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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精神控制下的习练者(上)

作者:田明 文泽 · 2009-07-31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组织通过精神控制瓦解练习者的健全人格,使他们完全丧失自我,表现出一系列偏离常态的心理和行为。笔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剖析。

   一、需要被扭曲

  需要是人类心理活动的根本动机,是人格形成的基础。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其需求层次理论中指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五类需要。正常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也是多样的。

  而法轮功习练者的需要既没有层次感,也没有多样性,其心理指向是唯一的,那就是实现法轮功的教义。他们不再像正常人那样有对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热情和需要,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就是修炼法轮功以求圆满升天,除此之外,人间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不重要。正常人对社会、家庭的责任以及亲情、友情、爱情都不再是他们的追求,而且还被看成是自己的绊脚石。甚至有的把自己的亲人也看成是“魔”,残忍地杀死亲人也不吝惜。其主要原因在于李洪志对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使练习者的终极关怀被扭曲、正常需要被歪曲、畸形需要被放大。

  1、终极关怀被扭曲。终极关怀就是人们对自身命运与归宿、痛苦与解脱、幸福与完善等人生终极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思索,以求克服生与死的尖锐冲突。只有终极关怀才能化解生存和死亡、有限和无限的紧张对立,才能克服对于生死的困惑与焦虑。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针对生、死等终极关怀的问题,李洪志把生、死联系起来进行歪曲。

  关于生命的来源,李洪志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转法轮》)

  而关于生命的归宿,李洪志说:“当人不是目的,返本归真才是目的,所谓的返本归真就是修炼成仙,圆满得道”;“为什么修佛呢?一是可以永保人身;二是可以永不吃苦,永远美好。”(《大法义解》)

  李洪志的“圆满论”为法轮功练习者提出了生命的终极关怀,它不同于宗教的“修善积德、死后升入天堂”的终极关怀,而是让练习者藐视生命的意义,追求虚无的人生归宿。

  1995年7月11日,浙江湖州市经委职工孙伟勇为了显示自己修炼“正果”,第一次从二楼跳下没事,以为自己确有了功夫。深夜12时,第二次又从二楼跳下,因内脏破裂出血死亡。

  2001年1月23日下午2时40分许,河南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陈果等5人在李洪志“升天圆满、忍无可忍”邪说的唆使下,在天安门广场浇洒汽油自焚,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在全国各地也都有发生,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

  2、正常需要被歪曲。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等正常的需要,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都被歪曲了。

  ——歪曲生理需要。李洪志把再平常不过的生病歪曲成“业力”报应。李洪志说,“人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告诉弟子们,有病了不用看医生,因为医生是治不好“修炼人”的“业力”,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消业”。所以练习者的生理需求就变成了对法轮功的痴迷,为此有的为消业失去了生命。

  如黑龙江省富锦市的中学教师包恩露1997年得了胃病,经常疼得满头是汗。后经住院治疗和坚持吃药,病情有所控制,并不断好转。自从练习法轮功后,为了“消业”,坚决不去就医吃药,反而说:“这是师父在考验我,在给我‘消业’。只要‘过关’了就能去掉病根。”包恩露最终因长期延误治疗,导致胃病恶化变成晚期胃癌,于1997年9月死亡。

  ——歪曲安全需要。李洪志承诺法身保护、歪曲死亡的含义。李洪志说:“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中途你不修炼了,我的法身就自然离去了”(《法解》);“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练习者把正常的安全需要转移到了对李洪志“法身”的依赖上,以致有的遇到危险也不躲避,甚至有的依仗“法身”保护而干出了很多冒险的事。而那么多弟子发生了危险,李大师的法身却显不出半点威力!

  山东的法轮功练习者马祥金相信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跳楼以示师父的神威,结果造成右腿终身残疾,留下了一生的遗憾。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李国栋死于癌症,张孟业死于车祸,还有截至今日,死于法轮功的2000多大法弟子,这些都是李大师“法身神威”对弟子生命“保护”的结果!

  李洪志不仅用“法身保护”歪曲了练习者的安全需要,而且还用曲解“死亡”来扭曲练习者的安全需要。李洪志说:“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所以练习者对死亡没有惧怕感,以致不珍惜生命。

  ——歪曲社交需要。李洪志诬蔑社会现实,提出修炼者只能内部交流。李洪志说:“现在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转法轮》);“所以我叫大家集体练功是有目地的。你在这个环境中所接触的都是这些好人,言行与所为之事,那和常人社会的人就是不一样,所以这个环境是不可失去的”。(《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为此,练习者不再把社会交流作为自己的需要,而把自己封闭在邪教法轮功的“学学”、“练练”当中,以致有的长期受单一信息的刺激而被催眠,出现催眠状态下的感觉失灵、思维麻木甚至幻觉。

