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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法轮》“极端主义”言论举隅

作者:霜 刃 · 2009-01-20 来源:凯风网
  2008年12月23日,俄罗斯司法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修订后的“极端主义出版物”(extremist books)名单,这些图书将被处以罚款,法轮功的《转法轮》被列入其中。2008年8月26日,位于克拉斯诺达尔的俄罗斯Pervomaisky法院裁定,《转法轮》是极端主义的书籍,因为该书宣扬迫害和种族歧视。法轮功出版物中同时被列入“极端主义出版物”黑名单的还有小册子《法轮大法在世界》、《人权火炬接力》等①。

  将《转法轮》称作“极端主义出版物”,从字面上似乎较为温和(没有直接提“邪恶”),其实,人们通常将“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并列为三股邪恶势力,据此“极端主义”即是“邪恶”的代名词。笔者认为,极端主义为了达到个人或者小部分人的某些目的,除了在行为上“不惜一切后果地采取极端的手段”②,也往往在言论上走入邪恶的极端,《转法轮》正是这样。本文拟对此作一些举隅分析。

   一、对所谓“法轮佛法”超常性的极端化

  李洪志本由传练健身气功起家,后来“创法收徒”,当上了邪教教主。这当然需要理论或“法理”包装,包装的基础工程就是将其所谓“法轮佛法”(后来改称为“法轮大法”)的超常性极端化,用以欺世惑众。任何宗教理论都可能宣扬超常性,但邪教则是将之极端化。

  《转法轮·论语》声称法轮功的“佛法”(这一概念直接盗用且歪曲佛教术语的问题暂不讨论)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相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画的框框里爬行”。且不说将“佛法”称为“科学”的超级荒唐(这一点容另文专论),仅说“最玄奥、超常”,就毫无根据。既然言“最”,就得在“玄奥”性和“超常”性上,进行有理有据的比较。然而,翻遍《转法轮》,不见这样的比较。李洪志只是信口胡诌,认为如果把“佛法”只当作宗教或哲学,停留于对经书的研究,那么“经书中的那一点,那只是‘佛法’初级层次的法”。

  李洪志给“法轮佛法”这样定性:“‘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佛家所说的‘法’。……要完全揭开宇宙、时空、人体之迷唯有‘佛法’,他能区分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破除一切谬见,而予以正见。”(《转法轮·论语》)

  好一个“无所不包,无所遗漏”,释家与道家固然囊括无遗,从物质到精神,从微观到宏观,全部纳入“法轮佛法”这个烂筐子。李洪志对此说得更明白、更直接的是:“‘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转法轮·论语》)这样,就把“法轮佛法”的神通广大推向极端,成了不仅超越常人世界同时也超越一切科学、宗教、哲学的“神话大法”。仅就它轻薄否定其他宗教,堕入“排他性虚无主义”来看,也可见其文化破坏力。

   二、对人的生命和整个人类社会贬低的极端化

  反人类是一切邪教的共性,但在邪教中,像法轮功这样对整个人类大肆进行贬毁的还不多见。可以说,李洪志贬低人类的言论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一点在《转法轮》中有较为集中的体现。请看:

  “在这个宇宙中,我们看人的生命,不是在常人社会中产生的。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因为这宇宙中有许许多多制造生命的各种物质,这些物质在相互运动下可以产生生命,也就是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的。宇宙空间本来就是善良的,就是具有真、善、忍这种特性的,人生出来和宇宙是同性的。但是生命体产生多了,也就发生了一种群体的社会关系。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的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一层次中,又变的不太好了,他们还呆不了,就继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整个的人类社会,都是在一个层次当中。掉到这一步上来,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这段话有这样几层意思:

  (1)生命体天然产生于宇宙空间而非我们通常认为的地球之物质演化产生了生命,由于宇宙本就具有“真善忍”的特性,于是初生之人与宇宙同性;

  (2)生命体在私心支配下恶变而不断“往下掉”,掉到最后的就是人类这一层;

  (3)由于人类处于宇宙生命中最低的一层,站在功能或大觉者的角度上看,本应被销毁。请注意,“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是一个价值判断,换言之,在李洪志看来,人,作为生命体来说是毫无存在价值的,于是销毁人类也就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世界上或能存在十分恶劣的恐怖主义,然而至今似乎尚未见到宣称理应销毁整个人类生命的恐怖主义,法轮功创始人宣扬邪恶理论的“勇气”实在是令人佩服。

