长,它也跟着长。当元婴长到4寸这么高的时候,就出现一片莲花瓣。等长到5-6寸这么高时,莲花瓣基本长成了,一层莲花出现了,金灿灿的元婴坐在金色莲花盘里,很漂亮。那就是金刚不坏之体。佛家叫做佛体,道家叫做元婴。”李洪志在其自撰小传中称自己12岁时便“元婴初始”。尽管李洪志对于“元婴”描述得似乎很细致,但并没有说清为何会长出元婴的机理。

  法轮世界:对于“圆满”后的去处,李洪志在其邪说中虚构了一个“法轮世界”,声称较之“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极乐世界,“法轮世界更美”。由于对于这个所谓美好世界的描述十分模糊,使得修炼者能够驰骋各自的想象,每个修炼者心目中的“法轮世界”都不同样。“1·23”自焚事件的当事人刘思影,只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她烧伤住院期间,记者采访了她。在回答记者关于“法轮世界”的提问时,她的回答便是想象中的美好的世界:“阿姨,我是这样想的,到天国的路,知道吗,是金的。”其实她哪里知道,如果什么都是金的,没有别的颜色,那个世界是多么的单调乏味啊。

   (二)神秘性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神秘会勾起人的好奇心,越是神秘的东西往往越有诱惑力。“法轮功”邪教话语不乏神秘色彩,神秘不仅使其富于诱惑性,而且神秘也能掩盖其愚昧无知。对于各种迷信邪说,往往会借助神秘矫饰其伪,“法轮功”邪教亦不例外,什么“附体”、“宇宙语”、“天目”、“佛法神通”等,便是典型代表。

  附体:《转法轮》中说:“我们可能有许多人在修炼界听说过有关动物、狐黄白柳等等这些东西附体的事。”“要想修炼,就必须得有人体,所以就出现了炼功人,被附体是其中一个原因。”“全国各地练功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体的?要讲出来很多人会不敢练功,为数相当吓人的。”“因为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这些人的附体都是他自己求来的。”“它不但附体,还把人的元神弄死。它钻到人的泥丸宫里去,蹲在那里。”所谓附体之说纯系神话迷信,《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搜神记》等神怪书籍中不少,真实生活中绝无。“法轮功”话语中搜罗如此怪诞之说,不外乎是要增加其邪说的神秘诱惑力。

  宇宙语:曾经有位自称懂宇宙语的特功大师张香玉,因违法犯罪身陷囹圄,最终承认所谓宇宙语纯属瞎编。李洪志步其后尘,在《转法轮》中专辟一节,大谈所谓宇宙语:“什么是宇宙语呢?就是这个人突然间能说一种莫名其妙的话,嘀哩嘟噜、嘀哩嘟噜的,说的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那是怎么会事呢?就是你的思想被外来的一种灵体给控制住了”。所谓“外来的一种灵体”,所谓“莫名其妙的话”,根本拿不出任何事实根据,完全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但却能够增加神秘色彩。

  开天目:《转法轮》中说:“我们所说的天目,实质上就是在人的两眉之间往上一点联结松果体这个位置上,这是主通道。”“我们讲的开天目,就是避开人的视神经,在人的两眉之间给打出一条通道来,使松果体直接向外看,这就叫开天目。”“天目层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透过我们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层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看物,透视人体,它就具备这样一种功能。”“肉眼通、天眼通、慧眼通、法眼通、佛眼通。这是天目的五大层次,每一层还分为上、中、下。”“我给你直接开到慧眼通这个层次上。”“天目是不能求的,越求越没有。”这些神秘兮兮、玄而又玄的话语,纯粹是为了欺骗修炼者,其实松果体根本就没有视觉功能,因此天目之说根本没有科学根据,站不住脚。

  佛法神通:李洪志为神化自我及其“法轮功”,编造出所谓“佛法神通”,其中包括诸多特异功能,譬如其亲笔小传中吹嘘的隐身、定物、搬运、思维控制等四大功能,以及《转法轮》中所描写的能将蛇仙销毁的强大化功,还有其他诸如遥视、宿命通、摄魂大法、“法身”保护、“法轮”保护等诸多功能。李洪志在贵州讲法期间,甚至对在场的人讲:“我对佛也不错,关键时刻不帮我,我要把佛捆起来,杀了、砍了。”他还对宋炳臣等早期弟子吹嘘说,他能够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某某领导人找我,让我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我使点劲,也能推迟30年”。这些所谓的“佛法神通”,尽管子虚乌有,根本就拿不出任何实打实的证据,但经李洪志唾沫四溅地宣说,不由不让被套上精神控制枷锁的修炼者相信。

