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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摘”的总导演——李洪志

作者:高 强 · 2013-01-18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习练者为何要自杀、自残或杀人?笔者认为:这些法轮功习练者之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完全是因为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潜心炮制的邪说诱导和竭尽其能的蛊惑煽动所致。显然,李洪志是法轮功习练者自杀、自残或杀人的幕后操盘手,是法轮功悲剧的罪魁祸首。

  一、李洪志炮制邪说埋藏祸根

  在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炮制的整套歪理邪说中,对法轮功习练者最具影响力和潜在危害性的邪说有“消业论”、“除魔论”、“虹化论”、“去执著”、“度人论”、“证法论”等。

  李洪志从佛教中窃取“业”的概念,并作篡改,谎称“业”分为“病业”、“思想业”等不同类型,只有通过法轮功的所谓“修炼”,才能真正实现“消业”,进而实现“圆满”。

  李洪志从佛教中窃取“魔”的概念,并作篡改,称“魔”有多种渠道产生,譬如“炼功招魔”、“自心生魔”,且有多种,譬如“心魔”、“天魔”,因为有“魔乱法”,所以要“除魔”。

  李洪志从佛教中窃取“执著”的概念,并作篡改,不仅将“名”、“利”、“情”,甚至将一切“常人心”都视为“执著”,必欲去之而后快。

  李洪志从佛教中窃取“度人”的概念,谎称除他及所创制的法轮功邪教之外,别无他人或其他法门可“度人”,只有他才能真正将法轮功习练者度往天国世界,“功成圆满佛道神”。

  李洪志从道教中窃取“虹化”的概念,并作篡改,声称法轮功习练者修炼“圆满”,在“白日飞升”过程中可以将身体“虹化”掉,让“元神”飞入“法轮世界”,成就“佛道神”。

  李洪志从佛教中窃取“证法”的概念,并且作篡改,将佛教“三法时”中的“证法”曲解成参与各种法轮功邪教活动,譬如“弘法”、“度人”、“讲真相”、“发正念”等。

  二、李洪志煽动对抗不择手段

  法轮功邪教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后,李洪志心有不甘,决意对抗,利用邪说大做文章,有意更改内涵,将矛头指向中共及其政权,不遗余力煽动法轮功习练者违法犯罪,并将由此带来的悲惨后果嫁祸中共及其政权,用心歹毒。

  在李洪志为法轮功邪教炮制的话语体系中,重新解释的“思想业”被赋予违法内涵。重新解释的“魔”从抽象到具体,矛头直指中共。重新解释的“执著”扩大到敬畏法律的“怕心”。重新解释“度人”成为替代“圆满”的新追求,煽动“三退”成为“度人”的新手段。[1重新解释的“证法”被赋予煽动“三退”、“解体中共”等反共政治内容。

  显然,李洪志为法轮法功邪教炮制的话语可由他根据法轮功邪教的实际需要任意作出重新解释,由于法轮功邪教话语体系有助于其邪教精神控制,因此,新作出的解释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影响作用是相当大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发生,其理论根源就是李洪志炮制的邪说“虹化论”。

  李洪志不遗余力地蛊惑煽动法轮功习练者对抗中国政府与中国法律,并且要求他们“连生死都放得下”,“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他威胁说:“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都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显然,不能按照李洪志的要求“顶着压力走来证实法”,肯定不能“圆满”。法轮功习练者为个人“圆满”考虑,不得不按李洪志要求,与中政府和中国法律进行对抗。法轮功习练者对抗的方式有多种,其中激烈的对抗方式就有谭一辉自焚身亡、彭敏撞断颈椎、赵合砍死民警、广东茂名12名法轮功习练者集体跳楼等。

  三、修炼者精神被控制甘受驱使

  纵观法轮功习练者自杀、自残或杀人的诸多案例,分析其背后根源,无不受李洪志邪说影响。

  既然“思想业”是须除之“业”,于是,一切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相左的思想都在清除之列。既然“病业”只能通过“修炼”根本清除,因此就医根本没有必要。大量拒绝就医的法轮功习练者,就是因此而放弃了对自己生命的责任,任由病魔在身体内猖狂肆虐,不少人因此命归黄泉。

  当“除魔论”将矛头指向一切反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者时,受“除魔论”影响的法轮功习练者自然会将魔爪伸向这些无辜者,关淑云杀女、蓝绍维杀妻、王安收杀父,这一系列亲人反目、骨肉相残的悲剧,便一再上演,惨不忍睹,举世惊疎。

  “度人”原本是佛教善行,但南橘北枳,当李洪志将其窃取并篡改为法轮功邪说,并通过施加邪教精神控制以影响法轮功习练者,使之将异化的“度人”从佛教善行演化为邪教的杀人手段,温玉萍与林春梅为了“度人”,竟然将素不相识的咸阳鸿宾旅社服务员买新萍用绳子勒死。

  在李洪志为法轮功邪教炮制的话语体系中,“去执著”与“证实法”最终也演变成为自杀与自残的手段。湖南法轮功习练者谭一辉就以进京自焚的方式诠释了他所理解的“去执著”与“证实法”。他的自焚行为显然要表明他“执著”已去,且这种行为是为抗议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采取的,完全符合李洪志“证实法”的要求。

  甚至“圆满”都能成为法轮功习练者自杀或自残的由头,因为李洪志讲过“圆满”的方式有多种,并且他所确定的“白日飞升”方式中,身体可以通过“虹化”方式去除,让“元神”进入“法轮世界”。因此,借助自焚便成为法轮功习练者追求“圆满”的方式之一。天安门自焚案当事人王进东等就选择了“虹化”的方式去除身体,冀望自己的“元神”进入“法轮世界”。结果却是两死三残,后果凄惨。

  总之,法轮功悲剧一再发生,法轮功习练者一再出现自杀、自残或杀人的行为,根源即李洪志,若非李洪志炮制邪说,若非李洪志曲意解释,若非李洪志蛊惑煽动,法轮功习练者焉能步入歧途,焉能不惜生命。可见李洪志是法轮功悲剧的罪魁祸首,实至名归,丝毫不枉。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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