  据此推理,人和人类社会遭受任何灾难都是理所当然的,谁让你层次低呢?谁让你不断往下掉的呢?当然,他李洪志是“大觉者”,不仅不会往下掉,而且能够救度众生,正所谓“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就构成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特殊的空间”(《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于是,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只有谨遵李洪志的“法”令,唯其命是从,读《转法轮》,练法轮功,获取“功能”,才能提升层次,走向“圆满”。可至今为止,李洪志也没能为我们提供哪怕一份具体的圆满弟子的名单,展示哪怕一次壮观的圆满景象。

   三、对自身传法、传功层次吹牛编谎的极端化

  《转法轮》问世的时候,还是李洪志与其他气功师抢占“传功市场”的时期,因此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就成了李大师的常课。首先当然是极力贬低同行:“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高层次上的东西,他们没有传。……往高层次上传功,为什么没有人做呢?因为它牵扯很大的问题,牵扯的历史渊源很深,牵扯的面也很广,涉及的问题也很尖锐。它也不是一般人能传的了的,因为它牵扯到要动许多功派的东西。”(《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

  其次是自吹自擂无所不用其极:“这些事情我们都要给理顺,好的留下,坏的去掉,保证你在今后能够修炼,但必须是真正来学大法的。……这件事情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这样的事情,机会不多,我也不会老这样传下去。我觉的能够直接听到我传功讲法的人,我说真是……将来你会知道,你会觉的这段时间是非常可喜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

  谁都知道,李洪志早期传功时曾在包治百病方面丢过丑,遭遇过尴尬和难堪。于是,他改换思路,胡说“病”是业力,而常人的业力是不能随便消除的——“怎么能随意消除他的业力?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但修炼人就不同了,可以为之“消业”。李洪志给出的理由是:“那么为什么就可以给修炼的人做呢?因为修炼的人是最珍贵的,他想修炼,所以,发出的这一念是最珍贵的。佛教中讲佛性,佛性一出,觉者们就可以帮他。什么意思呢?要叫我讲,因为我在高层次上传功,涉及到高层次中的理,涉及的问题很大。在这个宇宙中,我们看人的生命,不是在常人社会中产生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说白了,就是你跟李洪志练法轮功,他就给你消业除病,否则免谈。据上文的引述,其他气功师无法像李大师那样“在高层次上传功”,更没有悟到“高层次中的理”,于是你只有拜李洪志为师了。

  李洪志又怎么为弟子消业除病呢?“怎么办呢?我们就要把他的身体给以净化,使他能够往高层次上修炼。”(《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我讲附体的问题时,我已经把能真修大法人的身体所带的附体,不管是什么东西,身体上从里到外带的所有不好的这种东西,全部都拿下来了。”(《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所谓“附体”,无非是动物修炼成精,为了“长功”而附身于人体。李洪志借“附体”对信众或潜在信众进行恐吓并趁机贬低一般气功师:“有些人你看他炼功,其实都叫附体得了。为什么招来附体了?全国各地炼功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体的?要讲出来很多人会不敢炼功,为数相当吓人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种状态?这些东西在祸乱常人社会,怎么会出现这么厉害的现象?这也是人类自己招来的,因为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尤其那些假气功师身上都带有附体,他传功就是传这个东西。……这种事情在当今炼功的人中就特别的突出,特别多。它不但附体,还把人的元神弄死,它钻到人的泥丸宫里去,蹲在那里。看上去它是个人,可是它不是人,现在都出现这种情况了。”(《转法轮·附体》)练其他气功,可能遭致动物附体,甚至“还把人的元神弄死,它钻到人的泥丸宫里去”,但练法轮功就不会:“我们讲法轮大法。修炼我们这一法门,只要你心性把握的住,一正压百邪,你不会出现任何问题。”(《转法轮·附体》)即使出现“附体”现象,如上所述,李洪志能够“全部都拿下来”。“到处都是魔”,动物附体,人体内就有了“魔”,就该“除魔”或“驱魔”。不能请到师父亲自动手,弟子们就相互“帮助”,于是法轮功修炼者的“除魔”、“驱魔”悲剧(如2008年4月7日的长春“驱魔”闹剧导致大法弟子肖荣丧命)就屡发不止了。