  ——歪曲自我实现的需要。李洪志否定人的努力,宣传“神定论”即李洪志决定练习者命运的歪理。李洪志说:“人从来就没说过算”(《转法轮》);甚至说过人的生命历程就像电影胶片一样,不断的播放。所以练习者不再积极追求人生的价值,而是消极地接受师父李洪志给安排的“胶片”命运。如山东省临沂机械高级技校的林佩英,相信李洪志的“神定论”,当她具备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时候,她却不愿参与英语、心理学、教育学等过关考试,而一次次地失去晋升机会。当他人劝她积极努力争取的时候,她却说:“这是师父的安排。”

  ——歪曲尊重需要。李洪志把练习者的尊重建立在虚幻的需要基础上。他说修炼人是高层次的人,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以此,满足练习者自我尊重的需要。以致使练习者远离正常人,变得越来越古怪,而练习者本人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

  3、畸形需要被放大。当终极关怀被扭曲、正常需要被歪曲之后,法轮功练习者已经基本没有其他外在需要的情况下,李洪志又通过众多的利益诱导,如消业、积德、上层次、神通、高能量物质、功柱、老年人来例假、法身保护、圆满等等,使练习者正常的需要被转换成李洪志许诺的这些天大的利益,他们畸形的需要被放大。这样,法轮功成了练习者日常生活的全部,凡遇到批评、反对等声音,他们必然竭力维护,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畸形的需要,并且需要越强烈,痴迷程度越大,行动越坚决、越荒诞。

  北京市昌平区原法轮功练习者高瑞华曾经说:“为了成为李洪志合格的真修弟子,我放弃了亲情、友情,对家庭从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一心一意为了自己的‘圆满成佛’的最高目标而‘勇猛精进’。”(《高瑞华:从痴迷到觉醒的蜕变》凯风网,2009-07-03高瑞华)

  河南省固始县沙河铺乡庙庄村河套村民张海丰,原本抱着练功救女的愿望练习法轮功,结果不仅没治好女儿,自己反而因严重的腹膜炎、肾积水不治而撒手人寰。(《张海丰痴迷“法轮功”丢家又舍命》凯风网,2009-07-03,田军)

  所以,需要被扭曲,练习者的行为动机就被激发到如何坚定对法轮功和对李洪志的维护上,如何实现自己最终的圆满上。

   二、感知被剥夺

  感知包括感觉和知觉。感觉就是客观事物的刺激作用于人体的感觉器官,并将所获得的信息反映至大脑的过程。知觉是对感觉到的信息进行综合认识并形成整体印象的过程,如我们看到一朵荷花是感觉,荷花单独的色彩和形状是知觉。

  人的感知如果被剥夺,就像被关在一间黑屋子里一样,时间久了就会失去批判能力和鉴别能力,甚至出现幻觉。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李洪志通过扭曲练习者的感知对象——科学、自己、他人、家庭、社会、国家等,剥夺练习者的感知,麻木练习者的灵魂,导致练习者失去自我。

  1、科学被歪曲成邪教。为消除练习者原有的科学知识与思维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威胁,李洪志说科学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点上,诬蔑科学是邪教,让练习者自觉抛弃了正确的感知对象、方法、标准等。

  李洪志说:“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1997年4月《美国旧金山法会讲法》)

  所以在精神控制下的练习者,不再相信科学,而迷信法轮功。有的把生病看成是“消业”,而拒绝医院的科学医治,导致死亡。据统计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1999年前,有1400多名法轮功弟子因修炼死亡,其中的大多数是因拒医拒药而死亡。

  2、练习者被虚夸成神。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都是李洪志所说的修炼人,而修炼人又被李洪志说成是神,于是练习者就被直接或者间接地歪曲成神了。这样,法轮功练习者就不能充分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真的是谁了。

  李洪志说:“放下常人心,得法即是神”(《洪吟》);“修炼的人是走在神路上的”。(《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这样,练习者就会认为自己是神,即使不完全是神,起码也是神的一部分。但到底神的成分占多少比例,谁也不清楚,而这却造成了练习者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不明,人的自我意识被自然剥夺。那么,他们就会追求一些虚幻的东西,甚至在现实生活中干出一些超乎常人想象的事。如吉林省的刘畅,在其痴迷法轮功时,她曾对中国记者说,她是来自天上的神,人间没有自己的父母,对家中病危的老父亲没有半点的牵挂。河南省的原痴迷者王进东、陈果等,他们认为自己修得达到了神的境界,自焚升天不会感觉到疼痛。

