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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方媒体报道变化看“1·23”自焚事件

作者:张 明 · 2011-01-30 来源:凯风网

  10年前的1月23日,正值农历除夕,在这阖家团圆欢庆春节的温馨日子里,在天安门广场却发生了7名法轮功修炼者集体自焚事件,其结果是2人死亡3人重伤。“1·23”自焚事件的发生,举世震惊,境内外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实时报道,同时也让更多的人开始深入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真面目。笔者在这里要谈的是,在对待这一事件上,西方媒体的变化过程很值得深思。

  一、西方媒体报道从偏颇到客观

  ——事件之初——意识取向挂帅。事情发生后,一向宣扬西方价值观、标榜自己公正、客观的西方媒体作何反应呢?事件发生之初,西方媒体众说纷纭,但多以道德卫士和人权卫士的姿态出现。这种贯有看待中国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他们以质疑与谴责中国为主的报道取向。

  质疑者采信法轮功的观点,认为这是中国政府的阴谋,否认参与者为法轮功修炼者。“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的人。”(英国《金融时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美联社引用法轮功说辞,发文说自焚是中国当局制造的骗局,中国报道是诽谤。谴责者虽然承认其法轮功成员身份,但却认为这是由于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引起的,不批判法轮功对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漠视,反而为其摇旗呐喊。“北京正在利用身体被烧焦的恐怖形象,来作为与法轮功打传媒战的最新武器”(路透社);“法轮功成员的自焚,使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到中国的人权纪录上”(美国合众社)。

  究其原因,这一方面与西方一些媒体长期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有关,一方面与法轮功歪曲事实大肆炒作极其相关,具体分析在以下内容中详细介绍。

  ——随着真相被逐渐披露,西方媒体报道趋向客观。如今,距“1·23”自焚事件已经十年,这期间,境外媒体对法轮功的看法也逐步发生变化:“政治性团体”、“邪教”这是大部分人对它的定性;媒体开始用更加理性的角度来看待与反思这一悲剧的发生。

  2002年4月路透社记者报道了他对“1·23自焚案”幸存者、策划者的采访,“三名烧伤的受害者(另有两人烧伤而死)都谴责法轮功是邪教,呼吁反对法轮功”;策划者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

  美联社在2005年1月21日《美联社: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中,客观记录了他的所见所闻:与2002年相比刘云芳的态度转变、自焚案参与者的悔恨、中国政府对虐待指控的否认等。“当与记者分别会面时,刘云芳和其他两名转化者王进东和薛红军,身着统一蓝白相间的条纹制服和帽子,对过去深感懊悔,表示与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彻底绝裂,并对政府优待他们表示感谢”;“我已经完全醒悟了。我想要说服仍然沉迷于法轮功的人们也赶快醒悟”,“是法轮功和李洪志毁了我”(王进东)。

  2011年1月,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对幸存者陈果等进行了采访,在其文章中,他不仅向人们描述了陈果母女的真实处境、心态变化,还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并剖析了惨剧发生的原因以及邪教危害,“法轮功选择了试图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而不承认正是由于它激烈的反政府言论才促成了这场惨剧”,“一个组织的教义和练习能够危及批判性思维,损害理性思考,这就是为何这个组织被称之为邪教”。

  这,就是事实的力量。

  二、法轮功组织歪曲事实大造舆论声势的宣传伎俩

  自焚事件出现后,西方舆论对中国政府的质疑与谴责,固然与某些敌视中国的势力有一定关系,但也与法轮功组织的精心舆论误导有关。

  ——抛出所谓的“阴谋论”,抹黑中国政府。面对自焚事件,法轮功组织先是沉默,随后否认其法轮功成员身份,并抛出“阴谋论”,认为该事件是由中国政府导演的,目的是为了栽赃法轮功组织,对他们实行政治迫害;并拍摄“伪火”,在大纪元发文《“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宣传所谓“疑点”。

  就此,已有不少网友发文驳斥这些“疑点”,凯风网友顽石先生的《法轮功关于“1·23”自焚事件的所谓“疑点”》,2009年6月1日刊载于乌克兰“民主国家的异端与社会”网站的《李洪志的信息挑衅》,他们不仅戳破了法轮功谎言,更将其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本性加以披露,网友顽石先生更是引用法轮功自己的“经文”,指出法轮功才是导致这一惨剧的元凶。连当时部分谴责中国政府的媒体也承认自焚者的法轮功成员身份,如美国合众社。

  ——大造所谓的“迫害论”。这一论调与阴谋论紧密联系,凡出现任何不利于法轮功的事情,他们均以政府阴谋、政治迫害为挡箭牌,成为他们不断老调重弹的陈腔滥调。自焚事件如此,神韵演出受挫如此,连巡游被拒、法轮功成员被起诉、宣传活动不顺都是中国政府迫害。且不说法轮功李洪志一伙是否有迫害妄想症,其丰富的想象力让人甘拜下风。

  如果说将自焚事件歪曲成“中共提前预谋策划‘天安门自焚’事件”尚能蒙蔽部分西方民众,那么将各种海外宣传活动的失败也归咎于此,就显得可笑了。如2010年神韵格兰大道重建计划竞标失败后,神韵艺术团发言人故计重施,将普通商业活动政治化,将责任归咎于中国政府对当地政府官员以及洛杉矶商界的恐吓,为自己失败寻找托词。这是当地人民根据本国法律和实际情况做出的自由选择,与中国政府何干?难道法轮功组织认为那些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没有能力维护维护本国的内政独立,那些国家或地区的百姓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独立意志?