  李洪志为了抢占传功市场而吹牛编谎,在《转法轮》中为“除魔”这一迫害生命的残酷行为作了理论的铺垫,难怪俄罗斯司法部认定《转法轮》“宣扬迫害”。极端主义的“法理”必然导致极端主义的行为,此即铁证。

   四、对修炼法轮功获得特异功能的极端化

  李洪志传功早期,我国社会上刮过一阵子大吹人体特异功能的歪风(那时的许多“神话”现在回过头来看,恍若一梦),李洪志当然不甘落于人后,极力吹嘘修炼法轮功能够产生特异功能。李洪志首先肯定“修炼是可以出特异功能的”,并信口雌黄:

  “现在世界上有六种功能被公认了,还不止这些,我说真正的功能有上万种。人坐在那里,不动手不动脚,就可以做人家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情;能看到宇宙各个空间的真正的理,看到宇宙的真相;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事情。这还不是个修炼得道者?还不是个大觉者吗?能说和常人一样吗?还不是个修炼觉悟了的人吗?叫觉者不对吗?翻译成古印度话就是佛。其实就是这样,气功就是干这个用的。”(《转法轮·气功就是修炼》)撇开练气功能够成“佛”是否荒唐不说,撇开所谓“现在世界上有六种功能被公认了”的真伪性也不说,仅仅是李洪志描绘的特异功能的奇异性,就够“雷人”的了。坐着不动却能功能控物,且能看到宇宙的真理、真相,这是多么具有吸引力啊!然而,不是什么人都能传此“精功”的,惟有他李洪志的法轮功才行。因为“真正在高层次上传功,涉及到很高的问题”,别人干不了,李洪志行:“我们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负责,整个传功效果是好的。有些东西确实很高,谈起来象迷信,但是,我们尽量用现代科学把它解释出来。……气功既然是用来修佛的,那么必然涉及到许多高深的问题,我们都要讲的。”(《转法轮·气功就是修炼》)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基本承认法轮功也是气功之一种,但有时又吹出更大的牛皮:“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在我们这一次人类文明历史时期从来没有公开传出过,但是,在史前一个时期广泛度过人。我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他洪传出来,所以他是极其珍贵的。……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我讲的话听起来很玄,以后你往下学,你就明白了。还有其它的,太高的我不能讲。”(《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太高的”还没讲就已经如此厉害、如此神奇了,这法轮功,你若不练,岂不亏大了?为了诱惑力更大,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时不时就开出一张支票,例如:“那么我给你开到什么层次上呢?我给你直接开到慧眼通这个层次上。往高层次上开,你的心性不够;往低层次上开,会严重破坏常人社会的状态。开到慧眼通,你不具备隔墙看物、透视人体这种本事,可是你却能够看到另外空间存在的景象。这有什么好处呢?它能增强你炼功的信心,你切切实实的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你会觉的它是真实存在的。现在不管你看的清也好,看不清也好,都给你开到这个层次上来,对你炼功是有好处的。真正修大法的人,严格要求心性的提高,看本书有同样效果。”(《转法轮·关于天目的问题》)读《转法轮》就能开天目开到“慧眼通”,但还有更吸引人的特异效果:“到极高层次,走出世间法修炼以后,还会出现一种复眼似的那种眼睛,就是在整个脸的上半部会产生一只大眼睛,里面有无数的小眼睛。有的很高的大觉者修炼出来的眼睛特别多,满脸都是。所有的眼睛都通过这只大眼睛去看,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一眼看去把所有层次都看了。……我基本上把天目的结构给大家讲出来了。我们用外力给你开天目,就来的比较快,比较容易。”(《转法轮·关于天目的问题》)这是多么诱人啊,“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一眼看去把所有层次都看了”,修炼法轮功有如此好处,大家岂能不趋之若鹜。然而,别说一般大法弟子,就是李洪志本人,敢说自己具有上述特异功能并公开演示吗?

  《转法轮》的“极端主义”言论远不止以上四点,然而一斑知豹、滴水验海,仅此四个方面,足见俄罗斯司法部判其为“极端主义出版物”是十分准确的。

   附注:
  ①http://www.zhengqi.org.cn/toushixiejiao/jingwaizhisheng/20090115/7556.html
  ②参见“百度百科”的“极端主义”词条: http://baike.baidu.com/view/263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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