  3、常人被贬低成垃圾。李洪志告诉练习者,常人都是垃圾。他说,“在很高的神的眼里看,人类这里是宇宙的垃圾场、高层生命的粪便场”(《休斯敦法会讲法》);“在很高境界的生命看人都是象垃圾一样,他不把人和他们当作同类的”(《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不仅如此,李洪志还告诫练习者,反对法轮功的人和力量都是魔,“特别是台湾有许多很有名的和尚、居士实际上是魔。”(《人类的滑坡与观念的危险》);“再一种就是家里人可能有魔一类的控制着”(《延吉讲法答疑》);“就连大魔头与现任的中共中央也找不到一个真信中共恶党的人。自从其党与大魔头喊出‘战胜法轮功’那一刻起,众神就判了其解体、销毁”(《不是搞政治》)。

  这样,练习者就会藐视常人,不仅不愿意在与常人交往,更主要的是,练习者为了不当常人,就会对李洪志的话惟命是从,以致练习者经常干出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的事。如有的因藐视常人而与常人丈夫或妻子离婚;有的搞练习者之间的“男女双修”;有的把干扰学法的人包括亲人当成魔而杀掉。

  如山东省的法轮功练习者李光莲,把丈夫看成是“垃圾”,以致与丈夫离婚;河北省的李亭把父母看成魔杀死、关淑云把女儿看成魔活活掐死、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练习者魏志华被包括其丈夫在内的1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当成破坏“大法”的“魔”,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

  4、家庭和亲情被否定。家庭是人生活的主要环境,也是重要的感知对象和信息来源。但法轮功歪理邪说胡侃人间的父母不是真正的父母,人间的亲人不是真正的亲人,“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

  既然家庭是假象,人间没有真正的亲人,练习者就不再顾念家庭,珍视亲人,甚至有的背弃人伦、六亲不认,置家庭责任于不顾,视亲人的痛苦于不见。

  如法轮功练习者竹学叶博士留学、考博和移居国外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对父母不管不问,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封家书,甚至在母亲身患癌症和糖尿病后,不但不尽赡养义务,反而玩起了一场道德沦丧的“躲妈妈”游戏,丧失理性、泯灭人性。

  5、社会被诬蔑成魔窟。社会是人生存与活动的主要环境,是人感知的主要来源,法轮功诬蔑、抹黑社会现实,使练习者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满眼黑暗。

  李洪志说:“特别是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下滑的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象我们看一个苹果一样,它已经烂透了。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告诉大家,现在是末劫时期,释迦牟尼佛讲末法时期,万魔出世。”

  既然地球是个垃圾站、今天的人类社会又十恶俱全,简直就是个大魔窟,像已经烂透的苹果,面临淘汰,那么,练习者就会心生恐惧,进而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那儿寻求庇护,剥夺社会感知,形成封闭的思维。

  6、练习者仇视国家政权。在瓦解了法轮功练习者的家庭、社会观念以后,李洪志为达到自己的政治目标,诬蔑国家,瓦解练习者正确的国家观念,使练习者仇视国家政权。

  李洪志说:“我们面对的是这么一个要镇压我们的邪恶的流氓政治集团”;“这政府不可怕吗?难道不需要铲除吗”;“我们要维护常人层次上的法,就要铲除XX党政权这个旧势力的总代表”。

  法轮功甚至抛出《九评共产党》,造谣诬蔑中国政权,将中共称之为“邪教”,为法轮功练习者心中添置了仇恨。为此,练习者就会跟随李洪志,痴迷法轮功,把政府的教育挽救当成是“邪恶迫害”,到处散发“九评”,煽动“三退”,实际上成为实现李洪志的目的——从组织上搞垮中国共产党的工具。

  正是因为李洪志剥夺了练习者的一切正常感知,所以练习者只能听命于李洪志,而李洪志反复灌输“开天目”、“下法轮”、“三花聚顶”、“另外空间”、“圆满”等等,致使许多痴迷者整天精神恍惚,出现幻视幻听。而幻视幻听的神秘体验,又加深练习者的痴迷程度,并且李洪志还不断地强化这种神秘体验,只是部分练习者走火入魔,精神错乱,失去自控能力,甚至自杀杀人。

  1998年9月,华北油田退休职工马建民在李洪志不断的心理暗示下达到痴迷程度,时常出现精神恍惚和失常,坚持认为自己的肚子中有个“法轮”,在家中用剪刀剖腹寻找,以致死亡。

  1998年10月,31岁的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民李玉梅出现幻觉说:“李洪志老师要带我去‘天堂’。”10月27日下午,她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进去自焚。

  河南新乡市原法轮功练习者周巧容的脑海中经常出现许多幻觉,有李洪志的“法身”,有乱七八糟的声音,有时感到头晕眼花,走路迈不开脚步,像有东西拽住似的,吓得晚上彻夜不敢关灯,不敢睡觉,整天处于紧张、恐怖当中,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变成精神病了。(《周巧容:“发正念”使我精神越来越紧张》2009-05-14凯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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