  ——利用所谓的“人权”进行造势。人权问题是西方常用于攻击中国的话题。法轮功李洪志深谙此道,“那些我教给你们的东西,是不能教给凡人的。所以你们也不能把这些东西说给普通人听,你只能说我们所遭受到的迫害、我们真正的处境、我们是好人并受到了不公正的迫害、我们的信仰自由被侵犯、我们的人权自由被侵犯。他们可以接受这些东西,并会立即支持我们并表达他们对我们的同情”,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后,国际舆论指责“中国对法轮功的严厉取缔是侵犯人权”,不能不说与法轮功的刻意宣传有关。

  然而,法轮功李洪志真的关心其成员人权吗?在他眼中,这只是为了迎合西方媒体惯性思维,吸引主流媒体关注的手段吧了。他赤裸裸的鼓励杀人、鼓励成员自杀,“因为它人的东西什么都没有了,这张皮完全被那邪恶生命支撑着。发正念就是在消除它们”(《北美巡回讲法》),“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去掉最后的执著》)。正如2002年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所说,“法轮功的洗脑邪说才是对法轮功练习者本人以及他们家人的基本人权构成侵害的罪魁祸首”。

  法轮功真的没有社会危害性吗?人民圣殿教造成900多人死亡包括276名儿童;大卫教导致87人丧生;太阳圣殿教74人死亡;乌干达“恢复上帝十诫运动”团体,组织530多名信众集体自焚。法轮功的危害不亚于这些邪教,根据中国官方统计,中国有14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放弃医疗,受害死亡。[1]“1·23自焚案”只是其中悲剧之一。

  三、西方媒体报道从偏颇到客观转变的反思

  境外法轮功组织试图通过电台、网络、报纸、神韵演出,蒙蔽普通百姓,在西方主流媒体中占据一席之地,似乎已经占据了话语高地。

  事实的力量是巨大的,但这还不够。令笔者感触最大的是,用熟悉的语言与西方对话很关键。

  ——适应西方人士的思维特点。与中国全息观、辨证观的传统哲学思想不同,西方哲学既注重客观,又具有形而上学性质。亚里士多德演绎推理法体现出重分析的思想;到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以自然为研究对象的自然哲学。这时期的最大特点是崇尚真理,表现为对实验的注重。在这种传统哲学思想影响下,西方人思维带有明显的理性思维特点,即注重逻辑与实证,讲求数据与证据、证明。

  同时新闻自由与政府怀疑论(或政府阴谋论)在西方社会一直占有主导地位,是其民众的另一思维特性。如“9·11阴谋论”,“珍珠港事件阴谋论”,其民众对政府一直抱有怀疑。在这种思维习惯影响下,其民众一方面主张政府信息公开与透明,一方面对政府发布的信息存在某种程度怀疑。

  ——用第三者的眼睛看事实。长久以来,在西方人眼中,中国宣传往往带有“官方色彩”,这种刻板印象的形成,阻碍了他们对信息的接受,并容易对数据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被法轮功借机抹黑、挑拨。实行开放、自由的信息交流、用他们习惯的思维模式展开对话是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方式。

  “1·23自焚案”发生后,虽然法轮功拍摄了“伪火”,在明慧网及各媒体上抛出所谓“疑点”论、阴谋论,但在西方主流社会中“1·23自焚案”系法轮功成员所为已经基本盖棺定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图像来源于美国CNN自己的拍摄。因此CNN在报道中明确指出自焚者身份是法轮功修炼者,并播放了标明“瑞贝卡提供的现场录像”。在西方媒体自己提供的资料面前,他们无法以资料虚假为由加以否认,否则等于质疑自己的媒体人的专业性。

  ——民间舆论作用巨大。由于西方受众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非官方信息代表普通百姓,可信度高于官方信息,民间的声间是比较有效的武器。随着现代传媒的普及,广大民众可通过网络、微博、聊天工具、短信等多元化现代传播工具,而且信息传播更为有效。如民间件网站ANTI-CNN对拉萨3·14事件中对西方媒体不公正报道的反击;奥运火炬传递过程中,网民通过QQ、邮件动员人们保护圣火传递,网民充分显示出自己的力量。加拿大华侨时报社社长周锦兴对法轮功的驳斥、巴西、美国等网友的文章、俄罗斯国家新闻社网站《俄罗斯与邪教斗争取得巨大胜利》的报道,都以第三者的眼光还原了一个真实的法轮功组织,而这种模式也更符合西方受众思维习惯。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非常重,由于信息公开,在2001年2月26日谭一辉自焚事件发生后,《纽约时报》记者Elisabeth Rosenthal以第三者的身份对该事件进行了较为中性的报道,在联系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同时,将中国政府与法轮功的双方态度、李洪志言行一并刊登,记者本身不作评价,对错全凭读者自由判断。“官方说,他们发现了一份长达六页的遗书,确认这名男性死者为法轮功成员,他表示他希望‘放下生死,走向圆满’。法轮功的负责人普遍否认那些自焚者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并指出在他们流亡海外的领袖李洪志的教义中特别明确禁止自杀。生活在美国的李先生最近写了一篇文章,似乎在鼓励他在中国的追随者们采取更激烈的行动,而不是该组织一直倡导的和平抗议”。虽然这类报道在当时只能是少数派,但透露出这样一种信号——相信传媒人的职业道德。

  在信息透明前提下,被歪典型的事实是掩盖不住的,事实与真相才能被民众所了解。十年来,西方主流舆论在1·23自焚事件的宣传导向的变化充分证明了这点:尽管法轮功不遗余力的开展宣传,但其国际活动空间日益萎缩,西方普通民众对其反感加深。(作者系湖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

  附注:[1]资料源于凯风网视频《记者再报道》。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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