   (三)暗示性

  “法轮功”邪教话语富含暗示,对照修炼者叙说的各种荒诞“神迹”,便不难看出“法轮功”邪教话语中含有的暗示效果。其暗示基本过程是:李洪志通过指导语发出暗示,修炼者因绝对相信李洪志而接受暗示并产生幻觉。而且幻觉一旦转换成文字,便会进一步增强暗示性。许多修炼者产生幻觉后,以幻为真,更加痴迷“法轮功”邪教而不能自拔。

  闪着金光的书页:李洪志在《转法轮法解》中说:“特别是《转法轮》那本书,我们好多开了天目的人看,说冒着金光。”李洪志所说的话对于修炼者而言便是暗示语,受其暗示,修炼者真的会产生幻视效果。一位受暗示的修炼者在《停电学法,佛光伴读》一文中写道:“突然漆黑一片,停电了!我朝漆黑的门口望去,心中充满遗憾!当我回头再看手中捧着的《转法轮》,出现了奇迹。只见所看的书页上放出金色光芒,照得书上的字都是清晰悦目,仿佛那纸都闪出金光。”

  法轮保护: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了一个故事:“有个学员家旁边在盖楼,现在这个楼盖得可够高的,那个脚手架都是两寸粗的铁管子,四米长。这个学员从家里走出来不远,一根铁管子就从那高楼上垂直下来了,直奔他头顶穿下来了,马路上的人都惊呆了。他说:谁拍我?他还以为谁照他脑袋拍一下呢。就在这一瞬间回头的时候,看到头顶上一个大法轮在那儿旋呢,这根铁管子顺着头就滑下来了。滑下来之后就插到地上不倒。”这个故事对于修炼者也具有暗示性。一位受暗示的修炼者在《盘山路上客车出险,法轮引导直达目的》一文中写道:一辆载有60余人的客车,“方向杆底部连接处的滚针轴承外壳全被绞碎卡在方向杆上,即使不会开车的人看了也明白,这种情况方向盘是根本转不动的”。然而,“天目打开的学员”却能够看到“李老师的一个大法身转动着法轮带动一辆大客车缓缓前行”,“客车沿着盘山道缓缓地行驶了一千多米,一直开到山顶上,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整齐”。暗示产生的幻觉真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练功场红光笼罩:《转法轮》中说:“我们的炼功场比其他任何功法的炼功场都好……我的法身从一圈,炼功场的上空还有罩,上面有大法轮,大法在罩上面看场。那个场不是一般的场,不是一般的炼那样的场,是个修炼的场。我们很多有功能的人都看到过我们法轮大法这个场,红光罩着,一片红。”这番话对于修炼者也有暗示性,一位修炼者在《四周倾盆大雨,炼功场红光笼罩》一文中写道:“当炼完‘佛展千手’时,天空更加黑暗,电闪雷鸣,四周已是大雨倾盆。当时炼功场上有几个学员看见四周漆黑,唯独我们炼功场上空是一片红光笼罩着。有的学员还看见我们正上空有个大法轮在旋转。”显然,李洪志的暗示语与修炼者的幻觉如此惊人的相似,不难看出其中的奥妙之所在。

  汽车撞不伤: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过几个汽车撞不伤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说:“我在北京办班的时候,有一个学员,骑自行车过马路,走在马路一拐弯的时候,有一辆高级轿车在急转弯处把我们这位学员给撞上了,这位学员是个女的,50多岁。那轿车一下子就撞上她了,撞得够狠的,就听那动静‘当’的一声撞在头上了,她的头正好撞在车棚上。这时这个学员的脚还跨在车子上,头撞上了,却不觉得疼。不但不觉得疼,也不出血,连包都没有……可那轿车被撞进一个大坑去。”这个故事也对修炼者产生暗示作用。一位修炼者在《汽车撞我我无恙》一文中写道:“下午五点半光景,当我们走到汉口孙中山铜像前的马路中间时,突然从人群中窜出一辆中巴,向我的左侧撞来。一下把我撞出三米多远,左手提的提包被抛到一米开外……在撞车的瞬间,我只感到有人把我托起来朝右前方大力一推,我控制不住随着强大的力量被抛在地上。当时我没有什么害怕和疼痛的感觉,当我转过脸,发现有一辆中巴停在眼前,这才恍然大悟。”这位修炼者对被撞未受伤的结果,归结于受到保护,这一点与李洪志所讲的故事如出一辄。

  总之,通过对“法轮功”邪教话语模糊性、神秘性、暗示性等三大特点的分析不难看出,“法轮功”邪教之所以具有欺骗性与控制力,就在于其善于巧妙利用人们的某种自以为是的心理。假如我们掌握了科学知识,并善于开动脑筋,“法轮功”邪教就很难施展其话语的欺骗性与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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